人常說,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一個國家若想有一個很好的環境,必須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否則的話,整個國家就會因為沒有規章制度徹底亂套,從建國到現在,國家的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善,任何一個違反國家法律的人都會被抓起來,遭到嚴厲的懲罰。在那些犯罪分子中,有一個人比較特殊,他是當年吉林保姆殺手案的元兇,是一個吃齋念佛的惡魔,在槍決之前,其他犯人都神色緊張非常恐懼,但是這個人卻笑得最燦爛,完全沒有一點兒害怕的情緒。
這個吃齋念佛,卻犯下滔天罪行的傢伙,名叫張舒紅,是個吉林人,身高大約有1米6,小時候因為患了小兒麻痺,身體受了一定的創傷,不過他的上身卻非常強壯,可以進行一些基礎工作,很早以前張舒紅一直跟父母居住,他的父親是一個高級工程師,每個月的收入都很多,經常會拿出一部分,照顧張舒紅的衣食起居。
後來張舒紅拿著手裡的錢開了一個飯店,他本想著靠這個飯店掙點兒錢養家,但是卻因為不善經營,最後徹底倒閉。父母不幸去世後,他因為沒有賺錢的能力,生活水平越來越低。張舒紅其實有過兩個妻子,他的第二任妻子名叫李豔秋,最開始的時候也是一個保姆,她的主要工作是照顧張舒紅年邁的父母。
後來兩人日久生情成為了夫妻,張舒紅認為李豔秋是一個很好的人,對家人很好,功勞很大。後來張舒紅出去算命,聽算命先生說自己活不過53歲,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本就患有糖尿病的張舒紅,很快就相信了。
他擔心死後李豔秋生活不如意,於是就想著掙點兒錢,讓她能有一個好點兒的生活。思來想去張舒紅決定鋌而走險,他以招募保姆的名義開始謀財害命,他的行動非常隱蔽,很長時間都沒有暴露,最後有一個受害人的家屬,覺得自己的親人始終沒有回來,於是就報案聯繫警方,讓警方幫忙立案調查,最終張舒紅落網成了死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