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江萍 揚州發布記者 居小春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以來,揚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場監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迅速行動、主動出擊,從嚴從快查辦一批製售假冒偽劣防疫用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案件,嚴厲打擊了部分經營者的不法行為,有力維護了市場經營秩序。市市場監管局昨日公布了第六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案例。
案例1
2月4日,邗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道分局監測到網絡輿情,反映公道鎮有人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3M 9001」口罩,涉嫌假冒偽劣。公道分局執法人員與公道派出所民警根據輿情對當事人住所處進行檢查,在其住所處發現未銷售的「3M 9001」口罩4隻,且當事人無法出具商品進購單據、產品檢驗合格證等,執法人員對現場查獲的涉案物品進行了扣押。本案現已立案調查,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2
2月5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寶應縣府前大藥房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希望相關部門核實查處。當日,該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了檢查,情況基本屬實。寶應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案例3
2月5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寶應縣店小二超市未明碼標價銷售口罩,希望相關部門核實查處。當日,該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了檢查,情況基本屬實。寶應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案例4
2月5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接淮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反映揚州和信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寶應永正藥店銷售假冒侵權口罩,其提供的該口罩照片外包裝主要標註「一次性使用口罩,飄安商標標識,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許可證編號:豫食藥器材生產許20150141號,產品註冊證編號:豫械註冊20192140044,產品技術要求編號:豫械注準20192140044」等內容,上述口罩每包為50隻裝。2月6日,該局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經當事人委託人王永政現場確認上述口罩是其於1月24日從黃浦一藥店調進,共計80包4000隻,進價0.4元/只,銷價0.6元/只,當日口罩就在該藥店全部銷售完畢。通過調查,當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口罩的送貨單據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涉嫌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口罩,寶應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
案例5
2月5日,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高郵市蘇果超市便利店在售商品未明碼標價。高郵市局價格監督檢查科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銀鷺八寶粥」「康師傅香辣牛肉麵」「雙匯王中王」「荷蘭乳牛」等商品未明碼標價。高郵局已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例6
2月5日,儀徵市市場監管局真州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儀徵時代大藥房涉嫌銷售假冒「飄安」牌一次性口罩。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2月6日,儀徵局真州分局對該藥房以涉嫌經營未經註冊的二類醫療器械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案例7
2月6日,寶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舉報人反映1月23日在寶應縣涇河鎮蘭庭大藥房購買了4包(規格:20隻/包)飄安牌一次性使用口罩,懷疑是假冒偽劣產品。執法人員遂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現場未發現舉報的相關口罩。經初步核查,當事人從個人唐某處購得標識有「飄安」字樣的口罩70包,共計1400隻,購進價格8元/包,放在店內銷售,銷售價格13元/包,截至1月26日已銷售完畢。當事人涉嫌銷售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目前該案已立案查處。
案例8
2月9日,高郵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反映高郵市侯氏中醫門診部在售商品(藥品)未明碼標價。高郵市局價格監督檢查科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現場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售的「關節止痛膏」、「銀黃顆粒」、「華素片西地碘含片」、「百樂眠膠囊」、「肺寧口服液」、「四季抗病毒合劑」等幾十種商品(藥品)未明碼標價。高郵局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市市場監管局表示, 希望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維護價格秩序,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通過12315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