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0日,梅豔芳因罹患宮頸癌,一代佳人香消玉殞。
當時梅豔芳留下了一筆巨額遺產,數額上億。
梅豔芳除了有一個老母親外,還有兩個哥哥,按照法律程序來說,直系親屬是繼承這筆遺產的。
但是梅豔芳生前留下了遺囑,把這筆上億的財產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了分配。
170萬元港幣作為外甥和侄女的教育經費。
香港和倫敦的2處房產,贈予陪伴自己21年的摯友,兼服裝設計師劉培基。
剩餘所有資產,作為信託基金,每個月撥給母親7萬元,作為生活費。
母親去世後,剩餘所有財產捐給妙境佛學會。
對於梅豔芳的遺產分配,梅媽表示非常憤怒,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大罵不止。
梅媽認為,梅豔芳應該把財產分給兩個哥哥,而不是給外人劉培基。
梅豔芳去世僅僅一個月,梅媽迫不及待向媒體發出聲明,要討回梅豔芳所有的財產,並且馬不停蹄地開始了維權之路。
為什麼向來為家人而活的梅豔芳,最後卻沒有將遺產留給母親呢?
原來,早在梅豔芳病情惡化的時候,梅媽不但沒有關心過梅豔芳,反而馬上提出她要一筆巨額的養老費。
很多人對宮頸癌都有很大的誤解,認為是女人的不忠不潔導致的疾病。
但其實,女人的乳腺和婦科疾病,除了體質的關係外,更大一部分原因,是心情鬱結導致。
梅豔芳的一生,幾乎都是為家裡人而活,不管賺多少錢都不夠倒貼貪得無厭的母親,和懦弱無能的哥哥們。
1996年,梅媽成立了一個所謂抗癌協會,並借這個名目,陸續向梅豔芳索要了上千萬元,但是並沒有用在打理協會事宜上。兩人關係逐漸破裂。
梅豔芳曾在採訪上提到,「人家怎麼說怎麼評價,並不會影響到我的生活,因為我已經那麼多年都是為了家人而活,現在的我應該找回自己,為我自己而活,為我自己的理想而活,這樣我的以後的人生才會有意義。」
患病初期,梅豔芳的癌症還是良性的,完全有機會治癒。
但是無情的家人,趁著她生病,想快速轉移梅豔芳的財產,典型的吃人血饅頭。
梅豔芳在患病三個月時,病情迅速惡化,變成了惡性癌症。
幸好,梅媽的計謀並沒有得逞,最後判決梅媽每個月的養老費,由8萬變更為20萬,其他不變。
正所謂,未經他人苦,莫勸人大度。
大多數黑化的人,都經歷了別人意想不到的失望和磨難,希望梅豔芳此刻遠離塵世,再也不記得以前經歷過的眾叛親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