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譚松韻、宋威龍、張新成、塗松巖和張晞臨主演的電視劇《以家人之名》,近日在湖南衛視開播。
這部劇講述的是三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凌霄、李尖尖和賀子秋,在各自的原生家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在機緣巧合下,他們走進同一個家庭,由兩個爸爸共同撫養。在愛與痛中,三個孩子不斷成長,治癒著童年傷痛。
在三個孩子中,最不幸的就是大哥凌霄,而這夢魘般的不幸,是他的媽媽陳婷造成的。
有一次,凌霄的媽媽陳婷出門打麻將,把凌霄反鎖在家裡,讓他照顧三歲的妹妹。凌霄像往常一樣給妹妹剝核桃吃,結果,妹妹被核桃卡住喉嚨噎死了。
陳婷受到嚴重打擊,一直沉浸在傷痛中難以自拔,白天躺在臥室,對兒子凌霄不管不顧。晚上,就跟凌霄爸爸凌和平吵架,像個瘋子一樣摔東西。
對於一個母親來說,失去孩子,日子就沒法過了。更重要的是,陳婷對女兒的死心懷內疚,這種內疚根本無法跟人傾訴,像個毒瘤一樣折磨著自己。她自己根除不了,痛苦又絕望,只能通過吵架來發洩。
她看見自己的丈夫,就想起失去的孩子。很多這樣的夫妻,都是以離婚收場。陳婷和凌和平離婚,可以理解。
如果說「離開」是窒息而絕望的陳婷選擇自救的方式,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不可原諒的是,她在離開前口不擇言地對凌霄發洩,說都是凌霄害死了他妹妹。
凌霄才是那個最痛苦的人啊,親妹妹死在自己的眼前,這是一個孩子無法承受的生命之重,可能是一輩子都揮之不去的噩夢。
然而,陳婷是那麼無情和決絕,不但沒有安慰凌霄,在拉著行李離開時,甚至沒有看凌霄一眼。
一個母親拋棄了自己的兒子,已經是十分殘忍的事情了,而最殘忍的是,走之前她還狠狠地在兒子的心上劃拉幾刀。舊傷加新傷,她想像過凌霄要用多長時間來修復嗎?
離開後,陳婷在新加坡嫁給了一個有錢人,又生了女兒。十年後,當她再次出現在凌霄面前時,已經是個容光煥發的富婆,誰都能看出來她過得不錯。
但這十年的時間裡,她對凌霄不聞不問,一出現就對凌霄的父親和照顧他的李爸爸進行指責和質疑。
作為一個拋棄兒子的母親,陳婷有什麼理由居高臨下地指責別人呢?她嫁了有錢的男人,生活優越,就可以趾高氣昂地對待辛苦拉扯她兒子的人嗎?
當初離開是因為她自顧不暇,為避免給彼此更多傷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十年間,陳婷從來沒有關心過凌霄,回來就想跟凌霄相認,這放在哪個孩子身上都是難以接受的。
凌霄用那麼久的時間,才接受陳婷的離開,又怎麼能突然之間就可以重新接受陳婷的歸來呢?
如果陳婷真想彌補兒子,不是帶著女兒來,逼著凌霄相認,更不應該對他的生活指手畫腳,而是應該給凌霄更多的時間,去溫暖他,感動他。
凌霄對陳婷懷有敵意,不願意見她,陳婷就死追不放,帶著女兒到李爸爸的麵館,讓女兒和凌霄一起做作業,讓凌霄注意到妹妹脖子後面的胎記。那個胎記和凌霄死去的那個妹妹的胎記一樣。
陳婷看見凌霄當時的反應,知道他想起了死去的妹妹,趁機跟凌霄說,她一直都被噩夢糾纏,夢見他和妹妹在家哭,她卻怎麼都打不開門。自從生下了現在這個妹妹,她再也沒做噩夢了,她仿佛重生了一樣。
陳婷肯定也知道凌霄一直對死去的妹妹有愧疚,但她或許不知道凌霄也一直做哪個可怕的噩夢。
殘忍的是,她明明知道死去的妹妹是凌霄最深的痛,卻故意去觸碰,故意去提醒,就是想讓凌霄跟她相認,跟新妹妹相認。
這樣的手段和心機,都可以用在凌霄身上,算什麼母愛呢,只不過是佔有欲作祟罷了。
真正的母愛,是在孩子幼時給予悉心的照料和陪伴,在孩子成年時體面地轉身離開。而陳婷沒有盡到前半部分的責任,卻想坐享其成,太過自私!你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