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區的居民注意!
即日起,文明治喪有獎勵了~
為進一步推進殯葬改革,減少喪事擾民,
濱江區出臺《濱江區文明治喪獎勵辦法》,
符合要求一次性獎勵2000元!
快來看看文明治喪的具體要求吧~
獎勵對象
濱江戶籍、死亡後在本轄區內或在杭州市殯儀館、蕭山區殯儀館文明治喪的居民。
獎勵標準
符合文明治喪要求的居民,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
符合文明治喪要求的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三類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含補助)4000元。
辦理程序
符合文明治喪要求的喪戶,喪事經辦人(指死者的合法繼承人或全體合法繼承人書面授權的受託人)可在治喪第36天後,向死者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填寫《濱江區治喪獎勵資金申請表》(可點擊下方「閱讀原文」,查看通知全文並下載)。
另外,還需提交喪事承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死者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家屬書面授權的還需出具授權委託書原件一份,政府招標確定的殯儀服務單位——蕭山殯儀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市濱江區安然殯葬服務中心以及杭州市濱江區鼎泰殯儀服務中心出具的發票複印件,在杭州市殯儀館、蕭山區殯儀館文明治喪的出具殯儀服務單位合法發票複印件。
其中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人員需提交證明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人員身份的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一份,重點優撫對象提供區退役軍人事務局認證並出具的相關證明。
所在社區應在材料齊全、審核通過後3個工作日內進行公示,公示7天無異議後,由所在社區把申請材料提交所屬街道審批,街道應在材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於10個工作日內,以轉帳方式將獎勵資金發放至喪事經辦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如喪事經辦人系全體合法繼承人委託的受託的,獎勵資金一經付至喪事經辦人在《濱江區治喪獎勵資金申請表》(可點擊下方「閱讀原文」,查看通知全文並下載)中填寫的銀行帳戶即視為獎勵到位,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糾紛及繼承人之間的糾紛與社區、街道、濱江區民政局無涉。
獎勵資金發放後,如有不文明治喪、祭祀等行為被舉報投訴核查屬實的,由所發放街道、社區負責追回。
區民政局會同區文明辦、區財政局等相關單位對獎勵資金兌現情況予以督促檢查。街道、社區對治喪獎勵資金發放情況如有弄虛作假的,經核查屬實的,上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辦法要求
喪事經辦人須遵守政府規定的治喪建議流程,並在政府招標確定的治喪殯儀服務單位(蕭山殯儀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市濱江區安然殯葬服務中心以及杭州市濱江區鼎泰殯儀服務中心)內自主選擇相關殯儀事項,治喪殯儀服務單位應主動與喪戶籤訂文明治喪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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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市殯儀館、蕭山區殯儀館治喪戶參照本辦法,符合文明治喪規定的給予相應的一次性獎勵。
其他符合文明治喪規定的給予相對應的一次性獎勵。
有以下情形的不給予獎勵
在治喪、祭祀等活動期間聘請假僧假道、殯葬樂隊吹打彈唱,使用高音喇叭、麥克風、長號等高分貝擴音設備等造成噪音擾民,影響公共環境和他人生活的。
在道路、廣場、學校、居民區等公共場所臨時佔道搭設靈棚、靈堂、擺設花圈、做道場等違反規定的。
燃放煙花爆竹,拋灑、焚燒紙錢等妨害公共安全和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
在治喪、祭祀等活動期間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在治喪過程中,未按政府規定的治喪建議流程和未選擇政府招標確定治喪殯儀服務單位的(在杭州市殯儀館、蕭山區殯儀館治喪戶和其他符合文明治喪規定的除外)。
戶籍在濱江,死亡後未在濱江轄區內辦理喪事的(在杭州市殯儀館、蕭山區殯儀館治喪戶除外)。
其他不文明治喪等行為經舉報投訴後核查屬實的。
該辦法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如獎勵標準調整,按新標準執行。
撰稿:濱江區民政局
編輯:黃穎斐、章琳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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