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贛人防綜〔2020〕16號
各設區市人防辦、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
為積極解決人防工程重建設輕管理、重使用輕維護的問題,努力提高全省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水平,確保工程具有良好戰備功能,現就進一步加強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好贛人防發〔2020〕6號文的貫徹落實
(一)認真學習貫徹。近日,省人防辦、省財政廳和省住建廳聯合下發了《江西省城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維護管理辦法(試行)》(贛人防發〔2020〕6號),此辦法出臺將有力促進全省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各級人防部門要組織下屬人防工程維管機構認真學習,把握精神,熟悉內容,結合實際抓好落實。設區市人防辦要抓好本級的具體實施和對縣級實施的指導工作。
(二)建立聯動機制。各級人防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勇於擔當、敢於作為,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齊抓共管,同向發力,建立人防工程維護管理長效聯動機制,有效推進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推進我省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三)積極組織宣傳。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及時組織轄區防空地下室維護管理責任主體學習領會文件精神,採取各種方式加強宣傳,大力營造良好氛圍,為推進人防工程維護管理提供有利的輿論基礎。
二、深入開展人防工程維護管理集中整治活動
(一)積極推進。去年8月,省辦贛人防綜〔2019〕52號文安排部署了全省人防工程維護管理集中整治活動,活動持續到今年底。各單位要按照省辦要求,根據活動實施計劃積極推進落實,做到「周梳理、月調度、季小結」,使集中整治活動達到預期目的。
(二)統籌安排。各單位要注重工作的科學性、系統性、整體性,統籌推進集中整治工作時間、人員、方法、經費、措施等的優化組合,統籌推進設區市、縣(市)兩級上下同步、齊頭並進,統籌推進集中整治與維護管理責任書籤訂、標識標牌設置、安全工作有機結合,力爭取得良好效果。
(三)總結提高。要通過此次集中整治活動,充分總結經驗、認真查找不足,研究制訂今後加強維護管理工作的對策措施,並按要求向省辦上報情況總結報告。
三、積極推進人防工程標識標牌設置工作
(一)明確目標。根據省辦要求,全省應設置標識標牌的人防工程今年年底前要設置完成工程總數的60%,2021年年底前須全部設置安裝到位。各地要按照目標要求積極推進,省辦也將持續通過工作進展情況季度通報制度促進各單位工作。
(二)分類施策。對新建工程,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需將標識標牌設置安裝納入竣工驗收內容。對存量工程,要按照「先易後難、規範有序」的原則,列出工作時間表和路線圖,每月進行梳理、分析和調度,紮實推進。
(三)擴大影響。要把人防工程標識標牌設置工作與提高人民群眾對應急避難場所知曉度、提升人防形象有機結合,不斷擴大人防影響,提高人防社會地位。
四、加強人防工程安全工作
(一)對人防工程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視並常抓不懈。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定期巡查、集中整治、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將人防工程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落實人防工程安全工作責任、人員、制度、經費、措施,確保全省人防工程持續安全穩定。
(二)對在用工程要有針對性的開展重點檢查。要有針對性的對地下餐飲、旅館、娛樂、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開展重點檢查,督促維護管理責任主體做好消防、進排風、照明設備設施和供電線路的檢修,使之保持良好狀態,並突出排查人防工程內有無存儲和生產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化學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一經發現立即清除,切實消除不安全因素。
(三)對早期工程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要加大巡查力度,嚴密監控工程現狀,重點排查是否存在頂板開裂、孔口破壞、滲漏水嚴重等危及工程結構安全和地面建築交通安全的隱患,標出危險地段,詳細記錄隱患問題,能整治的應及時整治,一時無法整治的要加強安全監控。要加強與城市規劃、舊城改造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在城市建設、舊城改造中積極推進早期人防工程處置,有效消除安全隱患。
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附件:江西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來源:省人民防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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