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八年(1679),時節剛入二月,屋頂雪已消融,有絲絲縷縷的春風拂過來。在紫禁城午門東西兩側,是「六科」(禮、吏、戶、工、刑、兵科的總稱)的朝房,即使宮牆高聳,也擋不住漸漸明媚的春光在庭前流連。
工科掌印給事中丁泰(山東日照縣濤雒人)難得地從書案間抬起頭,走出朝房休息一會兒。他剛在一個多月前度過了五十二歲壽辰,正是「知天命」的年紀。近來,他整日忙碌於朝廷公務,寢食難安;現立於庭前,更無暇留連於明麗春色,思緒早已飛馳到距京城千裡之外的山東、河南……
春耕已然開始,但山東、河南仍陷於嚴重災情:因去年兩地天旱少雨,收成極少,當地窮苦居民只能靠掃集草種子、刮樹皮來充飢果腹。且這幾年「三藩」作亂,臺灣未平,國家軍需浩繁、兵餉火急,百姓的賦役愈加沉重。兩地災民窮困潦倒、無以為生,甚至不得不背井離鄉,四處流浪。丁泰曾在順治十五年(1658)考中進士之後,被朝廷授任河南府陳留縣知縣,在任多年。因此,丁泰十分熟悉山東、河南此次受災情形。
丁泰任職的「六科」,又稱「諫垣」,分別負責監察禮、吏、戶、工、刑、兵六部,與督察院御史一樣,同屬言官。雖然在清朝初年的國家機關體系中,級別不高、權力有限,相較於內閣、六部、內務府等機構,只是個「小衙門」,但「職司言路」,皇帝曾在康熙十二年(1673)專門訓示:「國家設立言官,專司耳目,凡政治得失、民生利弊,必須詳切條陳,直言無隱,斯為稱職。」丁泰自康熙十四年(1675)被補授吏科給事中,後來又升工科掌印給事中,主持工科事務。他在六科任職已四年,深感肩上責任重大。
也就在前些日子,正月初八這天,丁泰曾上了一道《緩徵疏》,為河南、山東受災窮民呼籲,請皇帝準予兩地緩徵賦役,得以休養,免於居民流亡。作為一名盡職盡責的言官,丁泰深知,要想讓自己的上疏提高「命中率」,不能一味言辭激烈地諍諫,只去博一個好名聲;而是要在闡明問題之後,有可行的解決辦法,還要考慮到皇帝的立場與國家的大局。因此,丁泰在《緩徵疏》一開篇就說,此次上疏「為暫緩災民之開徵,止留遺,以昭皇仁,安耕穫,以全國賦事」,並重申,緩徵幾個月糧徭,「所遲無幾,所全甚巨也。臣非不知兵餉火急,株兩皆關國計,然臣言緩,非言蠲;臣言緩窮民,非言緩大戶也」。上疏三天後,丁泰就奉到了皇帝「該部速議,具奏」的旨意。兩省窮民的燃眉之急算是暫時得以緩解。
圖 / 丁泰《緩徵疏》(部分),出自清·光緒《日照縣誌》
上《緩徵疏》之後,丁泰並未輕鬆下來,而是連日查閱案卷、討論時事、埋頭思索。他還有一項長久縈懷於心的更重要的工作——可以說是一項使命,要去完成。
想到這裡,丁泰回身邁進工科衙門,在題本上鄭重寫下:「開海禁疏」。
「海禁」,作為一項國家海防政策,在明朝初年就已開始實行,朱元璋曾立下「不許寸板下海」的祖訓。彼時「海禁」,因為「海疆不靖」:既有曾與朱元璋爭奪全國統治權的張士誠、方國珍的殘餘勢力在海上繼續抗明,又有倭寇對中國沿海的劫掠侵擾。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為了防止沿海居民聯合海外敵對勢力抗明,「仍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後來,「海禁」政策隨海防形勢好轉而鬆弛,又因倭寇侵擾而收緊;到了明朝中後期,已經有名無實了。
清朝初年,清廷沿襲「海禁」,但並不嚴厲。後因鄭成功在海上起兵,據臺灣、廈門一帶堅持抗清,又通過經營海內外貿易供給軍需,對清朝的統治形成了日益嚴重的威脅。所以,順治十二年(1655)之後,清廷重新頒行「海禁」政策並多次申嚴強化,不許片帆入海,違者立置重典,以此切斷沿海省份居民與鄭成功等抗清勢力的聯繫及貿易往來。
順治十八年(1661),清廷在重申禁海令的基礎上正式頒布「遷界令」,採取「居民內遷法」,將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山東沿海五省居民分別內遷三十至五十裡,盡燒民居、船隻,不準片板入海,對鄭成功勢力實行海上封鎖。康熙元年(1662),在山東登州地區領導抗清起義的於七突圍入海,驚動朝廷四野。次年(1663),清廷又將海島居民遷至內地:「寧海州之黃島等二十島,及蓬萊縣之海洋島,皆遠居海中,遊氛未靖,奸宄可虞,請暫移其民於內地」。
康熙四年(1665),海禁政策雖有所鬆弛,在山東的「青、登、萊沿海等處居民,準令捕魚」,但是清廷依然嚴禁沿海商民貿易往來或復界海島居住,凡有「藉端捕魚,在沿海貿易,通賊來往者」「犯違禁出海貿易等罪者」「遷移海島蓋房居住、耕種田地者」,皆「拿問治罪」。此後,清廷又多次頒布、重申禁海與遷界令,禁止商民出海貿易。
「海禁」政策的嚴厲執行,在一定程度上孤立、坐困了鄭氏集團,但是卻引發了更嚴重的社會危機。
它的實施給沿海居民的生活造成了毀滅性的破壞,堪稱是一場「浩劫」:「今欲遷沿海一帶,當日出示,諭限數日,官兵一到,遂棄田宅,撇家產,別墳墓,號泣而去」,人民「棄資攜累,倉促奔脫,野處露棲,死之載道者以數千萬記」;他們飄零日久,養生無計,「鬥粟一兒,百錢一女」,又有因誤出界牆而死者,「又不知幾何萬矣」;不少窮民因而鋌而走險,踏上了反抗的道路。
「海禁」也給清王朝本身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首先,政府田賦商稅收入每年減少數十萬兩白銀;其次,商貿活動停頓,一度曾比較發達的海外貿易被窒息,東南沿海地區的農業、手工業商品生產因而遭到毀滅性打擊;再次,社會財富被極大浪費,大量的船隻被燒、被棄,包括很多造價千金以上的昂貴洋船。
禁海與遷界政策不僅使得民怨沸騰,多位朝臣與地方官也挺身力諫,要求開海復界。特別是沿海諸省的官員,他們陸續上疏,反映「海禁」所造成的種種慘狀,竭力反對禁海,積極主張開海貿易。這其中就包括丁泰。
丁泰的老家就是山東沿海的日照縣,他很清楚「海禁」對日照和沿海人民意味著什麼。
日照縣,東臨大海,境內為絲山、河山、黃山、奎山等群山環繞,如有一座天然城郭。從海防角度來看,日照為「山東之首衝」,是山東海域最南端的門戶,「沂海重地,淮徐要區」,「海而北則可以揚帆登島,海而南則徑可飛渡淮陽。雖僻邑,實嚴邑也。向來登、萊用兵,水陸輸供」。山海環繞的地形也恰好成為山東東南沿海之屏障,「儻變起島鯨,則風檣迅速;或嘯聚萑苻,則草木皆兵。是不僅為青郡要地,且為東省藩籬;抑不僅為東省藩籬,而實為畿輔屏翰雲」,真可謂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
但也正是因為被群山阻隔,又「僻處海隅」,本就面積狹小的日照縣交通不便,「遊歌者鮮」,是一座「蕞爾孤城」。也是因為多山臨海的地理條件,土地「非斥滷(鹽鹼地),即沙確(瘠薄沙地)」「地非岡嶺即沮洳,土深者才尺許。十日之晴,則苦幹;五日之雨,則苦澇」。土地如此貧瘠,因此「數年以來,谷賤民窮」,但是「賦稅不殊沃壤,故百姓每以產為累」,竟然會出現「有白白授人以產,而人不敢承者」的現象。
且每當改朝換代之季,日照縣往往成為被蹂躪的戰場,「當金、元紛爭之日,日照受禍尤酷,遺事不能盡徵耳」,「照自明季,屢經大變,人逃地荒,甚於他境」,「舊族存者百無一二」……
正因為此,日照縣在明清兩朝,總體上的社會經濟狀況就是「地瘠民貧」。「獨是照邑僻處海隅,地瘠民貧,歷來已久,即豐年常慮不足,實東省之最不堪者也」,「地雖僻處,風頗質樸,但民則鶉衣尪形[ 「鶉衣」形容破爛襤褸的衣服,「尪形」描述椎骨向後彎曲的瘦弱之形。],士多離群索居」。因為窮困,縣民有「地磽力艱者,棄故土若敝屣」,如若再遇上天災人禍,則「拋荒遠遁,比比皆是」。
所以,日照縣別無他法,只能也必須靠海洋來尋求出路,向海而生。因為有海,日照盛產海鹽:西漢時,這裡為「海曲縣」,有鹽官;北宋時已設濤雒場。因為有海,沿海居民以漁業為生,亦可倚仗逐漸發展起來的海上貿易。海運通行之時,「田值騰貴,百姓樂於墾荒」,且因米糧等貨物轉輸,不論富戶、貧戶,不論豐年、兇年,皆可以此換得銀錢補貼生活。因此,雖然日照地瘠民貧,但「上下支持而不至有流亡轉徙之患者,恃此一海耳」!
可禁海之後,「谷賤民貧,開耕無力」「所恃者區區魚鹽之利,小民不敢問津」。日照「向佐用以魚蝦,今網罟不入矣;向貿遷賴轉輸,今舟楫不通矣」。
丁峕是丁泰的胞弟,小丁泰六歲,在康熙六年(1667)也考中了進士。康熙十一年(1672),丁峕在需次裡居之時,纂修了《日照縣誌》,他多處論及日照所飽受的「海禁」之苦:「照之民終歲作苦,而谷價視昔減四分之三,糧徭則如故也,日用則如故也。縱多收數斛粟,且不足以供公家餬口,其何資焉?一逢水旱,而鄰粟不來,惟有坐以待斃已耳」,縣民生活苟延殘喘,「近釜底遊魂,漸次解散」。
丁峕認為,日照的貧苦,病根就在「海禁」政策上。「是照之有海,猶人之有咽喉也。通利則生,哽噎則斃。」禁海,就如同咽喉被切斷了,人可還能活得下去嗎?
每當念及胞弟這句話,丁泰總深以為是,亦感到如鯁在喉。
日照之貧苦,丁泰一刻不曾忘記;為鄉民呼籲,丁泰始終銘刻在心。他的父親,就是這般對他們兄弟言傳身教的。
丁泰的父親丁允元,在明朝崇禎四年(1631)考中進士,留在京城,進入六科,任戶科給事中。彼時29歲的丁允元成為日照濤雒丁氏家族的第一位進士與致仕之人。那一年,丁泰剛滿三歲。
《日照縣誌》裡收錄有父親丁允元的多篇奏疏、文章,其中有一道《緩徵條鞭疏》。
崇禎十年(1637)八月裡的一天,戶科接到山東巡撫專門為日照縣「地方疲苦、戶口流亡等事」上報的一份題本。丁允元看後,又心焦又躊躇:他現在朝廷官署辦公,自知不該急急地只為家鄉申籲;且山東巡撫已為日照縣特疏具題,何必再由他多此一舉?但是丁允元仍然決定——他不能坐視家鄉小民的困苦而不發一言,他要繼續上疏,只因他是日照人,「知照之苦者莫若臣,能悉照之苦者莫若臣」。
在這份上疏裡,丁允元含著血淚向崇禎皇帝一一道來:日照縣本就貧弱,「已皮盡毛存,十室九空」,而近三四年來,每年都是旱災、蝗災輪番上場,居民「極苦之野菜,無所不食;極粗之樹皮,無所不刳。窮鄉下裡,已岌岌乎有群起而搶奪者」。因連年歉收,日照應繳的錢糧賦稅越欠越多,即使催徵也是催不上來的。而又有近半數的縣民逃於賦役,皆是因為「一條鞭法」被歪曲執行——衙蠹胥吏「誣貧而賣富」,通過各種卑劣手段將繁重賦役轉嫁到貧民身上。為此,丁允元呼籲,希望朝廷對日照縣緩徵錢糧,好好執行「一條鞭法」,減輕貧民負擔。
父親這道為鄉民請命的上疏,丁泰早已熟讀能背。每每讀時,卻還總會淚溼沾襟。如今丁泰也做了六科給事中,他默默地以父親為榜樣。在忙忙碌碌的公務生涯裡,他一如父親那般兢兢業業,也一如父親那般心懷民生,在查追侵欺、減免拖欠、漕運改革、河工管理、賑濟災民等多項問題上具疏上陳,以解民困。
也更要像父親那般——心系桑梓,為鄉謀福。
康熙十七年(1678)以來,清廷平三藩之亂勢如破竹,鄭氏集團在東南沿海一帶的抗清活動也逐步衰弱,部署兵丁「至者如歸」。康熙十八年(1679)初,鄭氏集團主要兵力撤回臺灣,留守金、廈的官兵紛紛降清。
嚴厲的「海禁」政策亦隨之有所鬆動,海州雲臺山(今連雲港)首先復界。
消息傳來,丁泰頓時感到猶如有一束光直射入他的心底,增添了他要上疏的勇氣與信心——他要爭取在山東首先開海,紓解民生苦難。丁泰還考慮到,鄭氏集團的勢力主要在東南沿海諸省,山東距離遠,海疆相對平靜;而且康熙皇帝關心民生艱難,若非形勢所迫,他也並不願意推行禁海與遷界政策。現在,丁泰終於不必再徘徊、等待,此時,正是上疏的最佳時機。
提筆時,丁泰眼前又浮現出家鄉窮民掃食草種子、刮樹皮,到處流亡的情形;丁峕那句「是照之有海,猶人之有咽喉也。通利則生,哽噎則斃」又在他耳邊迴響;父親上疏裡「獨是臣照人也,知照之苦者莫若臣,能悉照之苦者莫若臣」這句話更如烙刻在他背上一般。儘管他上的《緩徵疏》已經為這些窮民爭取了幾個月的時間,但如果能早日開海,家鄉人的日子才能真正有起色、有指望。
圖 / 丁泰《開海禁疏》(部分),出自清·光緒《日照縣誌》
「為海禁之弛,乾斷已行,貿易之開,地利應晰,謹補陳濱海情形,舟楫道路,伏祈敕部一併確議,以資民生實濟,以省宸慮煩勞事。」丁泰的疏辭風格類似父親,但畢竟已年過五十,到底比父親35歲上疏時的情感濃度少了許多。他保持著一貫的大局觀,委婉、中立、審慎地條陳觀點。
在此之前,朝廷已對開海問題進行過激烈辯論。丁泰寫道,開「海禁」之舉「仰見我皇上為民謀生之至意」,但他又擔心,因對海濱情形和貿易路線不熟悉,而使得有司奉行過程中膠滯不通,既「難蘇民困」,又「仰負隆恩」,因此主動提出,「臣家居瀕海,知海濱之情形頗悉,請為我皇上陳之」。
丁泰重點指明了由山東向南到淮安府廟灣鎮(今江蘇阜寧)的航線:「夫山東海岸……迤南則由膠州、諸誠、日照,以至前歲所復海州之雲臺山,僅半日程。由海州海邊至淮安之廟灣鎮,亦一日夜可到。廟灣迤南則山陽、高郵一帶之裡河,直通江淮而不用海舟矣!是廟灣鎮、雲臺山皆為海邊內地,而南北貿易之咽喉也。」廟灣鎮與之前所復界的海州雲臺山一樣,都是南北貿易的關鍵節點。
「南北豐歉不常。未禁海口以前,所恃以轉運興販。南北互濟者,米豆非船不能運載,船非至廟灣不通河口。」廟灣鎮是糧食買賣的重要港口。禁海之前,廟灣與日照縣及整個山東省貿易往來頗多,其中主要商品是大豆、粟米。山東是全國大豆主要產區之一,自明朝就大量輸出到江南各省。尤其在水旱災年,江南人民多以山東米豆維持生計。日照縣民,也正是因為米豆的海上運輸,使得「豪有力之家以己舟運己粟,獲利數倍。即貧農有需,亦得咄嗟致金錢焉」。但禁海以來,江南的糧食供應造成很大缺口,日照縣的谷價也「視昔減四分之三」,且一遇水旱災年,南北之間不能互相扶持,只能坐以待斃。康熙十七年以來,山東、江南一帶旱災嚴重,而因「海禁」所造成的糧食匱乏更加劇了災情。
丁泰得知會議復疏之時,「將淮揚地方系山東貿易必由之路,未經聲明」,更擔心「山東地方官懍越俎之嫌,執刻舟之見,即有船隻,自不敢令貿易逾東省地方一步,是欲其出而閉之門也,如民生何」?因此他申明,南至廟灣一線是山東貿易的「必由之路」,與北至天津一線一樣,應開。
但丁泰也知道,開海禁這麼大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一開全開,而是應該結合當下形勢,有緩有急、按部就班地開。因此他提出:「臣以為淮安迤南通大洋者,仍應禁也;而廟灣、雲臺一帶為山東門戶者,應通行也。數百石大艘可通大洋者,仍應禁也;而一二百石之小艇沿邊行走者,應通行也。」丁泰對開海後貿易船隻的活動範圍與載重量作出了建議。其後,他對出海經商人員的範圍、海防、海船納稅等事項也提出了解決方案。
最後,丁泰再強調,「務俾小民得安生理,以享樂利,所關非渺小也」!這封奏疏在心中籌劃許久,奮筆疾書之時,「字多逾格」,他也顧不得許多了。
疏成,落筆。丁泰覺得,此次上疏與之前歷次皆不同,寫《開海禁疏》,如同要完成一場重要的儀式。
丁泰的《開海禁疏》具題於康熙十八年(1679)二月十六日,五天之後,就奉到了皇帝的旨意:「議政王貝勒大臣、九卿、詹事、科、道會議,具奏。」經過朝廷慎重的會議討論,丁泰提出的首先在山東開海貿易的意見得到了肯定:「然考之事情,挨之地勢,則廷臣議覆垣臣丁泰所奏,廟灣、雲臺山一帶系山東門戶,裝載一二百石小艇應準通行之處,詢屬可行,仰祈皇上俞允施行。」
丁泰此時,才真算是從心底裡卸下了一副重擔。他仿佛看見,原本在六科衙門內忙碌的父親,停下了手中的筆,正向他捻須點頭,微笑致意。
大事已了,該回家了。
丁泰這兩年總覺身體大不如前,近來更有病勢沉重之感。於是,他請了病假返回日照縣濤雒鎮。不久,在康熙十九年(1680)十月二十三日的午後,正當太陽開始偏西的時刻,丁泰永遠地合上了眼睛。閉眼之前,他仍然記得,父親去世的時候,也是這麼個時辰。
丁泰享年五十三歲。這一年,山東正式開海。
山東的開海成為全國開放海禁的先聲,在它的帶動下,開海之議進入高潮。康熙二十二年(1683),臺灣平定。大臣們藉機紛紛上疏,力請開海。次年(1684)十月,康熙皇帝令廷議全面開放海禁事宜,他說:「百姓樂於沿海居住,原因海上可以貿易、捕魚。先因海寇,故海禁不開,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至此,清廷宣布解除「海禁」政策,準許開海通商,沿海各省的禁海與遷海令被全面廢除。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廷又在東南沿海地區設立江、浙、閩、粵四個海關。
「海運以開,民慶更生」。沿海居民的日子終於恢復了正常。在日照縣,「海運漸開,商賈駢至。自此而後,有無交易,頗濟民用」。
丁泰為爭取山東首先開海所作出的努力及所帶來的巨大成果,歷史記下了,日照人民也記下了。《開海禁疏》被載入日照縣誌,丁泰的牌位也被奉入鄉賢祠。
還有康熙皇帝,他也記下了。
丁泰去世後三十年,昔日的青年帝王,早已成為一代雄主。康熙皇帝還記得曾經那個上疏要求開海禁的工科給事中丁泰,詢問起他的情況。
「海禁」雖開,但清朝統治者仍以禁海自閉作為應付海上危機的措施。自明朝開始推行的閉關政策,在清代被進一步強化。正當海外貿易迅猛發展、一派欣欣向榮之際,康熙五十六年(1717)正月,「南洋禁航令」開始實施,國人不許赴南洋貿易。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廷詔令沿海只準廣州「一口通商」,這是清代全面推行閉關鎖國政策的開始。自此,中國喪失了與世界同步發展的最佳時期,在奔湧向前的世界大潮當中愈發落後。
至清朝末年,在閉關鎖國大背景下的日照海上貿易也有了一定發展,「荻水、嵐山頭、張洛(棧子)、濤雒、夾倉、石臼島、王家灘這幾處海口,逐漸成為全縣及周圍地區土特產的集散地和較為繁榮的商業港口」。
丁泰老家的濤雒口,成為「鋪戶百餘間」的「海口一大鎮」,是重要的對外貿易港,「估客雲集,南連棧子新口(即舊張洛口),貨船萃焉」,「南航江、浙、閩、臺,北抵天津、安東,年吞吐量1萬噸以上」。石臼島口「漁舟出入,商舶漸集」,在清朝末年,已有「專業性運輸帆船50多條,年吞吐量3萬噸左右」。最北邊的王家灘在清朝末年,有洋布、白糖、蘇木、雜貨等諸件進口,黃縣、諸城、濰縣等商人慕名而來從事海運。
圖 / 《海疆圖》其一(含日照海口),出自清·雍正《山東通志》
海洋孕育了生命、聯通了世界、促進了發展,對人類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海洋更是瀕海國家的門戶與寶貴財富,明朝偉大的航海家鄭和曾經說過:「欲國家之富強,不可置海洋於不顧。財富取之於海,危險亦來自海上。」中國,是一個海域面積十分遼闊的海洋大國。在新時代,我們必須要向海洋進軍,建設海洋強國。
位於山東半島東南側翼的日照,逐海而興,賴之有海。曾經禁海的苦難歲月早已不復存在,不會再有人質疑我們應當擁有的海洋防衛、海洋權益與海洋經濟。新中國成立之後,1982年,石臼港煤炭碼頭主體工程開工建設;1985年,日照因港立市(縣級),1989年升格為地級市。三十多年後的今天,昔日的石臼港已成為山東省港口集團日照港,年通過能力超過3億噸,是中國重點發展的沿海主要港口和「一帶一路」重要樞紐。
日照與海,從來不可分割。過去之日照已走遠,當一頁頁歷史塵埃落定,我們相信,因為有海,才有今日之日照、未來之日照!
1.[明]《明太祖實錄》。
2.[明]杜思、馮惟納纂:《青州府志》,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刻本,《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上海古籍書店,1965年。
3.[清]楊士雄、丁峕、李暶纂:《日照縣誌》,清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
4.[清]《清聖祖仁皇帝實錄》。
5.[清]嶽濬,等纂:《山東通志》清雍正七年(1729)修,乾隆元年(1736)刻本。
6.[清]李希賢、丁愷曾等纂:《沂州府志》,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刻本。
7.[民國]趙爾巽,等撰:《清史稿》。
8.白壽彝總主編《中國通史》(第二版),周遠廉、孫文良主編《第十卷 中古時代·清時期》,上海人民出版社、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
9.日照市史志編纂委員會編:《日照市志》,齊魯書社,1994年11月。
10.馬嬌編寫:《海上交通和海上貿易》,吉林出版集團,2012年10月。
11.日照市地方史志辦公室整理,李世恩主編,潘友林點註:清·光緒《日照縣誌》(點注本),中國文史出版社,2015年。
12.丁博原:《日照丁氏家乘(回歸卷之一)》,中國文史出版社,2015年。
註:本文已刊載於中共日照市委《工作與研究》2020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