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個有趣的關聯詞遊戲。當我說出前半句時,你會如何接後半句呢?
例如:娛樂圈瘋狂愛鞋男明星……
你是否會不假思索地回應一句「白敬亭」?
例如:大家最愛的小白,白敬亭的最愛……
你是否會脫口而出兩個字「鞋子」?
白敬亭迷戀鞋子的事情,可以說已經「散布」到人盡皆知的程度。甚至有人調侃他,如果再繼續不停地買鞋子,估計很難買到房子,很難娶到老婆。
何炅老師在某個節目中,也特別提到小白對於鞋子的痴迷程度,讓他驚訝。
那麼,小白迷戀鞋子的行為,到底屬於鞋子控呢?還是戀鞋癖?
所謂鞋子控,是把喜愛變成了一種情結,簡單點說,就是無限地放大了自己對某個東西,或某件事情的愛。當我們把自己原本的某個興趣變成了事業,就由單純的「喜愛」變成了「物伴」。
我們可以把一個喜歡的人變成自己的「伴侶」,自然也能把喜歡的一件事,或某件物變成自己的「伴侶」,也就是「物伴」。
伴侶能為我們提供什麼呢?能滿足我們愛的需求,能刺激我們的荷爾蒙分泌,能給予我們足夠的安全感。同樣「物伴」也能傳遞愛,這份愛來自於我們對它們愛的投射,「物伴」自然也能為我們帶來興奮的感覺,讓我們感受到安全感。
鞋子控們的「物伴」就是鞋子。
所謂戀鞋癖,屬於戀物癖中的一種,它是一種性慾望的偏離。一般情況下,能引發我們性興奮的,會是我們的另一半,或是讓我們著迷的其他人。但是也有人的性興奮來自於某一類物品,他們迷戀非生命物體。
我們都很清楚,當我們對另一個人表達好感時,對方可能回應我們同樣的好感,也有可能會表達拒絕。但是非生命的物體在接收到我們的好感後,並沒有能力表達拒絕。所以,戀物癖不僅是一種性慾望的偏離,也是一種情感的自卑。
情感自卑是如何生成的呢?大多來自於童年時期,安全感的缺失。當我們沒有能力獨自生存時,我們不得不依賴著周圍的人,可若無人可依時,我們只能退而求次地從某些物品中感受安全感。慢慢也就發展成了戀物癖。
戀鞋癖們的安全感來自於鞋子。
也就是說,無論是鞋子控,還是戀鞋癖,都能從鞋子中感受到,體驗到安全感。
那麼兩者具體有些區別呢?
首先,在心理學中,戀物癖屬於性偏好障礙的一種;而某物控則是一種難以控制的欲望。
性偏好障礙患者的行為通常與社會普遍接受的觀點不一致。而且,很多的反社會人格中常出現性偏好障礙。所以,戀物癖們的感受並非只有興奮,他們常常會因為「真實自我」與「理想自我」(渴望被社會認可)的撕裂而感受到痛苦。就像吸毒人群想要戒毒時,所經歷的痛苦折磨。
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都會買鞋子,都會喜歡那些漂亮的鞋子,所以說某物控的行為與大眾行為是一致的。只是,他們沒有辦法給自己的購買慾望找到一個「度」,從而練習控制。如果購買慾望與自己的消費能力成正比的話,他們普遍能從「收藏」中感受幸福;若兩者成反比,某物控同樣會經受痛苦。
其次,深究其原因,戀物癖大多來自兒時性心理髮育受阻導致;而某物控則多來自於兒時物質的缺失。
再簡單點說,戀物癖是一種精神缺失造成的,某物控多半是一種物質缺失造成的。記得在一檔節目中,霍建華提到過自己非常喜歡買鞋子,他很清楚自己只有一雙腳,也很清楚常年在劇組,並不需要那麼多鞋子。只是因為童年很長時間裡只能穿一雙鞋子的緣故,他對鞋子才有了那麼強烈的欲望。
電影《一個購物狂的自白》的開頭,小時候的女主角因為羨慕別人可以瘋狂的刷卡購物,而在長大後變成了一位只為購物而活的瘋狂女人。
那麼,什麼是精神缺失造成的戀物癖呢?前面提到過依賴感,我們都清楚孩子很喜歡粘著母親,如果母親很忙碌,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孩子常常會退而求次地對某個布偶,或者母親的衣物產生依賴,這時當一個孩子不能從一個實際存在的人身上感受到愛時,他自然也無法給予其他實際存在的人愛。
戀鞋癖尋求一種釋放感,鞋子控尋求一種滿足感。
再有,戀物癖活在黑暗中,屬於自我禁忌的話題;某物控曬在陽光下,屬於自我享受或炫耀的方式。
戀物癖並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的喜好,他們愛的形式是小心翼翼,偷偷的。也就是說,在他們自己眼中,自己的行為也是不被接受的。
某物控卻從不掩飾自己對某件物品的喜愛,他們甚至希望全世界跟自己一起分享自己的喜愛。他們很享受自己對某件物品的執念,這在他們看來是一種優勢,是一個優點。
所以,戀物癖和某物控,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你是否想讓別人知道你愛某類東西?你是否樂於分享自己喜愛的物品?
最後,戀物癖像是飲下一碗慢性毒酒,只感受到了爽,卻忽視其後果;某物控則像是飲下一杯興奮劑,得到了即可的滿足,若用量過大,後果自然也不堪設想。不過,興奮劑的用量可控,而慢性毒酒的毒難解。
戀物癖會影響人的正常人際交往能力,會產生各類的恐懼症,會漸漸缺乏同理心,無法更好的適應人群,無法正常的投入社會生活。
某物控雖然不會影響人際關係,甚至在某種程度下,還能幫助我們擴展自己的生活圈子。以前,鞋子對於我們而言,就是穿著走路的工具。而現在,鞋子的價值已經變成了一種品牌展示,一種藝術欣賞。
但是,如果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購買某類物品,最終為自己帶來一身的債務,那只能說這杯興奮劑的量不在你的承受範圍,它所造成的後果往小裡說,你將成為一名徹頭徹尾的「物奴」,往大裡說,也有可能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劇。
無論是鞋子,還是化妝品,或是包包,手錶等等,它們只是我們人生中的道具或「配角」,它們可以點亮我們的魅力,可以取悅我們的心情。而我們不需要為了它們去掏空自己,病態人生。
當我們開始圍著某件物品打轉時,我們已經在迷失中服下了一碗慢性的毒,或是一杯超劑量的興奮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