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是在我上初二的時候。
那時候的我十分固執,本要住奶奶家,我偏要住在家裡。家離學校又遠,媽媽還要早起為我做早餐。忙了一天,回家還要陪我寫作業到很晚。有時又要拖著疲憊的身體帶仔仔(我家的狗)下樓,簡直比早起晚睡的工人還要累。周末甚至還要為仔仔花大半天的時間洗澡、吹乾、梳直。
其實兩位奶奶早就說過了,養狗狗太累了,而且還很髒,不衛生。而我,也早就聽煩了那類形形色色的話,尤其是外婆,每次一到我家,就開始念經似的說我們家哪裡哪裡不好了,這裡怎麼了,那裡又怎麼了。特別是說到狗狗,外婆可是有一堆狗狗的不好可以說,目的,就是想讓我們將狗狗送人。
奶奶為了讓我們把狗送人,還特意為我們找了一戶可以天天帶狗狗出去玩的人家,哪像我們,一上學、一上班,狗狗就一個人在家裡怪可憐、無聊、寂寞的。可那一次,爸爸沒有同意,也許狗狗和人在一起也產生了感情吧。奶奶的「no1號計劃」失敗了,但並未結束。
「no2號計劃」又開始了。這一次,感情的力量不再強大了,爸爸居然同意了。無奈,依靠的標誌杆都認輸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我帶著一副看似很無所謂的表情和語氣,說了句「無所謂」,送人的事,終於決定了。
從那天起,我每天都盼望著日子過得慢一些。每晚一躺在床上,想到的都是狗,想起它第一次來我們家,想起它第一次學會爬樓梯,想起……我還想起了那一天,我問我自己為什麼要說「無所謂」,可我不知道。
日子正在悄悄過去,終於到了那一天,那個分別的日子,可我並不知道。
那是周六,我照常去學作文,照樣回家。在寫到那隻即將分別的狗狗時,我想哭,可眼淚流出後,又忍回去了,我帶著悲傷的心情寫完了那篇作文。那天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媽就在我旁邊,我讓她看我當天寫的文章《藏於心中的不舍》。我一個人默默地低頭吃飯,但我抬頭的時候,我媽居然淚流滿面,可能是被我寫的文章感動了吧!她居然不知道,一個不捨得狗狗離開的人,居然在她面前滿不在乎地說了「無所謂」,因為我滿腦都在想著如果送人了,就可以減輕家裡的負擔,這樣一來大家都不會太累。想著想著,我也哭了,眼淚如泉水一般從我臉龐流過,滴到我的衣服上。媽媽做了一個決定,狗狗不送人了。
我想過了,不想把它送人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它是我的生日禮物,我不捨得送人,更是因為它已經成了我們家的一員,就像家人一樣。
吃過飯,我就回房間調整心情了。但沒過多久,我的「敵人」——外婆就來了,她開始用她永遠只看到狗狗壞的一面的樣子來說服我。她說,如果送人了,可以每天拍照片給我看。話音剛落,只見我又一次淚流滿面,帶著哭聲對著那位「敵人」喊道:「這種事情不是每天一張照片就能解決的,即使一分鐘一張也不行……」我一邊說,一邊將外婆往門外推,我對此很憤怒,和狗之間的感情勝過一切。
「仔仔,過來。」大哭一場後的我,平靜地叫狗狗過來。「告訴你哦,你不用送人啦,我的確捨不得你。現在,我終於不用再猶豫了。仔仔,我再也不會把你送人了。」
看著它開心地去找自己的玩具玩,我也很開心,我和你之間的感情,就像是親情。
照片,永遠無法彌補感情上的缺陷,那只是用來記憶那段無法回去的過去罷了。
留下它,意味著需要約定。我將放棄做以前那個喜歡它,卻又不關心它的主人,我要改變自己。
感謝你的留下,我會多關心你的,不會再以各種藉口讓人覺得我討厭你的。
那一天本是傷心日,原來要和它分別的,但最後它留下了,那一天成了我的幸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