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是聽同學講的。她的父親是事發單位保衛處的處長。所以基本上全程參與了整個事件。那時我們晚上宿舍熄燈聽她講這件事情的經過,嚇得徹夜做惡夢。現在想想,30年了,應該已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有效期了,很好奇那個兇手是誰,也許某天在街頭和我們擦肩而過的就是他吧。最近重溫南大碎屍案,也想說說這個案子。
事情發生在遙遠的1985年年初,剛過元旦。地點是一個單位的宿舍樓裡。也就是我同學父親上班的單位宿舍。那個單位是個國家級的研究所,員工加在一起有3000多人,是個大型的研究機構。單位本身佔地面積就很大,再加上後面一大片職工宿舍樓,到他們那邊的公交車有一站的站名就叫「研究所」。可見單位之大了。
事情發生的那天是個周六,那時還沒有雙休,周六就是意義上的周末了。一月的北方天氣格外寒冷。單位的午休時間是中午十一點半到一點半。因為大部分人都是單位離家不遠,所以都是到單位食堂打飯帶回家,自己熱一下吃了休息一會再去上班。我同學的父親也是這樣,和他一起同行的就是案發事情的主人公之一,單位辦公室的主任。
這裡有必要說一下受害人的家庭情況,辦公室主任是受害人的母親,父親是這個研究所的副所長。在單位這兩口子基本上是實權派,巴結他們的人很多。兩個人都是50出頭,家裡有一兒一女,女兒已經結婚走了,兒子上大四,也就是說如果不出意外,1985年的夏天就大學畢業了。而且分配單位也已經落實,這個年輕人在學校還有個女朋友,雙方父母也見過面,準備明年結婚,房子嘛,這位副所長在單位就是主抓分房的,所以兒子的房子早就準備好了,這在單位也不是什麼秘密。
由於天氣太冷,我同學的父親就和這位辦公室主任幾乎一路小跑進了樓棟,副所長住在3樓,我同學父親住在5樓。到了三樓,道個別,同學父親繼續上樓,剛走了沒兩步,就聽見主任有些著急的說:「我這門怎麼推不開,」一邊說著,一邊敲門,喊她兒子的小名:「維維,維維,你在嗎?開門呀!」那個主任是個南方人,身材瘦小,又是個女的,推了半天,那門也推不開。我同學父親立刻放下手中的飯盒,過去幫忙。男的終究力氣大,但是門剛被推開一道縫,一股子很刺鼻的味道撲面而來。再使勁讓門開得更大一些,同學父親看見地上一片殷紅的顏色,他畢竟幹保衛這些年了,腦子裡立刻警覺了起來,但是那個主任可不是,順著門縫進了屋,立刻一聲尖叫,整個人也倒在了血泊之中。中午樓裡家裡都有人,這動靜至少同樓層的人都聽到了,而且他們這棟樓住的基本上都是單位裡的領導或者高級研究員,在85年電話還是身份地位標誌的年代,這個樓棟裡的住戶基本上家家都有電話。
同學父親也不敢進去,只得先讓對門的那家打電話報警,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反正同學父親覺得比一年的時間還要長,警車終於來了。現場除了那位主任是後進去的,基本上沒有別人再進入了。剩下的就是勘察現場,了解情況。我同學父親是保衛處長,對單位人員很熟悉,他帶著幾個警察去入戶走訪。到了轉天的下午,公安局在研究所的會議室開了案情通報會。當時市裡很重視這個案件,一方面就要過年了,發生重大殺人事件不利於穩定,另外一方面,這個研究所是國家級的,他的所長的級別和市長的級別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副部級。公安局成立了專案組,我同學的父親就算是專案組的外圍成員吧。在會上,對於案件的定性是故意殺人。基於現場勘查,副所長家是個三室一廳的房子,而兇手活動區域僅限於客廳和洗手間,那三間房子根本沒去,家裡也沒有丟失任何錢財,就連臥室放的300元現金,當時300元可是筆數目不小的錢了。那錢就放在桌子明面上,也根本沒動。所以,來人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殺人。
但是,在現場,並沒有提取到有價值的線索,比如腳印,指紋。在門上或者把手的位置都被人很細心的擦拭過了,現場唯一有點線索的東西就是兩盒點心還有一個果筐裡的蘋果。因為經過家屬辨認,點心早上出門之前沒有,果筐是家裡的,但蘋果以前是沒有的。所以,推測兇手借著送禮敲開了門,進門先是把點心盒子放在進門的桌子上,而後讓男孩找個果筐把他帶來的蘋果倒進去,趁著男孩低頭倒蘋果的時候動手,雖然法醫的鑑定結果沒出來,但刑警的多年經驗一看就是鈍器擊打造成的。副所長的兒子身高也就172,也不是那種很魁梧的,所以,兇手的力氣很大,也就是在第一下擊打,男孩就已經沒知覺了。周圍人也沒有聽到有人呼救或者任何其他異樣的響動。要知道,副所長對門家裡有兩位老人,如果有聲音,他們肯定會聽到的。而且,刑警分析,兇手是將蘋果放在一個很大的兜子裡,殺完人後,將被血弄髒的衣服換了下來,連同兇器放在兜子裡帶走了。
過了幾天,下去走訪的民警終於搜集到了一條有點價值的線索。案發當天上午,對面樓的一個老太太好像是看到兇手了。那個老太太家的陽臺正對著案發的樓門,上午老太太在陽臺上收拾東西,無意中抬頭看外面,由於那天格外寒冷,樓下面一個人也沒有,這時有個穿著藍色棉襖,頭戴雷鋒帽的一個人出現在視野中,關鍵是他左手拿著兩盒點心,右手拎著很大的一個布袋子,而且老太太記得很準確的時間,是上午10點整,因為她看見男子進了樓棟時候,家裡開著的收音機正好準點報時。因為對面是住著主抓分房的副所長,經常會看到來送禮的人,所以那個老太太還心裡嘀咕了一句:這麼冷的天都來送禮。因為老太太很肯定的說那個男的是走著來的,所以民警就去到經過這裡的公交車走訪,另一路去點心的生產和銷售地方調查。但是,事情還是有些疑問的地方,如果說男孩當時就死了,那怎麼解釋他最後的姿勢是腦袋頂著門,那樣兇手自己也出不去呀?所以也有一種意見就是男孩當時並沒有死,兇手走了以後,男孩試圖自救,因為他倒下的地方離大門很近,所以他想爬到門口打開門呼救,但是還是體力不支,最終沒能成功,這樣,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最後他用腦袋頂著門。
去公交公司的一路民警什麼也沒查到,無論是司機還是售票員都沒有印象,而且那天天氣很冷,出門的人很少,車上的人也少,如果有這樣一個大包小包的人,是會有印象的,但是,沒有。去了點心的銷售地方的民警也是空手而歸,快過年了,買點心的人本來就多,再說,兇手也未必會自己親自去買,所以什麼都沒打聽到。而且,對於兇手的樣子,也是基於那個老太太的描述,身高很一般,大概172-176的樣子,偏瘦,其他的就一無所知了。於是,憑著這些模糊的信息,民警找到我同學父親了解研究所內部的情況。從案發的種種跡象,這個兇手還是很了解研究所內部的情況,加上被害人的父親又是主抓分房的副所長,意圖就是報復殺人。看看研究所內部有沒有和兇手外部特徵很明顯相同的人,有沒有作案動機。
專案組特意有幾個人進駐研究所,和保衛處的人分析案情。主要是保衛處的人提供一些可疑人員的名單,民警再逐個分析排除。當然和這個副所長吵過嘴、打過架的人是重點懷疑對象。後來,還真發現了一個有重點嫌疑的人。
這個人姓王,是他們研究所後勤搞衛生的,就是負責研究所內部大樓辦公室清潔的。40來歲,有兩個孩子,家裡沒房,一直住在單位一間12平米的小房子裡,而且他是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15、6歲,住在一起不方便,按理說應該給他房子,但是按理的事情多了,有幾個是按理辦的。這個人外形和兇手很接近,他曾經找過副所長吵過架,甚至還動手打了副所長,後來被人勸開了,有作案動機,而且搞清潔工作基本上在上午9點以後就結束了,他可以回家換上衣服,拎上東西去作案,而後再回來,1個小時的時間足夠。公安局的人決定要正面接觸這個老王。老王也承認自己非常恨這個副所長,自己在單位20年了,一直沒分到房,還不是欺負他是個外單位調進來的。案發時間,老王說自己搞完清潔工作就在他們後勤辦公室睡覺去了,證人沒有,但是他不承認殺人,他說自己雖然恨他,但是他老婆沒工作,如果他殺了人是要償命的,他死了,那他家裡的老婆孩子怎麼辦?雖然他說的有道理,但由於沒有時間證人,還是把他列入重點懷疑對象。
這裡也得說說這個副所長和他那個做辦公室主任的老婆。之前說過,這兩個人是研究所的實權派。巴結的人很多。但是,研究所裡人際關係很複雜,一個所長,4個副所長。其中,所長和這個死了兒子的副所長及其不和,但是表面上還是你好我好的樣子,可私底下經常互相拆臺,各自也都有一幫底下人去衝鋒陷陣的,這個副所長和他老婆也不是什麼良人,對他有用的,分房或者別的福利肯定優先考慮,沒用的,理都不理你。所以,在單位的口碑不是很好。巴結的人多,自然恨你的人也多。
之前的那個嫌疑人,就是做衛生的老王,雖然嫌疑大,但沒有直接證據,動機有,但有動機不一定就會訴諸行動,這時,專案組又找出一個嫌疑人,是研究所一個繪圖員,男性,身高174,偏瘦。這個人是從外地考到本市的中專畢業生,分配到研究所工作,今年33歲,之所以懷疑他也是因為房子問題。他是外地的,住的是單位的集體宿舍,後來交了個女朋友,最後因為沒有分到房吹了,後來輾轉幾個女朋友,都是栽在房子上了,有一次他喝醉了曾經拿著酒瓶子要砸副所長的腦袋。而且懷疑他還有一個特別奇葩的理由,現場不是有蘋果嗎?這個人的老家就出產蘋果,而且他以前還曾經給這個副所長送過蘋果,所以,有動機:由於分不到房子,導致單身至今;有時間:上午曾經消失了一段時間,自己說是拉肚子去廁所了,但缺乏證人;有條件:曾經去過副所長家,容易騙開門。這個人又被警察正面接觸,但了解了一段後發現,他的確是拉肚子,還曾經到單位醫務室開過藥,請假去醫院看過病,而且拉肚子這件事他們辦公室的人都知道,消失的時間只有半個小時,半小時出門殺個人實在是來不及,於是,這個人就被排除了。乍一看,有嫌疑的人一大堆,但是真認真起來,又一個都沒有。
這時,專案組又有人提出可能偵查方向有誤,光盯著副所長這條線了,或許是這個被害人在學校有什麼仇家,年輕人嘛,感情問題什麼的,於是,又到被害人的學校去深入了解,但是結果讓人很失望。這個男孩性格很開朗,但沒什麼仇家,都是年輕人,拌幾句嘴的事情有,而且臨近畢業,都忙著落實工作事情,誰有閒心幹這個。女朋友那邊也沒什麼問題。一時間,專案組也沒了偵查方向了,這時,也過年了。案子就先放下了。不過對於住在哪個樓裡的人來說,這個年過得的確不好,副所長一家出事以後就被單位安排到了別的地方,他家門上還貼著公安局的封條。晚上外面一片漆黑,上樓的人路過三樓心裡直打鼓。三樓其他兩戶嚇得晚上睡覺都睡不好,尤其是案子沒破,心裡委實不踏實。
過完年,專案組也撤出研究所了。但是還是會經常和我同學的父親電話溝通。這次刑警們又懷疑死者的姐姐了,理由是父母重男輕女,姐姐在這個家裡沒地位,這也是警察暗訪時聽別人說的,群眾說的也不假,但好歹也是親姐姐,再說,一個女的也不可能殺的了一個男的,於是又懷疑姐夫,可姐夫沒有作案時間。姐姐倒是不上班,但這麼說又解釋不通。
這個案子就這麼擱著了,副所長和夫人遭此打擊,一下子像換了個人。女的提前辦了退休,男的雖然沒退,但基本上不在一線了,上不上班,反正正常發工資,待遇不變。後來兩口子一起回了南方的老家。
事情好像也就這樣了。不過,在大家都已經漸漸忘記這個案子的時候,也就是快1998年了,我同學的父親有一次在街上竟然意外碰到當年參與案件的一個老刑警,那個人已經退休好多年了,兩個人見面感覺很親切,就一起吃了飯,席間兩個人都喝了不少酒,那個人對我同學的父親說,也就是在案子過去快10年的時候,那時他快退休了,被單位找去了解情況,事情的起因是局裡接到一封舉報信,是說1985年這個案子的,信裡說這個案子的幕後真兇就是當時研究所的所長,而兇手是個僱傭的殺手,整個事件最知情人是所長的小舅子,也就是單位當時一個不起眼的電工。兇手是小舅子負責聯繫並且安排的,局裡也想把這個陳年舊案給了了,就找這個老刑警一方面了解情況,看看舉報信可不可信,如果可信就讓他帶幾個年輕人去了解一下,但他們去暗地裡調查了那個所長的小舅子,是個老實人,不像能認識殺手的。所長已經去世了,那個副所長在南方老家也不知道音訊,最後,那個刑警說,從他了解這個案子看,那個無辜的男孩很可能是死於研究所內部派系鬥爭,只是,真的是一點線索和證據都沒有。只能這樣了。
接著說一個聽來的真實案件,不是懸案,但很詭異。
事情發生的年代是更為遙遠的1971年,地點是在山西中條山脈某個山坳裡的一家國家級的兵工廠。那時的兵工廠都是建在大山裡頭,主要是為了隱蔽和安全。雖然當時還是文革時期,但工廠處在大山裡面,信息也相對閉塞,再加上軍工企業管理很嚴格,所以單位還是很平靜的。
只是,快到秋天的時候,單位某個車間的一個工人失蹤了。軍工廠失蹤一個人不是小事,一開始是發動全廠職工找,沒找到,那個工人是石家莊人,打電話到他所在街道了解情況,但傳來的消息是家中一切正常,沒有這個工人回家的跡象。沒辦法,只得上報。也就在這個時候,單位裡食堂的煙道堵了,這個食堂是兵工廠三座食堂中最大的一個,煙囪有幾十米高,在清理的過程中發現了一具屍體,男性,全身多處骨折,當時也沒有什麼DNA技術,只是憑藉身高、衣服和戴的手錶判斷就是失蹤的那個工人。但是,接下來的問題是這個死亡事件如何定性。自殺?工人很年輕,只有19歲,是單位的文藝積極分子,平時唱歌樣板戲什麼的很拿手,性格也很開朗,宿舍裡的人也反應,失蹤前表現很正常,沒有什麼情緒低落之類的反常表現,至於情感方面,這個年輕人還沒談戀愛呢,用現在的話說,是一張白紙;那麼他殺?首先動機是什麼?他只是一個普通工人,不涉及權力爭鬥,也不涉及情感方面,再說,這個死法也讓人覺得匪夷所思,法醫結論是高空墜落,也就是說,他是從煙囪上掉下去的。如果說兇手先把他殺了,背著他爬上幾十米高的煙囪,把他的屍體從煙囪口扔下去,且不說殺人的第一現場,只說兇手是怎麼背著一個死人爬上煙囪頂端的?當地公安局還做了一個實驗,找了一個全工廠最壯實的男的,背著一個身高體重和死者差不多的人,結果連5個梯子都沒走完,就不行了。更何況,你扛著活人,他可以借你點勁,死人只會越來越沉;如果說兇手是矇騙死者和他一起爬梯子,爬到上面再使勁一推他,這種情況事實證明不可能,那個梯子只能容下一個人,所以爬到上面一定是一個人在前面,一個人在後面,如果後面那個人想把前面的人推下去,是不可能的,你不好使力。再者說,軍工廠地處大山深處,隨便找個山窪處一扔,沒人發現,何必扔在煙囪裡,而且早晚會堵,會被發現。那麼,這個人既不是自殺,也不是他殺,但是就是從煙囪口掉下去的,如何解釋這個事情呢?這個工人的家屬也趕來了,他們是不認可自殺的,堅持認為是他殺,自殺和他殺都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持,最後,公安局的結論是意外。可以理解為這個年輕人自己好奇,想爬到煙囪頂上去玩,結果掉了下去。只能這麼解釋。那時候的人也很老實,家裡人也接受了結果,把他的遺物收拾了就回去了。我聽完這個事情,偶爾路過很高的煙囪,總會看兩眼,想像在某個夜晚,一個年輕人獨自爬上高高的煙囪,也許他只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吧。還是真的被什麼陰險的人騙上去的呢?
再說一個案子,不是懸案、不是疑案,很簡單的案件。但很有意思。現在是個粉絲經濟的年代,每個明星都在比拼自家粉絲數量。明星之間有什麼恩怨也會導致雙方粉絲掀起罵戰。
樓主今天說的案件就是80年代初一個粉絲引發的。80年代初,國家剛剛從文革中漸漸恢復到正常秩序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文藝的繁榮,那時雖然不叫明星,但街邊上已經有些人悄悄兜售明星的照片,有國內的,也有國外的。
當時在中國男排,有個主攻手,人長得超級帥,男排嘛,用現在的話說,也是大長腿。球技也棒,所以一旦有國內的比賽,女觀眾比男觀眾要多的多,不過,那時的女粉絲還是很含蓄的,最多就是自己內心激動一下下而已,不像現在的,恨不得推到才「解恨」。
在當時的上海,有個女粉絲很喜歡這個主攻手,但是,可能覺得自身的條件確實也配不上人家,但又確實喜歡。當時的上海不是有上海電影製片廠嗎。而那時中國最紅的女演員就是那個廠子的,於是,這個女粉絲也不知道怎麼想的,自己在街邊買了一張這個女演員的明星照片,而且那期間的《大眾電影》封面也是這個女演員,這個女粉絲就頂著這個女演員的名字給男排的主攻手寫了一封信,連同《大眾電影》雜誌和街邊買的照片一同寄了過去。80年代的通訊主要就是靠信件,那個男排的主攻手收到信以後,竟然相信了,可能那時的人也比較單純吧,雖然女演員的信並沒有用到什麼愛呀字眼,但是字裡行間還是可以感受到對主攻手的欣賞,於是,這個主攻手也回了一封信,兩個人就開始鴻雁傳書了一段時間,這期間,主攻手還把自己單位的電話告訴了對方,但那個女的是借用了女演員的名號,只得說自己總是在外景地拍戲,聯繫最好還是書信,如果有機會到北京,可以和主攻手見一面。這個單純的運動員就一心想著和女演員見面,後來這件事情被運動員的領導知道了,不過,領導還是很支持雙方的交往,特意給上影廠的領導打了電話,也就是這個電話,讓事情敗露了。上影廠的領導表示這個女演員結婚都快一年了,怎麼可能給運動員寫情書,還特意找來女演員了解情況,最終證實運動員是上當了。不過這個案件很好破案,因為每次寫信都是寄到一個郵箱(不是網絡郵箱啊),那時個人可以憑藉單位證明到郵局租一個郵箱,每個月收很少的費用。警察很容易的就找到那個女粉絲了,很年輕,大概20出頭吧,在工廠做工。她跟單位說自己正在學習,需要從外地寄學習材料,所以開出證明租了郵箱。
事情真相大白。這件事情放在現在,頂多也就是粉絲的一個惡作劇,但那是在80年代初,而且,這個主攻手還給她寄過從國外比賽帶回來的禮物,價值在當時也不是小數,所以最後以詐騙罪入刑,好像我記得是判了4年。天涯上的牛人多,大家知道那個男排的主攻手和女演員是誰嗎?而且,後來在北京的一次聚會上,兩個人碰到了,不過雙方都略顯尷尬。運動員後來去日本打球了,女演員後來去美國留學了。其實這兩個人在當時人的眼裡還是很般配的,可惜,沒緣分。
女粉絲是因為詐騙罪被判刑4年,那個運動員和女演員見到之所以有些尷尬,是因為運動員當年還是很喜歡女演員的,不然就不會回信了。算是一廂情願吧。之所以可惜,是因為女演員後來和丈夫離婚了,就一直單身。形象上,覺得兩個人很般配。
最後說一個懸案吧。之所以放在最後,是因為這是樓主小學時候,同學家裡發生的案件。那時樓主年紀小,有些事情記不太清楚了。但是,在我知道的幾個懸案中,這是唯一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
事件的被害人是樓主同學的姑姑。出事的時候30出頭吧。樓主同學的姑姑是重點大學畢業的,學的是財務。分配到一家中型的國企做會計。23歲大學畢業,不到30歲就被任命做了這家國企的財務科科長。同學家裡其他人不是初中畢業就是技校畢業,都是做工人的,所以,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這個姑姑了。而且還總有機會和單位領導一起出差甚至出國,那時我同學偶爾會把他姑姑出差回來給他買的東西帶學校來,大家都很羨慕。
他姑姑出事的時間是個冬天的深夜,因為是財務科科長,所以家裡裝了電話。他姑姑也結婚了,姑父把孩子哄著了,自己也睡了,他姑姑習慣每天晚上看會書再睡,姑父是被家裡的電話鈴聲吵醒的,迷迷糊糊間就聽見自己媳婦說了兩個「好,好」。而後進臥室對他說,單位有些急事,要現在去一下,當時的時間是夜裡11點多,不到十一點半,姑父就說要不要送她,單位離家並不遠,走路20分鐘。主要是冬天外面很黑,一個單身女子會不安全。但姑姑說不用,單位有車來接她。於是穿好衣服出門了,而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轉天,姑父上班。姑父和姑姑是一個單位的。財務科的人就來找姑父,說你媳婦怎麼沒來上班,姑父就很驚訝,說昨天晚上不是就把她叫走了嗎?說是有急事。可單位從領導到財務人員都說沒打過電話。姑父說還是被單位的車接走的,可問了辦公室和司機班,昨天單位的車都在庫裡,值班人員可以證明。那這個人哪去了呢?
單位最後報的案。一開始,公安的懷疑姑父,因為他是最後見到姑姑的人,所有的話缺乏對證。樓主同學的姑姑的婚姻有些不一樣,之前說過他姑姑是重點大學畢業,可是他姑父連初中都沒讀完,就是單位車間一個工人,但是呢,同學的姑姑雖然有才華,人卻長得很難看,我見過幾次,具體相貌想不起來了,但當時一個很深的印象就是一個字「幹」,缺乏女人的滋潤,好像所有身體的膠原蛋白都提前流失沒了。而他這個姑父雖然文化不高,但人長得很帥,儀表堂堂。公安懷疑是不是姑父外頭有人,把姑姑給殺了。但是調查以後,發現姑父這個人雖然長得不錯,也有些花心,但多數都是有賊心沒賊膽,而且在廠裡還是姑姑想法子把他從車間調到了供銷科,這個人也沒什麼上進心,小富即安的那種人,沒了姑姑,在這個單位都不知道該怎麼混下去。所以,他的嫌疑到沒那麼大。線索就是查那個打過來的電話,那時雖然沒有來電顯示,但公安局可以從電話局內部查到,而電話的確是從單位打出來的。於是又和單位晚間值班人員詢問,但這些人表示下班以後,沒有人進過單位,更何況是單位的辦公樓,晚上一片漆黑,撥電話也是要開燈的。那時路上也不像現在有監控,而且冬天的夜裡11點鐘,外面也沒有人,姑姑曾說單位會派車來接,這就說明她不會走出很遠,那麼是誰在深夜給她打電話,能讓她出來,又把她帶到哪裡去了呢?
人一直沒有找到。單位家裡也調查了一圈,沒什麼人有嫌疑,或者有嫌疑的最後被證明沒有動機或時間。案發後的一個月,有個單位保衛科的人到公安局反應情況,這大概是案件發生以來最有價值的一條了,這個人出事的時候正好在醫院動手術,大家也沒想起來找他了解情況。據他說,在同學的姑姑失蹤大概幾天以前,一個晚上八點來鍾,姑姑一個人到單位來,他正好在門衛,姑姑說自己的東西落在辦公室了,取一下。後來這個人沒事就在廠區裡來回巡邏,突然發現姑姑一個人有些鬼鬼祟祟的到了單位辦公樓後面的一個小涼亭裡,還不時左右看看,這個人心生好奇,就躲在暗處觀察,看見姑姑從包裡拿出了一堆紙,然後開始點火燒,紙並不多,所以一會就燒完了,姑姑還用腳把灰燼踢飛了,然後轉身離去。那個人後來也到涼亭那看了一下,已經燒得只剩灰燼了,什麼也沒看到。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這個人也沒報告,現在有人失蹤了,他才決定說出來。由於失蹤的是財務科科長,又有這個情況,單位的上級部門於是開始查帳,但一圈下來,帳上也沒什麼不對的地方,小錯當然有,但那是正常的。案子就這樣被無限期的掛起來了。直到我們高中畢業了,他姑姑依舊失蹤,也不知道到底是去哪了,還是真的被掩埋了。誰在哪個冬夜用單位的電話把她叫出來,而她所燒的又是什麼?都是未解之謎了。事情最後的結局就是同學的姑父到公安局開的證明,然後辦理了死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