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期間,東嶠外甥相親一個仙遊楓亭的的女孩,女方家一開口就說:實收36.8w;金3兩;鉑金3兩;軟中華50條,國舅仔掛豆1w,再拿錢到女方家辦酒席一次,後面初步談妥實收30.8w;金3兩;鉑金3兩;軟中華50條,國舅仔掛豆1w,畢竟養育這麼多年了,在界外沿海這不算貴,去年內侄兒相親{相親三天就談妥了}對象是笏石四鄉的,也實收52.8w,金3兩,鉑金3兩,家辦酒席,回門宴煙120條,總花了7,80w!!!
現在是再拿錢到女方家辦酒席一次,沿海風俗沒有這樣的?請女婿酒席{回門宴}錢要男方出有點彆扭?都說仙遊習俗是這樣的?真的?假的?
秀嶼沿海雖然說聘金貴,那也是30萬出頭,也沒聽說實收,一般都回禮都15萬以上了!而且哪有出錢給女方的辦酒席。。。從來沒聽說過!
不可能,我們楓亭哪個地方的,我兩個表妹嫁人都是實收小几萬,其他全退,金倒是有這樣,但是沒有鉑金,確實也有在女方家辦喜酒男方出錢出煙,不過煙比較少,因為楓亭辦喜酒大多是一人幾根那樣
兩個人都在廣東做玉認識的,下一代年輕人雙方認可同意,上輩人都不幹涉的,只有掏錢的份!
我只知道,你這樣收太多,女兒反倒會被人看輕,我們那有一種觀點,給女兒的陪嫁越多,聘金收的越少,女兒嫁過去後會更好,要不收這麼多,真是賣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