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在近期播出的最新的一期《歌手》中,以《無所謂》為代表作的歌手楊坤演唱閩南語歌曲《浪子回頭》獲得該場冠軍。然而,在播出的正片中,楊坤演唱《浪子回頭》的片段卻被剪掉了,這究竟這為什麼?

《浪子回頭》是社交平臺抖音火起來的閩南語神曲,由中國臺灣獨立樂隊茄子蛋樂隊演唱,茄子蛋樂隊主唱兼鍵盤手黃斌奇填詞並譜曲。這一事一出之後,《浪子回頭》的原唱茄子蛋也在微博發布了長圖:
「面對很多不經授權的改編、改作,進而更直接冒名發表、自稱唱作人,這些防不勝防的情況,我感到困惑、心寒、無助、甚至感概。」

不知道這是不是茄子蛋樂隊針對《歌手》楊坤事件的發聲?
要想將茄子蛋樂隊的《浪子回頭》合法在舞臺上演唱,究竟該獲得什麼權利?
音樂著作權
音樂著作權是指音樂作品的創作者對其創作的作品享有不受他人侵犯的權利,包括:音樂作品的表演權、複製權、廣播權、網絡傳播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權利。

音樂著作權俗稱歌曲的版權。歌曲的版權歸屬於詞曲作者,其他人不得未經過原作同意,在演唱會,電視節目,網絡直播等公共場合進行翻唱、惡搞、改編原作歌曲,否則就會侵犯詞曲作者的音樂著作權,會遭到原作公司起訴賠償巨額侵權費用。
而歌手作為歌曲的表演者,不享有歌曲的音樂著作權,但歌手會享有其表演者權,享有對其表演的署名權、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現場表演的直播公開傳送權,對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複製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
茄子蛋樂隊屬於獨立樂隊,是原創型樂隊,詞曲演唱由樂隊鼓勵完成,所以,歌曲的版權以及歌曲額表演者權均屬於茄子蛋樂隊。

即歌曲《浪子回頭》的音樂著作權歸茄子蛋樂隊所有,倘若他人想要翻唱該歌曲,需要獲得其授權。
在現實情況中,歌手一般要籤約經紀公司,經紀公司有可能會買斷歌曲的版權,或者作者賣版權給唱片公司,這是法律上的著作權的轉讓,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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