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不僅是高票房、高分影片,還意味著國產電影邁出了第一步。對於現實題材也不避諱,很多限制的東西也敢放在公開層面去討論。這部影片劇情沒有想像的壓抑,但也直擊人們的內心。
很多臺詞也是句句戳心,令人淚目。沒有人想生病,誰都想要活著。求而生是本能,但被高額費用堵住。影片根據真實改編,男主原型名字叫陸勇。
他是一家企業老闆,患有慢粒白血病。34歲確診,口服藥物「格列寧」來維持生命,藥品很有效,但是不能停,藥品價格太高,一盒就23500元只能吃一個月。一年下來,藥費就要28萬元。
普通家庭根本無法承受,他憑家底算是勉強維持。他是做出口貿易,經常接觸外國人包括外國病友。後來聽說印度有一種仿藥,售價才4000萬,是正品的1/6。於是,他就該服用這種印度仿藥「格列衛」,吃兩個月沒什麼問題,就分享給那些病友。他動用人脈,零售4千的仿藥花費二百多團購。相對於正品藥,那就是百分之一,藥效也沒差太多。於是,他成了大家口中的「藥神」。
他用二百多在印度買藥,也沒有加什麼價就給了病友,畢竟大家都是同病相憐。為了更方便匯款,他用別人的信用卡統一給藥品公司轉錢。因此,他就被警方盯上。因賣他卡的是個團夥。團夥被捕,警方也就找到了他。經過審訊,卻意外發現了他倒賣盜版藥。
每年因假藥死人的事很多,因此藥監局對藥品管理非常嚴格。雖然印度藥有效,但終究不合規。陸勇被捕,讓病友們坐不住了,這不是斷了生路嗎?雖然他犯法了,但他也沒賺錢啊。可是法不容情,陸勇罪被判入獄。
300多名病友聯名為他求情,以至於檢察院撤訴,他最後無罪釋放。第二年,根據他的事,國家出臺新指示大意:少量銷售私藥,沒有造成傷害且不以盈利目自救行為,不能算是犯罪。
短暫入獄,並沒有澆滅他的赤誠之心。低調地做著自己的生意,還在我國新冠疫情時,動用外國人脈大量購進口罩捐給前線。疫情控制後,他轉身消失在人群中,深藏功與名,頗有大俠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