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東梅
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簡稱《綱目》)雖被譽為「集本草之大成者,無過於此矣」,然該書尚存錯誤和遺漏。為使《本草綱目》趨於完善,清代著名醫學家趙學敏曾撰輯一部更正和補遺《綱目》的力作——《本草綱目拾遺》(簡稱《拾遺》)。
趙學敏(約1719—1805年)字依吉,號恕軒,浙江錢塘(杭州)人。其父為福建尤溪縣知縣,知儒而善醫,晚年方得趙學敏、趙學楷二子。趙父本想讓學敏業儒應舉、步入仕途,學楷攻習岐黃、事醫濟民,因而在其尤溪任所內專闢藥園,名「養素園」,內藏古今醫籍,並栽多種藥材。但學敏無意功名,棄儒學醫,將畢生精力移注岐黃。
趙學敏自幼嗜書,「凡星、歷、醫、卜、方技諸學,間亦涉獵之,意有所得,即欣欣忘倦。」因懼父母禁阻,「常篝燈帷中,藏書夜觀」。長期刻苦研讀,致其雙目患疾,幾近失明,後經近半年自療而方愈。
趙學敏讀書,常自擬計劃和選題,隨時搜集和積累資料,並分門別類裝訂成冊,故每讀一書即成一冊,以供日後參閱。幾十年後,竟達「累累千卷」。他編撰的《醫林集腋》《祝由錄驗》等,均據所集之資料而成。
趙學敏讀書涉獵廣博。僅撰《拾遺》,即參閱歷史文獻和民間資料六百餘種。《綱目》共52卷,載藥1892種,李時珍引據古代醫家書目227種,引據經史百家書目440種。《拾遺》僅對《綱目》補充和續編,竟引據古代醫家書目282種,引據經史百家342種,其中僅10%是李時珍曾引用的。
《拾遺》依據《綱目》體例,分為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蔬、器用、禽、獸、鱗、介、蟲、谷等十八部;比《綱目》增「花」「藤」兩部。該書將《綱目》中已記載或雖經藥用但未詳錄效用者,均給予補入;凡《綱目》未載的,則為之增加。並對《綱目》提出許多補充意見和疑義。如在序言中說:「石斛一也,今產霍山者則形小而味甘;白朮一也,今出於潛者則根斑而力大,此皆近所變產,此而不書,過時罔識」;在凡例中說:「貝母不分川象,大棗不分南北,以致功用相岐,傳誤非淺」。說明他發現許多藥物是同物而異種。為了糾正《綱目》的誤記或疏漏,趙學敏在書首列「正誤」一篇,內容都是針對李時珍的誤漏而加以研討補充。
編寫該書過程中,趙學敏對藥物的選錄十分慎重,凡載一藥「必審其確驗,方載入,並附其名以傳信,若稍涉疑義,即棄勿登……寧蹈缺略之譏,不為輕信所誤」。對古醫書所載藥物和民間醫家經驗之談,他從不輕信,須經親自種植和實驗,方決定是否載入,「否則寧從其略,不敢教世也」。
當時中外交通發達,西洋醫學知識漸傳中國,《拾遺》也介紹了相關醫藥資料。他第一次將西洋參、西國米、阿迷酒、金雞勒、呂宋果等藥物載入中國本草書籍,介紹西洋藥露達數十種,如金銀露、薄荷露、玫瑰露、佛手露、香櫞露、桂花露等,稱藥露為「凡物之有質者,皆可取露……,其法始於大西洋,傳入中國,大則用瓶,小則用壺,皆可蒸取」。對西方的製劑,該書亦有記載,如強水、刀創刀(碘酒類)、衝鼻水(阿莫尼亞液)、奇功石(奎寧)等,同時介紹這些藥物的製作方法。在生理、病理方面,趙學敏獨具見解,如《卷五》香草條曰:「不特除頭外之病,並稗頭之內司,蓋人之記舍在腦故也」,介紹了腦髓的作用;又如《卷六》椴樹皮條曰:「幼兒息疝,由於胎中得者,此因皮開裂,腸入腎囊,疼痛難忍,亦能戕命」,闡述了疝氣的解剖病理。這些都是以前中國藥學著作未曾闡明的,故有人稱趙學敏為溝通中西醫學之第一人。
《拾遺》約成書於乾隆三十年(1765年),當時並未刊行。趙學敏於其後三十多年中不斷加以增補和修改,直至趙氏逝世後才得刻印。《拾遺》全書十卷,共收載藥物921種,其中《綱目》未收載的藥物達716種。
趙學敏一生著述頗多。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他已初步完成各種著作的編寫工作,定名為《利濟十二種》,即《醫林集腋》16卷,《養素園傳信方》6卷,《祝由錄驗》4卷,《囊露集》4卷,《串雅》內編、外編各4卷,《升降秘要》2卷,《藥性玄解》4卷,《奇藥備考》6卷,《本草綱目拾遺》10卷,《本草話》32卷,《花葯小名錄》4卷,《攝生閒覽》4卷,共計100卷。可惜流傳於世者,僅《本草綱目拾遺》和《串雅》內、外編兩部。當然,趙氏著作對後世貢獻最大的,當屬《本草綱目拾遺》。
趙學敏是繼李時珍以後總結明、清時代藥物學的巨匠。他的《本草綱目拾遺》被後人列為中國本草學發展史上六大代表作之一,與《神農本草經》《神農本草經集注》《唐·新修本草》《經史證類備急本草》《本草綱目》齊肩,為中國藥物史增添了光輝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