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曲婉婷手段高明,親媽為她逼死農民工,她卻逼下原配成功上位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歌手曲婉婷的作品呢?2011年,她憑藉著《我的歌聲裡》,在內地站穩腳跟。而後的幾年裡,她在娛樂圈內也十分活躍。不過,今天想說的並不是她的作品,而是她和她母親的故事。
母親名叫張明傑,在曲婉婷很小的時候,父母便離婚。張明傑對女兒很好,幾乎有求必應。送女兒出國留學,全力支持她玩音樂,從來不覺得玩音樂是條不歸路。而曲婉婷在國外的那幾年,生活也十分奢靡,過得像個富家小姐一般。
看起來,這對母女的感情十分不錯,是一段很感人的故事。可真實情況真的如此嗎?
2014年9月22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張明傑的案件。據了解,張明傑因涉嫌三項罪名被起訴,涉案錢財高達3.5億人民幣,情節十分嚴重,令人髮指。檢察院方面的建議是要判處其死刑,可曲婉婷方的律師表示,證人跟張明傑之前便存有恩怨,所以其證詞不足以信,檢查方查案之時也有不規範行為,所以張明傑是沒有罪的。但其實她有沒有罪,看看她之前的故事就明白了。
張明傑是政府工作人員,據了解,她貪汙的那個項目原本是要給下崗員工建立的安置房。不過因為最後很多人都沒有拿到原本應屬於他們的那份錢,所以導致很多農民工因此丟了性命。此外,在冬天的時候,張明傑故意停掉工人們的暖氣。要知道,哈爾濱的冬季零下十幾、二十度,這個時候將暖氣給停掉,不是要他們的命嗎?
除此之外,張明傑還用各種手段,阻止農民工們不能拿到錢。有些人想要拿到這筆錢,便以死相逼,可到最後卻半分錢都沒能換來。這一點,張明傑在節目中也有提到過:自己的員工每個月都有死得。
而曲婉婷呢?每個月拿著母親的錢,花得理直氣壯,她真的不知道母親的錢是從何而來。有次她在節目中表示:母親是英雄,不管她是如何得到的錢。按理來說,張明傑每個月月薪只有1萬塊錢。可她卻可以支撐女兒在國外讀最好的學校,過著十分奢侈的生活,這錢究竟是從何而來,曲婉婷如何會不知道?
母親被抓以後,她經常在網上刷存在感,聲稱母親是被冤枉的。可當法院表示只要貪汙錢可以還上,她母親就可以減刑。可曲婉婷是如何做的?她握著大把大把的錢週遊世界,一次也沒有看過自己的母親。
此外,她還跟溫哥華市的市長在一起,據了解,這位市長已有家室,還有4個孩子。當原配知道他倆的事情以後,十分氣憤,可最後還是沒有鬥過曲婉婷。只能說,有其母必有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