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源桂落選村支書後,為把持基層政權,在村活動中心上鎖,撕毀黨員大會籤到冊、選票,私自成立村集體『理財小組』,多次尋釁滋事……該惡勢力犯罪團夥嚴重擾亂了當地村支兩委的正常工作秩序,破壞了基層政權。」10月15日,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召開的涉黑涉惡案件集中宣判新聞發布會上,湖南省高院副院長鄔文生通報了湖南永州市新田縣人民法院當天宣判的這起「村霸案」。
該鄉村惡勢力犯罪團伙頭目鄭源桂,原系新田縣新隆鎮侯橋村黨支部副書記。2018年8月中旬,新田縣紀委、監委陸續收到該村幹部和群眾的集體聯名舉報,所涉事件不同,但目標都指向鄭源桂及其團夥:2017年,因競選村支書失敗,鄭源桂在村裡拉幫結派、尋釁鬧事。
經調查取證,2018年10月26日,新隆鎮紀委對鄭源桂的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新田縣公安機關在全面掌握鄭源桂等人的違法犯罪事實後,將鄭源桂等人抓獲歸案。
據新田縣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鄭源桂因落選該村黨支部書記心生不滿,糾集被告人鄭石生等6人強行拆除村路燈電桿、長時間鎖住村辦公場所、破壞黨員大會、成立所謂理財小組控制村部財務等,還幫助被告人鄭林輝強攬該村路面硬化工程,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基層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破壞基層政權穩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新田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鄭源桂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處鄭石生等6名其他惡勢力成員三年十個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強迫交易罪判處鄭林輝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四萬元。
鄔文生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打擊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等黑惡勢力,目的在於鞏固黨的執政根基,維護社會穩定。對破壞基層政權穩定的黑惡勢力犯罪,人民法院採取「零容忍」態度,依法進行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