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件背景
2020年8月1日,呼和浩特一名28歲的雜技演員從8米高的道具上摔下,頭部受創,於8月9日不治身亡。
我看了網上的視頻,演員身體沒有任何繩索保護,在兩個不斷旋轉的光滑輪子上走動,手裡還在表演,突然一個失誤就從高空的輪子上跌下來,地上也沒有放防護墊。
有記者採訪雜技團老闆:為什麼不放保護墊 ?老闆說「我讓他們(指工作人員)放了,誰知道沒放呢?」據說,演員出事之後演出並沒有停止,繼續進行其他節目,這好像還是個彩排。從這點就可以看出,馬戲團的老闆對員工的安全管理有很大漏洞。
就這樣3歲的孩子失去了父親,年邁的父母打地鋪照顧兒子也沒有搶救過來。一場悲劇就這麼擊垮了一家人。
目前馬戲團方面說最多賠50萬,家屬嚴重不同意,認為太少。儘管多少錢也換不回一個血氣方剛的小夥子,但對於一個拿演職員生命當兒戲的老闆我覺得就是要給一個深刻教訓,讓他賠得不敢胡來了。
02馬戲團有嚴重過失
馬戲團的演員是個高危職業,做好各種保護措施非常重要,稍微疏忽可能就釀成悲劇。如出事故的這個小夥兒,沒有人負責檢查督導安全措施到沒到位,說是」謀殺」也不為過。
雖然老闆說已經交代了,但沒落實他也脫不了干係。
出事的這個情況,應該全靠防護墊防護,當時的表演狀態根本就掛不了繩子。這屬於國家安全事故分類中的重大安全事故。
我看過廣州番禺長隆的大馬戲,應該說那裡的演員都是很專業很優秀的了,還有很多也是外籍演員。他們的空中飛人,還有類似這次事故表演項目防護做的都挺到位。儘管他們已經表演幾十年了,到目前為止也沒有發生這麼大的傷亡事故。所以說做好後勤防護服務的這塊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有人做過調查,300起的安全未遂事件一定會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按照這位馬戲團老闆的管理狀態,可能這個比例會更高。
03生命是自己的,防護沒做好,雜技演員可以拒絕演出
雜技演員也是一份工作,只不過是風險更高的工作,在每次上臺前自己要關心和查看一下應有的防護措施到位沒有。沒有做好有權拒絕上臺表演,畢竟生命是自己的,工作沒了還可以換。這在安全管理裡叫「我要安全」.
有很多事故都是思想麻痺大意造成的,過高地估計了形勢。要知道,只要是「人」就有可能出錯和失誤。而一旦出事,損失的不只是一條人命,還有他背後的家庭,會給幾代人帶來傷痛。
大家可能認為我現在說這個問題對逝者不太尊重,但是好的總結會避免悲劇的再發生,這是有意義的,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永遠不面對,永遠解決不了問題。
在這場事故中,毫無疑問,馬戲團是僱主也是責任方。責任最後總會有人擔當,但是,生命就一去不復返了。
04賠償多少錢,國家都有相關規定
按理來說,馬戲團應該會給演員購買工傷險,這次事故完全可以認定工傷事故,因為表演就是工作。購買工傷險之後,一部分賠償由保險公司出。按照固定的公式和實際情況來計算。
如果馬戲團沒給演員交工傷險,一切費用全由馬戲團出,同時馬戲團涉嫌違反勞動法,也會對其罰款。
假如經過調查之後,馬戲團屬於事故主要責任人的,還要另外賠付。按照目前廣東的此類安全死亡事故,要賠償的總金額在100萬左右。網上爆出的50萬,怎麼得出的咱們不清楚,建議事故家屬聘請有關律師為自己維權,有理有據,單純地說有個3對歲的孩子要養,顯得底氣不足。
結束語
在人們討論賠償合理不合理,在人們討論小夥子父母妻子和孩子可憐的時候,大家可以更多地關注一下公司以及團體對工作者權益的保護的話題。
同時這起事故也給擇業者一個忠告:選擇去一家公司工作,不能只看工資,首先要看安全管理,畢竟賺多少錢不如一條生命值錢,那代表一個人生。
我是春城花草香,聽風賞雨,採菊南山,希望送你一段輕鬆有趣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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