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閉的空間,特設的場景,真人NPC(英文non-player character的縮寫,非玩家角色,店內工作人員扮演的遊戲角色)的互動,解密通關的暢快……擁有著這些吸引人的元素,網紅遊戲「密室逃脫」受到了不少人的追捧。
林俐(化名)在成都一家密室逃脫店內玩耍時,卻遇到了一件糟心事:「感覺遊戲設置非常侮辱女性,甚至到了性騷擾的地步。」
在密室內,究竟發生了什麼?
涉事的密室逃脫店
密室內被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
女玩家:這是接近性騷擾的調戲行為
10月1日,林俐和三位女性朋友一起來到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選擇了簡介為「搞笑趣味」的《東成西就》主題,價格為178/人。
在第一關的解密中,一位男性NPC(由店內工作人員扮演)表示向他打聽線索,需要以物換物。「因為進密室之前手機包包都寄存了,所以身上也沒什麼東西,當時我和朋友就把各自的項鍊和手鐲都給NPC了。」林俐說,換來的線索並不夠,NPC表示,衣物也可以用來換線索,「當時我們不脫,他就不給我們開門,我們為了遊戲通關,就脫到只剩內衣,然後穿上密室內準備的古裝。」
然而到這一步,NPC依然沒有放行。林俐說,NPC對著她的朋友張欣(化名)說:「這個女生要脫一件裡面的衣服或者褲子給我。」因為張欣堅持不肯脫,NPC也作罷,要求他們表演了才藝之後才放行。「裡面的衣服褲子不就是內衣內褲嗎?當然不可能脫啊,我們覺得這已經是接近性騷擾的調戲行為了。」
來到第二關,根據遊戲設置,林俐一行人需要喝完一瓶二鍋頭才能繼續遊戲。「本來想著喝一點點表示一下就可以了,但是這一關的NPC一直勸酒,不喝不行,最後一瓶二鍋頭幾乎都被喝完了。」林俐說,喝得最多的兩位朋友已經有點醉酒了,「現在想想很後怕,還好我們是四個人,萬一只有他們兩個去玩,喝醉了不知道會出什麼事。」
而後,她們來到了林俐所說的「最過分」的第三關。第三關的NPC和第一關是同一人,該NPC要求其中一名玩家躺在地上,另一名玩家騎坐在她身上,「一開始是坐在大腿位置,但NPC要求往前挪。」林俐說,一開始,她們都以為是要做仰臥起坐,但是NPC的要求卻讓她們大跌眼鏡,「NPC讓上面的人抓住下面人的胸,而且還說,動作做得好看,就會讓你們過關。」
林俐一行人嚴辭拒絕了這一要求,NPC便讓她們做一些伏地挺身等體力運動過關。「出密室之後覺得非常不舒服,越想越噁心,一是感覺遊戲設置很侮辱女性,到了性騷擾的地步。二是感覺我們花錢,讓他們看了一場戲。」
林俐說,進入密室前,工作人員有說「會開一點玩笑」,「但誰能想到是開這種玩笑?」事後,林俐在購票的團購平臺給了該商家差評,並投訴了該商家。隨後商家聯繫林俐一行人,將遊戲費用退了。「我們還要求他們刪除視頻,因為雖然換衣服的時候NPC不在現場,但每個房間都有攝像頭,可能會拍到我們換衣服的視頻。但是他們說過幾天視頻就會自動被覆蓋,一直沒正面回應我們刪視頻的事。」
涉事的密室逃脫店
NPC稱脫衣服、做動作是環節設置
「只是營造氛圍,不會強行要求」
在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的《東成西就》主題的介紹中,寫著「比武(舞)?比劍(賤)?比白酒?此主題建議會演戲放得開的玩家體驗」,主題年齡限制為12歲以上。
10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詭玩人密室逃脫建設路店,以玩家身份詢問《東成西就》主題有何特點。店內工作人員表示:「帶一點成人遊戲。」記者進一步詢問是什麼遊戲,該工作人員表示:「會涉及到開玩笑的環節。」在紅星新聞記者進一步追問是什麼玩笑時,該工作人員表示:「會脫衣服,脫到哪種程度是根據玩家可以接受哪種程度。」
而後,紅星新聞記者表明身份,詢問林俐所說的情況是否屬實。一提起林俐所描述的遊戲過程,該工作人員立即表示自己有印象,「那場遊戲第一關和第三關都是我做的NPC。」
對於第一關的脫衣服,該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正常的遊戲流程,要以物換物。「脫衣服環節不是為了脫衣服,而是為了讓她們換上我們準備的古裝衣服,換衣服的時候我們工作人員也會出房間。」
對於林俐所反映的NPC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的確有這麼說過,「我接了很多組玩家,有一些玩家能玩得開,有些玩家會給(內衣或內褲),有些玩家並不會。」該工作人員補充道,「這其實就是營造氛圍的一句調侃,如果玩家不願意,我們也不會強行要求,這也是看玩家接受程度。」
而林俐描述的第三關的行為,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環節也是遊戲設置,很多玩家都可以接受這個程度的。一般是男女朋友、夫妻、或者都是朋友,我才會要求他們做(動作),如果是拼場的陌生人,我可能讓他們做嗎?」
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玩家不願意做動作,或者陌生玩家不適合做動作,他會設置別的遊戲環節讓玩家通關。「接到投訴後,我們也進行了整改,尺度比較大的玩笑也不會開了。」
隨後,記者聯繫上自稱是該店店長的人士。該店長否認了「NPC要求脫裡面的衣服褲子」這一說法,「脫外衣是為了讓玩家換古裝衣服,對於玩家說的NPC要玩家『脫裡面的衣服』,這可能是NPC與玩家溝通不到位,言語表達不當。我們的出發點肯定不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意思是讓玩家把耳環、首飾等金銀財寶來以物換物。」
對於第三關中讓林俐一行人感到不適的動作,該店長與工作人員的說法再次有了出入。該店長告訴記者:「劇本裡是絕對不會有抓著胸動的這種動作,劇本的設定是讓玩家坐在另一個玩家的背上做伏地挺身這種,是一個體力活。這不是你想的那種『骯髒的』動作,只是營造一種搞笑的氣氛。」
而對於遊戲中喝酒的環節,記者詢問未成年人會如何通關,店長表示:「如果是未成年人,我們會把酒換成雪碧。」但是該店長並未向記者說明會通過何種方式辨別玩家是否是未成年人。
關於林俐提出的刪視頻的要求,店長表示,店內監控視頻都是三天自動覆蓋,現在店內已經沒有她們的監控視頻了。同時,店長再次對記者強調,該主題的定位是娛樂玩笑,不帶有「成人戲份」。「接到了玩家投訴,我們會對主題進行改進和優化,對於讓顧客誤會的一些環節我們會加強管理。」
涉事的密室逃脫店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
如感受到侵犯,建議當事人及時報警
那麼玩家在密室逃脫遊戲中遭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如何處置呢?記者諮詢了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相關工作人員。
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對於當事人遇到的情況,這需要確定密室內發生的情況是密室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還是密室的遊戲設置。「如果當事人感受到了侵犯,最好是及時提出,如果事後提出異議也不便於取證和認定。」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由於店長和玩家說法不一,那麼雙方就對於遊戲設置環節出現了認知不一的情況,「出現這種情況最好由當事人報警處理。」
該工作人員表示,密室逃脫屬於新生事物,目前還沒有關於密室逃脫場所是否涉黃的認定標準以及管理該場所的法律法規。「所以最妥當的處理方式就是由當事人及時提出反對並報警,也便於警方取證和及時處理。」
律師看法不一
對於密室行為的定義仍有爭議
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徐斌律師表示:「如果女生說的屬實,本案中這家密室逃脫店鋪的行為,屬於涉黃或性騷擾。」徐斌說,如果密室逃脫店工作人員個人超越劇本設計,安排或者要求參加遊戲者有涉黃行為,或者藉此進行性騷擾,則個人構成刑事違法;如果是接受密室經營者的劇本故事而進行的涉黃或性騷擾行為,則構成集體犯罪。
徐斌特別強調了未成年玩家的問題。徐斌表示,時聞「密室逃脫」中有末成年人被經營者或管理員性騷擾,「未成年人分辯能力較低,不易分清是劇情設計,還是自己被非法性侵。而且不良的實境劇情設計,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有著嚴重的不良影響。」
同時,徐斌表示,該遊戲中有喝白酒的情節,而該店的玩家年齡卻以12歲為界限。「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如果工作人員現場要求未成年玩家喝白酒,就違反了《未成年保護法》。玩家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報警,由公安機關視其情節,對其違法人員予以治安處罰,對其有犯罪行為的人員,則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則有不一樣的看法。宋宏宇表示,法律上沒有性騷擾的概念,類似的概念是猥褻。「目前刑法中有關於猥褻的規定,但是需要行為人具有暴力、脅迫的客觀行為。本案四名玩家若已經年滿14周歲,則原則上已經有了性處理能力,工作人員若沒有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讓她們『脫內衣內褲』,還夠不上犯罪。」
宋宏宇表示,雖然法律對性處理能力的年齡原則認定為14歲,但對於12歲以上的人來說,被要求在娛樂場所「脫內衣內褲」,應當對是否可以為此行為具有一定的判斷能力。玩家遇到該等事件時,意識到不妥,建議儘快作報警處理。
四川元緒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林杉表示,性騷擾指用輕佻、下流的語言或舉動對他人進行騷擾(多指男性對女性),「本案中雖存在工作人員以劇情需要為名讓她們脫內衣內褲,但案涉人員均為女性且工作人員在此期間已經離開,本案是否存在性騷擾存在一定的爭議。」李林杉表示,作為消費者而言,其有選擇的權利,可終止本次體驗;若體驗內容與商家約定不符,可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賠償;若在此過程中商家或相關工作人員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可依法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