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陝西都市快報
西安女子許某倩
因涉嫌詐騙被刑拘
她的姐姐許某菲試圖花錢撈人
卻反而被騙了15萬元......
最近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
審理了一起試圖通過非法手段撈人的詐騙案
而這起詐騙案的源頭
竟牽扯到
2018年的另外一起汽車消費貸款詐騙案
西安市未央區人們法院 審判員 梁雪玲:「一名叫許某倩的女子因為涉嫌汽車貸款詐騙,騙了郭某某十萬塊錢,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許某菲希望通過花錢撈人的方式,把她妹妹撈出來,然後她就找到了本案的被告人侯某某。」
實際上,這個侯某某正是汽車貸款案中,帶著受害人郭某某去報案的代理人。如今嫌犯被抓,郭某某又委託他追回自己的十萬元,他便找來幾人,布置了一個針對許某菲的局。
西安市未央區人們法院 審判員 梁雪玲:「侯某某就安排她去見了王某強和王某, 王某自稱是公安局的領導,在公安局有關係,可以把她妹妹撈出來,但是前提就是要把郭某的十萬塊錢給退了,取得郭某某的諒解,然後許某菲一考慮, 就把十萬塊錢退給了郭某某。」
如此一來,郭某某就拿回了屬於自己的十萬元,但侯某某對許某菲聲稱,想要撈出妹妹,需要更多的錢。
西安市未央區人們法院 審判員 梁雪玲:「他跟被害人說的是,我能把你妹妹弄進去,我肯定有辦法把她弄出來,但是這個事情得花錢,然後就攢了這個局,演了個雙簧讓被害人相信他們有能力辦這個事情,就把錢交給了他們。」
於是,許某菲先後兩次,給侯某某、王某、王某強,以及侯某某的女友姜某一行人,共計轉帳了十五萬元。可侯某某卻謊稱,由王某扮演的公安局領導被雙規了,十五萬元打了水漂。許某菲索要退款不成,一氣之下報案起訴。
西安市未央區人們法院 審判員 梁雪玲:「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已經觸犯我國《刑法》226條規定的詐騙罪,對被告人王某、侯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對被告人王某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對被告人姜某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宣告緩刑三年。」
資訊來源:都市熱線
記者:張貝爾
作者/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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