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然而對於江蘇儀徵市的陳某(化名)來說,這句俗語並沒有道理,他不僅狠心拋棄結髮妻,更是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賣給他人,而所得財物全被其用來吃喝玩樂。
近日,媒體曝光一起發生在江蘇儀徵市的遺棄罪、拐賣兒童罪,重婚罪的案件,案件主人公儀徵市陳某已被當地司法機關提起公訴,迎接他的將是殘酷的牢獄之災。
而對於陳某禽獸不如的暴行,網友也是紛紛給予最強烈的譴責,更有網友表示,這樣的人渣不配做父親。
媒體報導,1975年出生的陳某因家境困難,一直到三十歲才經人介紹與殘疾人金某結婚。婚後二人育有一女, 但陳某不僅未盡到作父親的責任,竟在外有了「小三」,幾年間,從未回過家,對自己的親生孩子不管不問。
而在與小三女友同居的日子裡,陳某因為手頭拮据,便打起了同居女友肚子裡孩子的主意。
後經人介紹,在孩子生下後,賣與他人,獲得了三萬餘元,所得款項都被陳某與女友揮霍,用以吃喝玩樂。
據媒體披露,陳某本來收入不菲,每天的收入在兩百元左右,每月能有四千多的收入,然而即便如此,也無法滿足其私慾的溝壑。
2019年,陳某與小三女友第二個孩子呱呱墜地,兩人根本沒有打算撫養孩子,隨即以1.4萬的價格轉手賣給他人,而這不到兩萬的錢財更是很快被其揮霍。
陳某人神共憤的罪行終於引來懲處,江蘇儀徵市檢察機關以遺棄罪,重婚罪,販賣兒童罪等罪名對陳某提起公訴,廣大網友對此紛紛叫好,有網友認為,對這樣畜生不如的人渣,就該施以重型。
然而,網友在對陳某禽獸不如的罪行進行譴責的同時,更是提出了這樣一個疑問:陳某緣何竟能對自己親生骨肉下此恨手?
「竟然將自己的親生孩子賣了,真是顛覆我的三觀」
「虎毒都不食子呢,這個敗類趕緊槍斃算了」
一時間,網友對於陳某罪行的怒斥鋪天蓋地,也有理性的網友表示,對於陳某的罪行,法律上會怎樣懲處呢?畢竟,對於這種有違天理的行為,在司法界定上,是不是更應重罰呢?
我國刑法有明確規定,對於遺棄罪,販賣嬰兒罪以及重婚罪都有著極為嚴格的規定,本案中陳某和其同居小三,不僅非法同居犯下重婚罪,更是親手販賣自己的骨肉換得錢財供自己吃喝玩樂,這種沒有底線的罪行更應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據媒體報導,江蘇儀徵市法院經過審理查明了陳某的種種罪行,最終對其處以了六年的刑期處罰,在得知結果後,網友紛紛表示,處罰得太輕。
回顧本案,網友們之所以對陳某的罪行倍感憤怒,不僅因為其拋棄結髮妻子,更源於其喪失人性,竟然將自己的親生骨肉賣給他人,這種顛覆三觀的罪行實在令人不解。
「難道真的是人性的喪失嗎」有網友呼籲司法機構,應加大懲治力度,以儆效尤,從而杜絕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