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黃某方、蔡某意等21名被告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32名辯護律師到庭參加訴訟。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黃某方於2014年9月起在西安等地參加非法傳銷活動。2015年1月,黃某方仿照江蘇某大公司的湯某俊(另案處理)與杭州炎某茶葉公司實際控制人蔡某意的操作模式,籌備設立杭州龍炎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炎公司),由炎某公司為龍炎公司提供茶葉和公司股份,由後者以銷售茶葉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資。具體模式為:投資者投資4000元成為龍炎公司會員後,再以每單4000元的價格購買茶葉等商品,或者介紹新會員投單,均可每單分10周陸續獲得6653元現金返利、2866個股權積分、2149個購物積分,相當於年化收益率250%以上。
黃某方在負有大量債務,明知返利模式無法持續履約的情況下,仍以高額返利為誘餌,通過會議宣講、網絡平臺推廣虛誇投資項目、虛假宣傳公司上市等騙取他人信任,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騙取資金。蔡某意則提供茶葉、股份,供會員購買、兌換,並為龍炎公司提供辦公地點,參與其培訓。被告人孫某佳2015年5月起先後任龍炎公司董秘、總裁,負責非法集資活動及投資事務,維護網絡平臺數據,介紹他人參與集資。被告人丁某萍擔任龍炎公司財務總監,在明知返利模式必然虧損、無法持續履約的情況下,負責非法集資款的管理和資金進出。
黃某方為擴大影響,進一步蠱惑公眾投資,還夥同蔡某意等成立炎黃國際公司,由被告人闞某、孫某佳負責操作在美國「上市」事宜,後通過虛假宣傳向會員銷售炎黃國際的股份。
至案發,龍炎公司通過網絡平臺投單、銷售股權換購證等吸收會員20餘萬人,非法集資計156億餘元。黃某方將其中124億餘元支付返利,將4.8億餘元用於支付站長、中心主任等的提成,將2.5億餘元用於購買茶葉、支付日常開支等(其中蔡某意獲取非法集資款1.9億餘元),共造成會員損失57億餘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方、蔡某意、丁某萍、孫某佳等4人構成集資詐騙罪,被告人闞某等17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告人李某露、牛某抱和蔡某等3人在參與非法集資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龍炎公司的茶葉款,還構成職務侵佔罪。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黃某方等21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黃某方等21人進行了最後陳述,其中17人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媒體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約200餘人旁聽了庭審。杭州中院新浪官方微博對此次庭審進行全程直播。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