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平安夜了,空氣裡都飄著節日的快樂,你的城市今天是不是也很熱鬧?有沒有下雪呢?
一直覺得冬天是最適合戀愛的季節,因為冬天真的好冷,所以每一分鐘都比平時更期待有個人陪在身邊。
最近我的歌單裡,常聽這首歌《愛過你這件事》,歌詞裡唱「縱使星光遙遠難私有,遠不過你目光盡頭......愛過你這件事,是我最幸運的事,你心裡的位置,遙不可及的奢侈。」
聽歌我很喜歡看評論,總覺得評論裡藏著很多人無法說出口的「執念」,他們只能將心事化作文字,交予這陌生的茫茫人海。
我在評論區看到一個故事:他和她已經分手兩年了,兩年來男孩每天下班習慣性的打開她的博客,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時候高興,有時候悲傷,有時候失落……男孩只是靜靜地注視著,不做一點評論,甚至刪掉了自己的瀏覽記錄,他沒有勇氣或者覺得還有時間,直到有一天女孩博客上掛滿了她的結婚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那一刻男孩才知道,他們永遠的錯過了。
有位詩人寫到:對你失望,是從你那次沒有來救我開始的,風從林間開始颳起,雨水偷偷從天空降落,這世界上的人苦於去處,滿街狂奔,弄得全身泥漬。我就站在道路中間等你,任他人的肩膀衝撞我的肩膀,始終覺得你會來,又始終沒等到你來。
我是一個在感情裡特別慢熱的人,怕受傷、怕欺騙、怕罪惡,更怕對方讀不懂我的欲言又止。
有多少人在說晚安之後,懷著對一個人的想念久久不能入睡。
以前想,我那麼要強的一個人,怎麼可能回頭找他,我才不願意獨自留在他的城市,和他共築什麼不確定的未來。
但是,十天、半年、一年又兩年過去了,沒有人可以走近我的內心,沒有東西再能勾起我心裡的波瀾。
誰說時間是良藥啊,它從來不知道思念的長度足以貫穿生命的每一個不被察覺的瞬間。
慢慢的,我的心開始屈服了,我想如果他回頭朝我走一步,我一定立刻轉身跑向他,並且告訴他,我什麼都願意。可是沒能等到他回頭,他已經牽起了別人的手。
我以為這樣的結果會讓我很快就死心了,但我依然說服不了心裡的固執和僥倖。
有些事,明知道是錯的,卻還是願意一錯到底,我也學會設法騙自己說:我可以放下,我已經學會忘記一切了。
只是我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在這段感情裡對自己說:我們分開了沒關係,你有女朋友了沒關係,你牽起了她的手也沒關係。但只要我牽起了別人手,我和你就真的沒有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