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個說法,在現實社會不是永遠正確,更多時是好心得不到好報,壞人反而能恣意橫行,勢力日益擴張,因此,人們往往盼望有「包青天」那樣的權威人物來分辨善惡、警惡揚善,而更進一步就是希望自己能夠負起賞善罰惡的神聖任務。問題是,真正毫無錯誤地分辨善惡、完全公平地賞善罰惡有沒有可能?
在《俠客行》裡,金庸塑造了俠客島和執行賞善罰惡的使者張三及李四。孤懸海外的俠客島是個神秘的地方,儼然是一個黑社會,而且司法體系極其健全。外人不了解其中奧秘,單憑猜測,裡面一定有一所巨大的監獄,而且看守森嚴,沒準還備有酷刑,不然去的人個個都是武林高手,卻怎麼都不見回來。
每過十年,俠客島便會派人出來,強行與各大門派的首領訂立合同,要求他們赴島喝一碗臘八粥(呵呵!做法有點類似於今天香港地區被廉政公署請去喝咖啡)。這次,他們派出了張三、李四兩名使者。這兩人,身兼數職,平時是一方當事人的委託代理人;在遇到對方當事人不守法的情況下,他們就成了法院送傳票的書記員,強行履行法律文書的執行法官;遇到暴力抗法,他們還是執行死刑的法警。
張三、李四當然是假名,他們的真名一直沒有透露。他們執行龍、木島主十年一次的賞善罰惡及邀請中原武林各大幫派掌門到俠客島喝臘八粥,已有二十年的歷史(十年一次,那也就是說其實只實施過兩次?)。
由於兩項任務一同執行,武林人士皆誤會掌門若接受邀請銅牌,幫眾門人則生,掌門若不肯接受,幫眾門人則被賞善罰惡使者殺得一個不留,根據龍、木島主的解釋則是,俠客島原來是維護武林正義為己任,對武林人物一靜一動都有著詳細的考評,以此賞善罰惡。遭殺的都是經過他們詳細調查,證明是大奸大惡的壞人或幫會,從來沒有殺害好人,而世間認為張三、李四殺害好人,只不過因為世人不知道這些表面良善的人所做的壞事。
當然,這只是小說,因為當時要真正賞善罰惡、獎懲分明,幾乎是不可能之事,其中的破綻漏洞就太多了。如丁不三、丁不四無端殺了那麼多無辜者,也沒見著俠客島把他們怎麼了,而且丁不四還是臘八粥宴上的座上賓。這說明,法制再森嚴,也是後於違法犯罪行為產生,總是具有在時間上滯後的這一先天缺陷。人是萬物之靈長,是最聰明的,總能找出法律上的漏洞,鑽空子謀利益。
江湖上,長樂幫名聲並不好,長樂幫的人也不是良民,司徒幫主和野心勃勃的貝海石更不是什麼好東西。賞善罰惡令是銅製的,比起紙質的,很難進行塗改偽造。合同內容是定死的,時間也不能更改。
但是,賞善罰惡令的漏洞還是被聰明的人所掌握:改不了的沒關係,俠客島請的都是幫派的負責人,找一個冒名頂替的法人代表,不就把這場災難消解了嗎?
因此,在賞善罰惡令將要出現的前三年,司徒幫主和貝海石就開始商量如何變更合同、規避法律制裁。第一次的變更,單位法人由司徒變成了石中玉,不過石中玉也是懂法的人,他知道自己要承擔的是什麼法律後果,結果他採取了人間蒸發的辦法,規避法律。第二次,貝海石運氣極佳,找到了一個與石中玉一模一樣的人,那就是石破天,他把石破天的活體進行改造,讓他成為最佳仿真品。
結果,龍、木島主邀請俠客去俠客島,其主要用意卻是想請各路高人來島上共同參詳島上神奇的武功秘訣,集思廣益,將武學之道發揚光大。石破天作為長樂幫法人代表去了俠客島,大大撿了一個便宜,練就一身神功。
看來,守法還是有好果子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