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趙晨光 付洪強 菏澤報導
2020年5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經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更好地學習貫徹《民法典》,大眾網·海報新聞和山東思辯律師事務所聯合推出「律師帶你學習《民法典》」欄目,今天推出第一期《遺產管理人是做什麼的》。
李大叔今年73歲,老伴70歲,他們膝下有二兒一女,家庭還算和睦,老兩口勤勞一生,置辦了一些家業,但是老兩口身體一直不好,疾病纏身。近來,李大叔和老伴準備立一個遺囑,安排一下身後的事情,把家產給孩子們分一分,免得百年之後兒女們再因為財產的問題鬧矛盾。遺囑可以立,但是誰來負責把遺囑執行到位呢?老兩口考慮來考慮去,想到了一個人選——老劉。老劉是李大叔的工友,剛剛60歲,身體健康,有文化,懂點法律,關鍵是人品端正、正派公道、熱心腸。
李大叔夫婦考慮的人選可以稱為遺產管理人,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沒有遺產管理人的規定,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增加了遺產管理人的相關規定。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包括,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誰來擔當遺產管理人?繼承開始後,由遺囑執行人擔當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是立遺囑人指定的執行自己遺囑的人。如果立遺囑人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應當共同推選遺產管理人,繼承人沒有推選的,由全體繼承人擔任遺產管理人。
如果對遺產管理人的人選有爭議,怎麼辦?如果對遺產管理人的確定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指定遺產管理人。
遺產管理人的責任有哪些?遺產管理人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繼承人、受遺贈人、債權人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遺產管理人可以收取報酬嗎?遺產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各方當事人的約定獲得報酬。
根據以上《民法典》的規定,只要老劉願意,他完全可以擔任李大叔夫婦的遺囑執行人和遺產管理人。當然,李大叔夫婦也可以聘請專業的法律人——律師,擔任遺產管理人。
本期欄目主講律師為孫佔軍,現任山東思辯律師事務所主任,擁有二十年的執業律師經歷,曾獲得菏澤市十佳律師、菏澤仲裁委員會十佳仲裁員等榮譽稱號。諮詢電話:1385408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