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反壟斷大棒來襲之際,巨頭的股價通常會下挫。但是,從長期、更宏觀的視角來看,最近四十年來美國的三次反壟斷高潮,恰恰催生了三次創新高潮。在經歷了反壟斷訴訟帶來的短期「陣痛」之後,AT&T抓到了新的產業發展機遇、微軟則轉向雲技術,IBM從長期來看,股價也在上漲,這些科技巨頭都在訴訟之後成功「逆襲」。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舉報,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此外,據央行官網,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於近日約談螞蟻集團,督促指導螞蟻集團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落實金融監管、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要求,規範金融業務經營與發展。
受消息影響,今日阿里巴巴港股收盤跌8.13%。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2月11日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特別提到:「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
如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科技巨頭壟斷重拳出擊,真的會把科技巨頭的股價「打趴下」麼?美國的科技巨頭在經歷反壟斷訴訟的陣痛之後,股價表現如何呢?
01
美國為什麼反壟斷?
在商業立國的美國,反壟斷很早就提上了議事日程。
19世紀80年代末,在美國的石油、採煤、榨油、菸草、製糖等部門都出現了託拉斯組織。託拉斯的形成,一方面給壟斷資本家帶來超額利潤,另方面卻破壞了自由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導致中小企業主、農場主的破產和廣大勞動群眾生活的惡化,從而激起群眾性的反託拉斯運動的高漲。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美國政府採取法律手段,進行國家幹預。
1890年7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保護貿易及商業以免非法限制及壟斷法案》,簡稱《謝爾曼反託拉斯法》。該法主要為禁止限制性貿易作法及壟斷貿易的行為。這也是美國第一部反壟斷法案。
這部僅有八個條款的法律在很多地方有模糊不清的地方。在三十多年後的1914年,美國國會制定了第二部重要的反託拉斯立法《克萊頓反託拉斯法》,作為對《謝爾曼反託拉斯法》的補充。該法明確規定了17種非法壟斷行為,其中包括價格歧視、搭賣合同等。
同一年,美國成立了聯邦貿易委員會,其主要任務是促進消費者保護及消除強迫性壟斷等反競爭性商業行為。設立該獨立結構,也被視作是當時美國政府反壟斷的重要舉措之一。
中信證券認為:
美國市場經過百餘年的反壟斷髮展,其司法實踐以及規範基本成熟,參考其法律核心要義,其核心立法精神並非遏制由規模效應、網絡效應帶來的市場份額集中(除部分公共領域外),其認為壟斷問題的解決應該交由市場,通過市場的自由競爭、技術創新實現突破,法律主要聚焦在競爭手段的公平性層面,在核心的三大法律中,由壟斷所帶來的價格歧視、捆綁銷售、惡意併購、業務排斥是最為主要的監管領域。
02
如果被美國反壟斷機構盯上,後果如何?
20世紀出現了包括美國標準石油、美洲鋁業公司、IBM、AT&T、微軟公司在內的五反託拉斯事件,其中的前四個案例,被控告壟斷的企業最終不是被拆解就是被要求開放其壟斷的市場,而只有在「合眾國訴微軟」一案中,雙方最後達成了和解。
從針對科技和電信巨頭IBM、AT&T以及微軟的三起反壟斷訴訟來看,除了在AT&T一案中聯邦政府大獲全勝之外,在另外兩起案件中,美國聯邦政府並未完全達到其預期的目標。
03
13年的官司,IBM如何避免被拆分的命運?
IBM作為計算機行業的巨頭,在1960年代一度佔據了全球超過半數以上的大型計算機市場,並主導通用計算機的行業規則,由此導致競爭對手的不滿並引發政府對其壟斷地位的調查。
美國司法部對IBM的控訴集中在:掠奪定價、技術排斥、捆綁銷售三大領域。
美國司法部控訴IBM的直接起因是IBM的競爭對手控制數據公司(CDC)認為IBM向客戶提前銷售還在研製階段的產品,目的就是為了降低CDC的銷量以及拿到更多的市場份額,並因此提告IBM。
美國司法部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天賜良機。1969年1月,美國司法部對IBM正式提起了反壟斷訴訟,認為其壟斷了大型機市場,並且阻礙良性競爭。
在美國司法部入局之後,接下來的短短兩年間,IBM就遭受了在美國境內多達22起來自不同公司的反壟斷起訴。
這些起訴中,輕者要求IBM賠償相應的市場份額損失,重者則要求IBM必須要分拆成多家公司。
為了能夠應付起這數十起反壟斷訴訟,IBM不得不同時僱傭了數百名律師來應付這些起訴。雖然在這其中IBM打贏了基本上所有的官司,並與最大的競爭對手CDC形成了庭外和解,但是IBM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在與美國司法部的反壟斷訴訟中,IBM最後以超低價格將大型機部門出售給了CDC,並且承諾在此後數年間不得參與此類市場。
這場IBM和美國司法部之間的博弈,從1969年開始進行,一直持續了13年,直到1982年。
然而,1982年,耗時耗力無數的這場訴訟突然劃上句號。當時的反壟斷調查局局長以「沒有價值」為由撤銷了這一訴訟。
對IBM來說,這場訴訟令其元氣大傷,不僅花費了大筆律師費,對計算機市場來說,這一訴訟也帶來了明顯改變。
1970年,IBM宣布一項重大改變,把向用戶捆綁式銷售軟體和服務的模式, 改為分別計價銷售,史稱「價格分離」。
IBM開放IBM/PC,CPU採購自英特爾,作業系統由微軟編寫,同時開放軟硬體技術標準,允許中小企業製造IBM/PC兼容機。從此,IBM/PC消失了,IBM/PC的兼容機(我們今天熟知的Windows電腦) 成為市場主流。
從股價來看IBM經歷了這一番折騰之後,股價長期來看依然有所上漲。
04
AT&T:全盛時期絕對壟斷,反壟斷拆分後市佔率急劇下降
在有線電話時代,AT&T是美國毫無疑問的電信霸主。
AT&T的前身是由電話發明人貝爾於1877年創建的美國貝爾電話公司。1895年,貝爾公司將其正在開發的美國全國範圍的長途業務項目分割,建立了一家獨立的公司稱為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
但是,在具有天然壟斷性質電信行業,貝爾公司也很早就被美國聯邦政府盯上。1913年和1949年,AT&T兩度面臨反託拉斯法訴訟,但最後都一一化解。
1984年的拆分是AT&T公司一百二十年風雨歷程的分水嶺。
拆分之前的AT&T幾乎壟斷了美國的州內、州際和國際電話業務。利用對市話系統的控制,限制長話競爭對手接入當地電話系統,AT&T實質上形成了對長話業務的壟斷。此外,AT&T控股的Western Electric提供了幾乎全部貝爾系統的設備,電信設備生產也在AT&T的壟斷之下。
其實,在1894年由于貝爾公司與政府所籤的第二輪電話經營合同到期,貝爾電話公司已經失去了電話業務的經營壟斷地位。
10年之內,美國電信市場上就產生出6000多家電話公司。但是,雖然競爭者此起彼伏,但AT&T在美國電信界的統治地位仍然無可撼動。美國監管部門認為,AT&T已經嚴重阻礙了美國電信行業的健康發展。
1984年,美國司法部正式分解AT&T,分拆出一個繼承了母公司名稱的新AT&T公司(專司長途業務)和七個本地電話公司(即「貝爾七兄弟」)。五年之後,AT&T的市佔率從超過90%急劇下降到50%。
競爭放開後,新興電信運營商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通信市場出現激烈競爭。競爭帶給美國電信市場極大的繁榮,並且給消費者帶來了實惠,通話價格到20世紀80年代末已下降了40%。
在反壟斷案後,短期看,AT&T公司受訴訟影響跑輸大盤;長期看, AT&T公司受益通信產業升級實現成長。
05
微軟如何涅槃重生?
到了20世紀末,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飛速發展,當時風頭無兩的微軟,成為了美國反壟斷機構眼中的下一個目標。
1997年10月,美國司法部指控微軟壟斷作業系統,認定微軟把IE瀏覽器軟體與Windows作業系統軟體捆綁銷售為非法。一年後,該反壟斷案正式立案。
在之後的幾年中,微軟堅持認為IE瀏覽器並不是一個「產品」,而是一個可以添加到作業系統中的「功能」,不過聯邦司法部顯然並不認同這樣的定義。司法部最初的要求是,希望將微軟拆分為兩家公司,一家專營作業系統,另一家則專營瀏覽器和其他軟體。
在經歷了三年的訴訟後,2001年11月2日,聯邦司法部與微軟就案件達成了和解。
這一和解方案要求微軟與第三方公司共享API,並任命一個三人小組,該小組可以在今後5年的時間裡隨時對微軟的系統、記錄和原始碼進行不受限制的訪問和檢查以確保其遵守了相關的協議。
換言之,之後微軟的Windows作業系統就可以和其他開發商開發出來的瀏覽器軟體相互兼容。
不過,聯邦司法部並沒有要求微軟更改已有的任何代碼,也沒有禁止微軟在未來的Windows中捆綁其它軟體。很多州對這樣的和解結果很不滿意,認為這只不過是「一個巴掌打在手腕上」。
曾協助傑克遜法官起草事實認定草案的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分校反壟斷法教授更表示,這一和解協議給予了微軟公司的Windows和其它「平臺軟體」反壟斷轄免權,協議中的這些條款將破壞自由競爭,微軟現在已經開始享有其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瀏覽器軟體市場壟斷地位。
聯邦政府訴微軟的反壟斷案,對微軟來說,是一次涅槃重生的機會。
短期看,微軟公司公司受訴訟和網際網路泡沫破裂跑輸納指;長期看,15-16年後,微軟公司成功實現雲化轉型,遠遠跑贏指數。
06
反壟斷之後,是什麼?
毫無疑問,在反壟斷大棒來襲之際,巨頭的股價通常會下挫。但是,從長期、更宏觀的視角來看,最近四十年來美國的三次反壟斷高潮,恰恰催生了三次創新高潮。
華西證券認為:
80年代針對AT&T和IBM的制裁,規模大、力度重,帶來通信和計算機兩個領域的20年繁榮;
2000後,微軟的「IE & Windows綁定」模式受倒制裁,同樣催生瀏覽器新業態,谷歌等新巨頭應運而生,20年來軟體生態逐步開放;
2020年針對多家科技巨頭的聽證會或是新一輪「反壟斷」制裁的開始,對產業而言危與機並存,新的創新20年或同步開啟。
具體來看,在針對IBM的反壟斷訴訟之後,IBM對外開放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和處理器,微軟因此深度受益,並以此為契機開發出DOS系統,成為行業唯一標準,由此開啟80年代的個人計算機時代,軟體創新也全面繁榮。
在聯邦政府訴微軟的反壟斷案結束後,美國聯邦政府解除了IE和Windows的綁定限制,瀏覽器的創新轉向多元,火狐瀏覽器(Mozilla Firefox) 和蘋果Safari瀏覽器、谷歌瀏覽器(Google Chrome)相繼入場,最終Google成為勝者。
內容來源:鳳凰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