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直播帶貨特別火爆,連明星們都紛紛參與其中。
8月21日,演員鄭爽也開啟了自己的直播首秀。
可是這場直播似乎並不愉快,鄭爽更是淚灑當場。不滿於兩個直播搭檔的幹涉,鄭爽直接開懟:這是她的直播間,她根本不希望兩位過來。
隨後兩位搭檔尷尬離開,鄭爽表態,業績跟自己沒關係,想就是單純推薦一些好的物品給粉絲。
事實是不是這樣先不說,鄭爽難道沒想過,自己說出不在乎業績的時候,那些在她那裡花了幾十萬買坑位費的商家,該是什麼想法嗎?
鄭爽過後因為自己發飆的事情,又錄了視頻解釋,自己只想單純給粉推薦自己用過好用的物品,而不想消費粉絲。
這麼一聽,確實是一個善良的姑娘。但是真的是這麼回事嗎?
這場直播本來就是收了錢的帶貨直播,而不是單純的聊天直播。
如果只是想推薦好用的物品,大可不必讓商家出幾十萬的費用,自己開個直播推薦就好了。
既然收了商家的錢,這就是一份工作,且不管業績怎樣,起碼應該有個工作的態度。
如果真的想善良,那也不應該只是對粉絲,對接觸的所有人都該保持善意。當商家出於信任選擇了她,卻鬧出了這樣的一幕的時候,商家感受到的一定不是善意。
也有人說,鄭爽這場直播銷售額高6200萬,高於坑位費,所以商家沒有賠錢。
可以這樣理解嗎?
這6200萬是銷售額,不是盈利額,扣除坑位費、扣除產品成本、扣除運輸費用、直播人員的提成等費用,商家拿到手的能有多少?
也許沒有賠錢,但應該所剩不多了。我想沒有一個商家花這麼多錢,請一個名人帶貨,目的只是不賠錢,或者是稍微賺一點錢。
畢竟,如果只是賺一點,那按照自己傳統的銷售方式就可以了,也許淨利潤可以更高,何苦花這個錢呢?
作為一個很有影響力的明星,這個業績實在是有些差強人意了。
工作中需要的不是片面的善良,而是堅定的契約精神。
帶貨出現這樣的問題,只是鄭爽一個人的問題嗎?
答案同樣是否定的。
商家選人的時候,只看到了她的「明星效應」,卻忘了關注一下她帶貨方面的業務能力。
也許作為影視演員,鄭爽是合格的。但是作為一個沒有直播經驗的人,她真的能勝任嗎?
誰都不能未卜先知,但可以參考的是,鄭爽以往在其它節目中的能力和態度。
首先,她的情緒波動比較大,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基本上參加綜藝,就會哭,而且上過多次熱搜。
其次,她是擁有足夠的專業素養和職業精神,這個也應該通過調查去了解一下。
商家應該始終明確,自己帶貨的目的是為了多多出貨。那麼選人的時候,就應該首先考慮的是帶貨能力,而不是只看「明星效應」。
說白了,「明星效應」只是帶貨能力中的一個影響因素,而不應該成為唯一因素。
撇開「光環效應」,更重要的應該是一個人的業務能力。
多年前喜歡一個作家,叫大冰。這個人身上有很多標籤:主持人、流浪歌手、民謠酒吧老闆......
他有一個習慣,就是每一個身份的經濟收入,都不用在另一個身份的消費上。
也就是說,不管單獨用哪個身份生存,他都希望自己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這其實就是傳達了一個理念,那就是不管有多少重身份,都應該在這個身份下做到合格。
靠著別的身份的光環跨越到另一個身份,也許一時可以維持,但時間久了,看的還是專業能力。
除了鄭爽,還有很多明星都在直播帶貨。
賈乃亮,他的影響力並沒有鄭爽強,也是第一次帶貨。但是他在這場直播中,表現出了極高的專業素養。
他沒有依偎在明星的光環下,而是真的把自己當成了一個主播:4個小時的直播中,他沒有喝過水,沒有去過廁所,把姿態放低,為大家試口紅,耍賤賣萌,還金句頻出。
不管是觀眾還是當天的供貨商,都感受到了他的用心和專業。
最後,成交量達到了2.4億,成為明星帶貨最高紀錄,成績直逼頂級專業主播。
賈乃亮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證明了,商家的選擇沒有錯。自己坐在直播間的那一刻,不是明星,而是一個專業的主播。
用專業的態度對待每一個身份,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職業素養。
不管明星也好,普通人也罷,在工作中都應該保持起碼的契約精神。
不喜歡可以不做,但接受了就要做好。
別用你的任性,消耗別人的耐性。別用你的業餘,消耗別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