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脫口秀大會》的總決賽上,「中國最好的脫口秀演員」羅永浩帶來了一場脫口秀首秀,吐槽了一番自己還債的辛酸史,觀眾們聽得笑中帶淚。
報告了自己的還債情況,欠了6億,已經還了快4億,現場立了個Flag,不出意外,一年內可以還清剩下來的債務。
為了紀念這段被他稱之為「詭異的人生旅程」,羅永浩計劃把它拍成一部紀錄片,名字都取好了,就叫《真還傳》!
大家一聽,就知道是《甄嬛傳》的諧音梗。
網友們立刻鬧騰起來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給這部未拍先火的《真還傳》,安排上了封面!
如果《真還傳》要拍,《甄嬛傳》阻止不了。
但「真還傳」商標不一定能安排的上。
氧趣網老方表示,被駁回或異議的概率達80%。
01
2011年底,電視劇《甄嬛傳》播出後大火。大到80歲老太、小到3歲小孩都知道這部劇。
2012年底湖南浩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開始申請「甄嬛傳」註冊商標,第16、35、38、41類別,含有文娛出版服務方面。
2016年被核准註冊成功,獲得在先權利。
「真還傳」商標或許會因為近似同類「甄嬛傳」商標,被駁回註冊申請。
《商標法》第三章第三十條中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關於商標的近似,《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提到,商標近似包含商標文字的讀音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
2013年,連電視劇《甄嬛傳》的製作方樂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想註冊「甄嬛傳」商標在第41類別,都沒成功~
這麼看來,「真還傳」商標註冊成功的可能性真不大。
02
如果與「甄嬛傳」商標註冊類別不同呢?
先不說「真還傳」商標下的產品對不對應的上其他註冊商標類別的界定。
「真還傳」商標也不一定能註冊成功~
因為《商標法》還說了,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關於「其他不良影響」,《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說明了其中的含義:商標的文字、讀音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這個判定會考慮到社會背景、歷史背景、文化傳統等因素,並考慮商標的構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
電視劇《甄嬛傳》的播出,廣泛被大眾熟知。「真還傳」是「甄嬛傳」由諧音而來,且有影像化「傳記」的性質。
如果流通在市面上,一定程度上會對我們的文化方面的社會公共利益和秩序造成上述所說的消極、負面影響。
03
即使「真還傳」商標通過註冊申請這一關,進入了初審公告,恐怕也會被異議。
如今影視劇製作方對影視劇的商標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害怕辛辛苦苦拍出來的大熱劇,養了一幫「寄生蟲」。
「真還傳」商標一旦進入異議期,不僅有最先註冊「甄嬛傳」商標的公司盯著,還有《甄嬛傳》製作方公司盯著,道路將會跌跌撞撞~
也藉此奉勸想利用大牌或名人名字的「諧音」來申請註冊商標的人,要三思而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