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第15號)
鑑於當前疫情防控進入新的階段,為貫徹落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的要求,更好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經研究,現就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村(居、社區)管理
1、所有城區小區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村居內部分道路繼續實施臨時性封閉。
2、村(居、社區)做好登記管理和體溫檢測等工作,村(居、社區)民憑健康碼或有效身份證明進出,復工復崗人員憑單位證明或復工通行證正常上下班。
3、除疫情重點鎮(街道)以及疫情村(小區)外,取消兩日一次的出行限制。
二、外來和返路人員管理
1、對自湖北省、溫州市等疫情重點地區的來路返路人員,原則上勸返,如確有需要,需集中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
2、對來自疫情高風險地區、在路橋無固定居所、無就業單位的來路人員加強勸返、暫緩來路。
3、對自市外確診病例數50人以上的城市(副省級、地級)的來路返路人員,需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
4、 市內除自5個疫情比較嚴重的鄉鎮(街道)(溫嶺市大溪鎮、澤國鎮、太平街道,黃巖區院橋鎮,三門縣海遊街道)外的來路返路人員,原則上不安排14天醫學觀察,但需按規定做好防疫工作和每日健康監測。
5、對有重點疫區往返史,有與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接觸史及所在村(小區)有確診病例的人員,應向工作單位和所住村(居、社區)主動申報,落實不少於14天的醫學觀察措施。
6、各地無間歇的解除醫學觀察證明,應予互認。
三、出租房管理
1、出租房房東必須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嚴格按照防疫要求規範管理;不得隨意解除租房合約,不得對留觀對象拒租。
2、屬地鎮(街道)要切實履行安全和防疫監管責任。
四、區域間交通管制
1、加強高速公路、機場等交通卡口和區內疫情重點鎮(街道)對外道路管控。
2、除疫情重點地區外,一般應取消區域範圍內城市道路和縣(市、區)際檢查卡點。
原防疫管控措施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疫情村(小區)名單
路北街道
金色南洋小區、蘭韻春天小區、耀江廣場、剛泰藝鼎廣場
峰江街道
萬達村、玉露洋村、鍾洋村、黃施洋村
金清鎮
下梁村
臨海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通告17號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需要,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相關管控措施調整如下:
一、來臨、返臨復工復產人員管控政策按16號令執行。
二、來自浙江省外的人員,或來自浙江省內台州市外疫情風險評估等級在中風險及以上縣(市、區)的人員,如不屬於本市核准的復工復產企業,一律暫緩來臨、返臨。
三、即日起,台州市內6個疫情重點鎮(街道)(黃巖區院橋鎮,路橋區峰 江街道,溫嶺市大溪鎮、澤國鎮、太平街道,三門縣海遊街道)的人員(包括復工復產人員)暫緩來臨、返臨,確需來臨、返臨的,須集中隔離14天。
四、來臨、返臨復工復產人員,一律要提前錄入復工復產企業員工名單資料庫,未錄入資料庫的人員須集中隔離14天。
五、來臨、返臨復工復產人員,需持《臨海市疫情防控期間核准復工復產企業通行證》(藍色),方可啟用入住出租房或入住有條件開放的星級賓館。其他人員暫時不得居住出租房。
六、各村(社區)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進出口,村(社區)內部分道路繼續實施臨時性封閉。對非本村(社區)居民、未批准啟用的出租房租客等外來人員,各村(社區)可拒絕其入內。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天台
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管控工作的通告
(第12號)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需要,結合我縣實際,為進一步做好疫情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溫州等)人員一律予以勸返。
二、台州市內六個疫情重點鄉鎮(溫嶺市大溪鎮、澤國鎮、太平街道,黃巖區院橋鎮,路橋區峰江街道,三門縣海遊街道)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
三、省內中風險及以上縣(市、區)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
四、省外確診病例50人以上城市(副省級、地級)人員, 實行集中隔離14天。
五、國內無確診病例的縣(市、區)、省內較低風險及以下縣(市、區)、台州市內其他縣(市、區)(除省控風險等級較高以上區域外),前14天活動軌跡清晰、無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或密切接觸史,且包車或自駕車來天台人員,無需隔離。
六、非重點疫區、無重點疫區往返史、無重點疫區人員接觸史且身體無相關症狀的物流車輛駕駛員, 無需隔離。
七、各地無間歇的解除醫學觀察證明,予以互認。
八、所有省內外新來人員須真實提供信息,應在到達居住地後一小時內,主動向所在單位和所屬村居(社區)報告14天內的旅居史和流行病學史,對隱瞞不報影響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責任。
九、復工復崗人員憑通行證允許辦理租房,同本地居(村)民管理。出租房房東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鄉鎮(街道)、公安機關切實履行安全和防疫管理責任。
十、繼續加強村居(社區)、小區人員進出管理,做好「一問兩測三登記」,復工復崗人員憑通行證進出。
十一、取消「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的臨時管制。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少出門、不串門、不集聚等防控規定,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注重自我防護和安全。
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變化,將視情適時調整管控措施。
天台縣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仙居
關於調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24號)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企業復工復產需要,結合我縣實際,決定調整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疫情重點地區(湖北、溫州)人員暫緩返程,執意返仙的一律予以勸返。
二、來自市外確診病例50人以上城市(副省級、地級)的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
三、來自市內6個重點鄉鎮(溫嶺市大溪鎮、溫嶺市澤國鎮、溫嶺市太平街道、黃巖區院橋鎮、三門縣海遊街道、路橋區峰江街道)的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
四、省、市下達的重點管控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
五、對有重點疫區(湖北、溫州)往返史,有與確診病人、疑似病人接觸史的人員,實行集中隔離14天。返仙之前14天內,在縣外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區)有確診病例(含疑似病例)的返仙人員,應主動申報,實行居家隔離14天。
六、提倡自駕或由企業包車、包機、包列等形式來仙、返仙。通過公共運輸來仙、返仙的人員,實行居家隔離14天。
七、為保障物流通暢,對來自非重點疫區、無重點疫區往返史、無重點疫區人員接觸史且身體無相關症狀的物流車輛駕駛員,不實行隔離。
八、對來仙的縣外人員,已在縣外接受完14天隔離,且時間銜接的,憑解除隔離證明,不再隔離。
九、所有城區小區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只保留一個出入口;村居(社區)內部分道路繼續實施臨時性封閉。村居(社區)出入口要做好體溫檢測和登記管理等工作。對持有縣防控指揮部通行證(藍版、白版)人員,做好體溫檢測,核驗通行證後,予以通行。對村(居)民和復工人員,做好體溫檢測,進行有效身份證件登記或健康碼核驗後,予以通行。
十、縣內跨鄉鎮(街道)居住或租住的人員視同本鄉鎮(街道)人員管理。
十一、對已連續租住14天以上的、已在仙購房的、已在仙接受完隔離14天措施和持有縣防控指揮部通行證(藍版、白版)等外來人員,視同本地村(居)民管理,村居(社區)不得以外地戶籍為由勸離和阻止通行。無需隔離觀察的返仙人員,其原居住的出租房可啟用居住。
十二、出租房房東不得隨意解除租房合約,不得對留觀對象拒租。要嚴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規範管理。
十三、來仙、返仙人員應在到達居住地後一小時內,主動如實向所在村居(社區)報告相關情況。不主動、不如實報告情況,造成後果影響防疫工作的,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
十四、縣防控指揮部將根據疫情變化,適時調整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3日22:00起施行。
之前所發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仙居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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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路橋發布、仙居發布、臨海發布、神秀天台
編輯:符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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