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著哭聲出生,人們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一萬個人就有一萬個關於幸福的定義,注重自由的就願意直接躺在沙灘上曬太陽,而不是早起出海經打漁、再把小漁船換成漁輪,之後再買個沙灘躲在上面曬太陽;關注財富的,就把財務自由作為幸福的底線,想買什麼就買什麼、要去哪裡就去哪裡就是幸福了;注重關係和諧的呢,就更願意抽出時間和精力陪伴家人,其樂融融、幾代同堂就是幸福了。
財富、時間差異巨大的國人,都可能擁有幸福的感覺——身體健康、有錢、有閒、家庭和睦都促進人們產生幸福感,但都不是絕對、決定因素。
解決問題
多年前,央視記者在大街攔住行人問:你幸福嗎?如此,把不少人問得摸不著頭腦。
人是否幸福沒有統一的標準,要是有一個標準就好了,就能指導我們客觀地判斷人是否幸福、引導我們從社會層面給人們創造幸福了。
在我的心目中,「解決了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可以作為一個客觀衡量人幸福的標準的。
追求幸福的人們卻一直被各種問題所糾纏,包括工作的、生活的,包括國家的、團隊的、家庭的、個人的,這些從未間斷的問題讓人感到壓力、感到焦慮,解決了這些問題,就等於把人從「坑」中拉上岸來。
追求
問題不斷產生,追求幸福的過程就是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解決了問題的結果和解決問題的過程都會讓人感到幸福。
疫情、壓力都無法阻礙我們的幸福感產生,更無法阻擋我們追求幸福。
為了幸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