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分手高發月份,當屬七月和十二月。
七月畢業季,容易勞燕分飛,十二月節日太密集,容易撕破臉。
峰哥說:這不科學!當年我談戀愛的時候每個月都被分手
分手的理由很奇葩,比如:
姑娘一:
「你胖得太完美了,我配不上你」
姑娘二:
「我的審美跟不上你體重的增長」
還有22位姑娘的分手理由和她們相似,在此不一一贅述。
峰哥統一回覆:
你們逃避得理所應當、雲淡風輕,既侮辱自己的審美,也侮辱了我的智商。
細心的聽眾會發現:
峰哥不是有25位前女友嗎?怎麼少了一位?
說對啦!
有一位姑娘是峰哥主動提分手的。理由是
「我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雖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但搬出老媽作為分手理由,還真的不在少數。太多情侶的海誓山盟,在父母面前一擊即破。
峰哥總結說:
如果一定要分手,請說直白的分手理由,這才能快刀斬亂麻。雖然可能氣得發抖,傷得心碎,但是,畢竟你這麼一說,我便再也不想複合重來了,事後卻不會再為這段舊情拖累。也算你最後一次「對我好」。
最怕碰上假仁假義的情感無賴,打著不忍心傷害你的旗號,拖著、耗著、利用者……還騎驢找馬。
若愛,請真愛!
不愛,請放手,徹徹底底!
妙語接龍:和「ta」分手的理由……
點讚王:沈先生
獎品:
安慰一下峰哥那被傷害的胖心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