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門接市民舉報:9月13日10時13分左右,在浦東新區華夏高架南側靠近川南奉公路,牌號為滬ADXXX16的小轎車,車身頂部粘貼多個玩偶......經調查違法駕駛人劉某駕駛小型轎車實施「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違法行為,記2分,罰款200元。
市民舉報有人在車上粘貼玩偶
近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門接市民舉報,發現一輛藍色小型汽車上粘貼多個玩偶,行駛在浦東新區華夏高架南側靠近川南奉公路上。後經調查,交警部門鎖定了違法駕駛人。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機動支隊聯繫該車駕駛人劉某,其對自己在車身粘貼玩偶、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並立刻趕赴支隊處理。
隨後,機動支隊民警對劉某進行了教育,告知其車身黏貼玩偶對安全駕駛會造成安全隱患。劉某表示此後將杜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安全文明行駛。
經調查取證,機動支隊依法對劉某實施「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決定。
交警部門提醒:車上貼玩偶是違法行為
近幾年,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專門針對這一違法行為以及其危害性,廣而告之,提醒廣大車主和司機不要在車身粘貼玩偶,這不僅是違法行為,而且容易造成安全隱患,並開展了相關執法。
許多原先粘貼玩偶的車主和司機,很樂意的接受了宣傳告知,紛紛取下了玩偶,既確保了安全,也避免了違法處罰。
公安交警部門也提醒廣大車主和司機切勿貪圖一時好玩而在車頂或者車廂外部粘貼玩偶等裝飾品,此種行為既不安全,同時也是違法行為。
對於此類違法行為,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將以「駕車時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依法予以罰款200元、記2分的處罰。希望那些在車頂或車廂放置玩偶的車主或司機儘快糾正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