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許多人經常問我,信耶穌有什麼益處?小編就這問題寫一篇文章統一回復大家。歡迎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首先,我們講耶穌這名字的意思是什麼?我們來看一段經文,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 1:21 和合本)
從這段經文中不難看出來,耶穌的名字是指將他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即耶穌的名字就是拯救。為什麼要拯救?是因世人的罪。世人哪裡來的罪?是因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吃了善惡樹果子,把罪引入了世界,帶給了世人。看經文,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羅馬書 5:12-14 和合本)
有朋友說話了!你們神說我們都犯了罪,我說,我們沒有犯罪!若我們犯罪,警察叔叔肯定來抓我們的,所以,你們在胡說。呵呵!這位朋友提出質疑,我們也能理解。但我們講的犯罪不是指人違反國家的法律,乃是指違反神的律法。國家的法律是約束人行為的,誰違反法律,當要受到法律公義的制裁。違反神的律法是對人靈魂的制裁。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個是天上的,一個是地上的,你們不能眉毛鬍子一把抓,是吧!
有朋友又問了!那神的律法又是什麼呢?其實,神的律法就是基督的律法,我們知道了什麼是基督的律法就知道了神的律法了!看經文,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 6:1-2 和合本)
經上還記著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羅馬書 10:4 和合本)
你看!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這義是指神的義,是不是對我們有益處?是的,神的義賜給我們就有永生,這永生是指我們靈魂得救、得榮耀。
有朋友又問了!你講了半天了!請問,耶穌是如何拯救我們的?這問題問的好!這就牽扯到福音了!是神國的福音。看經文,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 15:1-4 和合本)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羅馬書 4:25 和合本)
這就是福音,是純正的福音!
1、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上十字架受死,是代替我們的罪。
2、埋葬,滅絕肉身。
3、從死裡復活,是叫我們稱義。
你們信嗎?信就得救,信就有永生。看經文,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
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羅馬書 10:8-11,13 和合本)
「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 神是真的。 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 ——」
(約翰福音 3:31-36 和合本)
因此,信耶穌基督最大的益處就是得永生,永生就是最大的福分!感謝主的恩典!耶穌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