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讓更多的人了解調律師及其行業是實現「提高從業人員社會地位」(《霸拓章程》第三條)這一霸拓社會責任的重要基礎工作。
為此,2019年9月,霸拓策劃並開拓「中國鋼琴調律師」欄目,並聘請資深記者採訪業內不同年齡、不同地域、不同工作環境的中國鋼琴調律師,撰寫系列文章,反映調律師的真實生活。
文章刊出後,也得到不少反饋。霸拓特選出有完整見解的,有一定指導意義的文字,以饗讀者。依舊委託《樂器商業網》首發微文。
文/程柏青 項目策劃/ 霸拓
鋼琴調律師稱謂,首先多謝鋼琴演奏家、音樂工作者、以及使用鋼琴的家庭用戶給了我們這個美稱。
要較全面地了解何謂鋼琴調律師,讓我們從工廠鋼琴生產的後段過程——總裝配車間——中了解一下。總裝配就是將鍵盤系統、擊弦機系統、踏腳系統裝上並進行調試,這裡面有技術含量很廣泛、工作精度很細緻的多個工序,其間穿插、交織了調音準、調音色工序,簡言之,就是要求技術工人對成品鋼琴的兩大要素「聲學品質、彈奏性能」的全面調整,缺一不可、密不可分!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隨著改革開放的到來,鋼琴產量大幅提升,工廠的總裝配車間,才分出由單一技術工人,單一完成調音工序(引起後來對是調音工?調律師?以及工作定性的模糊)。直到九十年代初,由中國文聯、中國樂器協會先後組建全國性的鋼琴調律從業人員管理機構,相繼對調律師工作的定性,以致到二OO二年納入勞動部的國家職業工種大典中。二十多年前,《羊城晚報》登過一篇採訪文,標題「宮商徵羽雙手定,鋼琴大夫調律師」對調律師的工作一語中的,即對鋼琴音準、音色的正確調整保證了聲學品質;對鋼琴各運動部件的故障判斷並修復的嚴密調整保證了彈奏性能。但遺憾的是,直到今天還有一些從業人員及家庭用戶仍錯誤地認為調律師只管調音準而不管彈奏調整的一個工作。
歸納了文聯和樂協兩大組織共識又納入國家職業標準的鋼琴調律師定性是:以國際標準音高、律學中的十二平均律為理論依據,憑聽覺對拍音的分辨為判定依據,以專用工具對琴弦張力以及各機件的合理運動進行調整的,帶有藝術性質的專業工作者。
以下試圖舉三例以進一步闡述鋼琴調律師:
一、人們眼中的調律師
從業人員在服務於音樂工作者或鋼琴用戶時往往遇上兩種非常有趣的問題,一種是面對我們年輕的調律師時會問:「小夥子,這麼年輕就能夠維修這麼複雜的鋼琴,參加工作幾年了?」另一種是面對年長的調律師會問:「你老快退休了吧,還在為這產品搞維修?」其實都是不大信任的換過較禮貌的質疑,面對這些善意的質疑,調律師應該看作是動力,年輕者:我們真的懂得多少世界音樂史?鋼琴發展史?我們知道貝多芬的「槌子鋼琴奏鳴曲」、巴赫的「十二平均律賦格」、拉赫曼尼諾夫的「每秒十六節奏音練習教學曲」等這些與鋼琴結構發展適時相關的劃時代作品嗎?年長者:我們真的懂得新冶煉技術的鐵架與木支架結合對音色之影響?現代設備現代加工工藝?我們知道置換材料如鋁合金、工程塑料、碳素纖維,尤其是所有粘合劑、潤滑劑的全置換使用嗎?
顯而易見,活躍於音樂工作者鋼琴使用者之間的行業從業人員,必須不斷地增加傳統音樂知識、傳統手作技藝的積累以及不斷地對現代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的探索,應該是技能全面的、知識豐富的鋼琴調律師。
二、新計算機技術與傳統技藝的平衡
在業界中,較年長的音樂工作者和鋼琴用戶看到你以音準儀取律,會質疑你的聽覺技能;而較年輕的看到你拿出音叉取律會質疑你沒有技術數據指標。事實是,這兩種觀點在我們業界工作者之間直到今天也存在不同看法,有趣的是這兩種不同觀點出現在二OO一年為制定《調律師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初稿)》的會議上,一委員提出在初級技能中使用音準儀對標準音、基準組取律,其餘六委員全部反對,其理由是認為技能必須是特有的聽覺技能。會議上,大家發言熱烈,對八十年代初引進簡單的音準儀於生產一線的開始,對世界最先進的施坦威品牌一九九四年於法蘭克福國際樂展中使用儀器以視覺從一到八十八鍵取律的例子,對珠江鋼琴截止二OOO年產銷量佔全國三分之一強,數萬臺除三角琴最後一道調音外、均以音準儀一至八十八鍵全部視覺取律的做法等等,經過充分的反覆交流、探討、論證,最後各委員一致同意在初級技能上對標準音、基準組允許使用音準儀。
兩種不同的取律方式有什麼不同呢?兩種不同的方式都各有其優缺點,隨著計算機技術軟體智能化的發展,用視覺取律的優點在絕對音高上尤其準確,比如標準音的440Hz、精度可迖到正負一音分以內,並且整琴完成效率高。而聽覺調律的優點在於相對音高上尤其協調,比如四五度、三六度、八度音程及整琴的協調,其缺點是耗時長效率低。常常遇到同樣也是十分有趣的一個提問:「兩種不同的方式調律,那一種調出的琴準、好?」問的是產品結果,可以毫不懷疑,一樣的準確、一樣的好。如果換過一個命題:「兩種不同的方式調律,那一種操作技能高?」問的是人的水平,可以直言不諱,憑聽覺操作者感覺高些、手感強些,不言而喻,技藝水平高些!
毋容置疑,作為從業人員,有特殊的聽覺、有堅實的長期磨練的手工技藝基礎,再融匯新科技、新思維、新理念是相得益彰的;無須爭拗,如果掌握技藝與科技兩種方式之兼容何嘗不是一個成功的鋼琴調律師。
三、調律師如何不斷地提升自我
一次,著名鋼琴家鮑蕙蕎到珠海市舉辦個人獨奏音樂會,主辦方為其下榻的酒店套房準備了一臺立式琴以供練習用。時間只有演出前的一個晚上,主辦方真會裝門面,鋼琴家從北京飛廣州再轉車珠海,舟車勞頓、旅途疲勞,何有精神練琴?確實鮑老師晚餐才到,寒暄幾句趕緊簡單進食,謝絕一切會客,八時回房間關上門窗,誰也料想不到,傳出琴聲、連續不斷至十一點。譁!不辭辛苦,這是勤奮!這是藝術工作態度!
次日約好九時到劇場看琴踩場,送琴方近中午才送到,這是一臺二手山葉九尺琴,趕緊打開一看,不堪入目,鮑老師落手一彈聲音亂七八遭,順手一掃黑鍵脫了一半,隨即大喊趕快換琴,今晚演出砸了。琴是無法換了,唯有拜託調律師,鮑老師急得團團轉,交調律師N個要求缺一不可,且還要下午三點交琴驗收!果然風火三點驗琴,這才邊弾邊喊:「這才是鋼琴,這才是狀態。」又是彈了上百分鐘,再提出多個精細要求。這是追求完美精神!這是藝術敬業精神!
無疑當晚演出十分成功,熱情洋溢,掌聲雷動。連番謝幕三次,一束鮮花獻上,鋼琴家接過鮮花大叫:「後臺、鋼琴調律師」,隨即拉到臺前將鮮花轉送給調律師。這是恭敬謙讓!這是高尚品格!
凡各個領域之成功人士、社會精英,必有其能、必有其優,我們業界的從業人員能領略、學習一二,能具備有那種「工作態度、敬業精神、高尚品格」的話,那一定是一個優秀的鋼琴調律師。
中國鋼琴調律師五十年,從調音工、修理工到帶有藝術性質的專業工作者,從鮮為人知到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尊重的、參與輔助提高全民音樂素養的、促進精神文明的一分子。一艘航行於浩瀚音樂海洋的巨輪,我們不是船長、不是大副,也不是領航員,而鋼琴調律師卻是不可或缺的普通一員!
【程柏青】:中國鋼琴調律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委員、鋼琴調律師高級考評員及國家競賽裁判員、原中國樂器協會鋼琴調律師分會副會長、原珠江鋼琴集團總質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