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陝西79歲母親被兒子活埋後獲救的新聞備受關注,目前嫌疑人已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靖邊縣中醫院稱,經治療,老人並非癱瘓,屬於四級肌力,生命體徵穩定。
老人的侄子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他的媽媽和姐姐去看望過姑姑,聽媽媽說,姑姑現在擔心兒子,不願意讓兒子判重刑。「但這是她個人的想法,我們家人都說,他都對你那樣了,你還擔心他幹嘛。其他家屬都覺得需要重判嚴判。」
嫌疑人到底是涉嫌故意殺人罪還是遺棄罪?如果嫌疑人母親不願追究兒子法律責任,對其量刑有何影響?究竟應該如何看待本案?
5月7日,湖南湘軍麓和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吳洪波接受瀟湘晨報記者採訪,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吳洪波律師稱,雖然嫌疑人實施了遺棄老人的行為,但其並非涉嫌遺棄罪,而是涉嫌刑罰更重的故意殺人罪(未遂)。兩罪的性質與危害程度相差較大,通常不會混淆。
「故意殺人的行為人主觀上對自己的遺棄行為會導致被遺棄人死亡的危害後果有明確認識,並且對死亡結果的發生持希望或者放任態度。而遺棄的行為人可能認識到,也可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遺棄行為會給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帶來危險,其主觀上並不希望、不願意、不放縱被害人死亡或者傷害的結果發生,即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受傷,都是違背其意願的。」
吳洪波律師說,本案中,從嫌疑人遺棄老人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掩埋手段以及其事後反應來看,其目的並非單純的逃避贍養義務,是企圖非法剝奪老人的生命,顯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關於老人擔心嫌疑人被判重刑的問題,吳洪波律師表示,依據中國刑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行為人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應當作為酌定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但是,吳洪波律師也認為,在本案證據確實充分的前提下,鑑於本案嫌疑人犯罪手段的殘忍性、犯罪性質的嚴重性以及社會影響的惡劣性,母親的寬恕應當不足以使其得到從寬處罰。
「人性的惡,母性的偉大,是本案的痛點和淚點。對嫌疑人從重處罰或許有違老母親的意願,但基於對社會公俗良序的正確引導,國家司法權對本案的刑罰評價應該高於親親相隱的人倫維護。」
至於老人而後的贍養問題,吳洪波律師表示,如果家庭確實有困難,其他親屬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特困救助,有關部門及公益組織也可以積極施以援手,讓老人老有所養、安度晚年,讓悲劇不再延續。
瀟湘晨報記者溫豔麗 肖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