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底,事務部發布了《退役軍人、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服務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從徵求意見稿中,我們發現,這一《辦法》一共有10章,頭尾分別為總則和附則,中間的8章包括:
功能
優待證申請
優待證審批
優待證制發
優待證補換
應用
收回
監督管理
話不多說,在諸多的條款當中,我們直接捋幾條乾貨——
1、優待證的定位,比較明確,它是——
彰顯榮譽的載體
享受優待的憑證
一旦遺失,應該及時告知受理申請的退役軍人服務站,並按照銀行有關規定掛失,然後重新提出補領申請。
也就是說,優待證是可以補辦的。
2、優待證,確實是國家級的——
由退役軍人事務部統一制發;
全國統一樣式;
實行全國統一編號;
而且,優待證服務管理工作以信息化建設為支撐,申請、審核、製作、發放、使用、服務、管理等工作環節,都是依託全國優待證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
一句話,優待證的信息化程度,非常高!
3、優待證的功能,主要有3個方面——
國家層面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按照《優待意見》及基本優待目錄清單中明確的有關內容,在境內享受國家提供的養老、醫療、文化、交通等方面優先優惠的優待服務。
各個省級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享受發放省份明確的本省份優待服務。
社會組織的優待服務:憑優待證享受涵蓋政府、企業、其他社會組織等提供的以優待證為載體的優待服務。
這體現的其實優待證服務管理的原則:國家統籌規劃、省級主導實施、動員社會參與。
4、優待證的功能,是會變化的——
憑藉優待證,可享受國家和社會提供優待服務,而且全國通用。
同時,國家還會不斷調整基本優待目錄清單項目,以優待證為識別認證載體,逐步擴大優待服務範圍和增強優待證服務使用功能。
5、優待證的覆蓋範圍:所有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
不管什麼時候退役的老兵,都會給制發優待證,包括「三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遺屬)在內的優撫對象,都會制發。
具體來說:
保障法施行前退役的老兵以及其他優撫對象,可以自己申領優待證。
2021年1月1日後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接收時,依本人意願完成申領。
當然,有3種情況的退役軍人,是不可以申領的:
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開除黨籍或者被開除公職的;
其他嚴重破壞對象身份榮譽的。
6、電子優待證,也會有的——
退役軍人事務部會適時推出電子優待證,如此操作,便於信息的查詢,利於線下線上功能的銜接!
7、優待證的用途,跟錢直接掛鈎——
正如大夥看到的,優待證的背面有一串銀行卡號。
未來,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逐步通過優待證,發放相關政策範圍內的撫恤補助金、慰問金等資金。
8、第一次申領優待證的費用——免費。
各位戰友,優待證真的要來了!
而且,功能真的很強大!最後,除了點讚事務部的速度和細緻之外,更加期待——
祝各位戰友能夠早日申領到屬於自己的優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