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都市現場綜合湖北新聞·公共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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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這是兒歌裡從小教育我們小朋友要拾金不昧。最近,有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在商場撿到了一個孩子,他會怎麼做呢?
9月6日晚上八點多,湖北十堰市朝陽路派出所門口,民警正在與一名當事人談話,這時,一位大孩子領著一個小朋友走了過來,大孩子對民警說,這個小朋友是他撿到的。「我在玩,然後他出現了,我看他腳髒髒的,衣服也是有點黑,我懷疑他是流浪的。」
大孩子告訴民警,他姓田,上六年級,今年12歲。在商場發現這位小男孩時,他身邊也沒有家長,小男孩講不清自己父母在哪,他就牽著小男孩來朝陽路派出所尋求警察的幫助。「我坐車過來的,帶著他坐公交車過來的。」
民警對小田的勇氣和樂於助人的愛心表示了讚揚,小男孩到派出所後因害怕開始低頭默默地哭泣,小田自告奮勇主動要求自己在派出所陪著男孩。在民警、小田和熱心群眾的關懷下,小男孩漸漸停止了哭泣。當晚十點多,110傳來消息,有群眾報警稱自家的孩子走失,民警立刻與其取得聯繫,確定報警人描述走失的小孩正是在所內的小男孩,並通知家長來所裡領走了孩子。
經了解,小男孩今年5歲,父母開了一家燒烤店,因晚上生意繁忙,一時沒有看住孩子,沒想到孩子自己跑到商場迷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