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提出建設「新時代十大文化設施」,委託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籌建深圳音樂學院。音樂學院選址在深圳市龍崗區國際大學園區內,緊鄰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現校區,學院已於2020年完成場地移交,2021年計劃開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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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項目總用地面積約7.38萬平方米,校園總建築面積約12.97萬平方米,包含:教學綜合樓、排演/練習大樓、圖書館、體育綜合樓、食堂、行政辦公樓、教師宿舍、書院制(宿舍);演出場地包含:劇院(700座)、音樂廳(500座)、觀摩排練廳(200座)。它的建立將填補深圳在音樂藝術領域高等教育的空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領域的資源共享及人才交流,為粵港澳大灣區和國家培養大師級音樂藝術人才。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將立足深圳,結合粵港澳大灣區對音樂藝術類高端人才的需求,依託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的成功經驗,借鑑境內外一流院校先進的辦學理念來辦好音樂學院。學院以培養學術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人才為目標,創新音樂藝術人才培養模式,構建國際化音樂人才的本、碩、博培養體系。其中,本科將開設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等專業;研究生項目將在上述專業基礎上增設音樂科技、藝術管理、音樂治療和音樂社會學等專業。音樂學院將採用中英文雙語授課,同時提供其他語種如義大利語、德語和法語課程,以現代大學管理體制、國際認可的學術水準和教學模式,開拓學生的國際視野。滿足課程畢業要求的學生,將授予香港中文大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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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舉行音樂學院院長任命儀式,宣布聘任世界知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葉小鋼教授為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首任院長。同時,音樂學院音樂表演專業將在今年9月份迎來第一批本科生。
葉小鋼教授是中國當代音樂創作的代表人物、我國當代著名作曲家、音樂教育家、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國際音樂理事會副主席、美國藝術與科學院院士、英國北方皇家音樂學院國際作曲主席、中宣部首屆「四個一批」人才入選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代表作品有:《星光》《地平線》《最後的樂園》《大地之歌》《魯迅》等。
港中深徐揚生校長表示:「葉教授是個有情懷和深厚文化底蘊的人,對音樂教育、音樂人才培養、現代音樂學院建設有獨到的思考。相信葉教授的音樂才華、學術成就和領導能力將為音樂學院的建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在葉教授的帶領下,音樂學院定將星光熠熠,成為國際頂尖音樂人才的培養基地和國際音樂文化的交流平臺,為深圳市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文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為祖國的音樂教育事業書寫輝煌燦爛的新篇章。」
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首任院長葉小鋼教授在致辭中描述了音樂學院未來的藍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將建設成為「五位一體」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音樂專業體系。
一是科研:
葉小鋼教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2021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擬先在廣東省進行首批音樂表演本科生招生。計劃到2030年,音樂學院全日制學生達到1000人,師生比1:8,成功修畢四年本科課程將獲頒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學位文憑。在開展全日制教育的同時,音樂學院將建設暑期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高水平、國際化的非全日制教育體系,頒授與國際水平同等級的專業文憑(Diploma)或專業證書(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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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院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音樂學院(以下簡稱「音樂學院」)作為深圳市政府規劃建設的「新時代十大文化設施」之一,定位是一所國際化、創新型、世界一流的高等音樂藝術院校,致力於培養學術和表演能力兼具的高端人才及融會中西音樂文化的國際大師。音樂學院以現代大學管理體制、國際認可的學術水準和教學模式,開拓學生的國際視野,同時將秉承大學國際化的氛圍、書院制傳統、全人教育和以學生為本的育人理念。
音樂學院面向全球招聘,由國際知名音樂家和音樂教育家擔任學術帶頭人。2021年4月29日,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宣布聘任世界著名作曲家、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葉小鋼教授為音樂學院首任院長。
音樂學院將陸續開設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表演等本科專業。研究生項目將在上述本科專業基礎上增設音樂科技、藝術管理、音樂治療和音樂社會學等方向。音樂表演專業的本科課程設置對標世界一流院校,除必修課程外,選修課程廣泛涵蓋了專業實踐和學術研究科目,包括音樂治療、音樂管理及推廣、音樂錄製與編輯、世界音樂、流行音樂等,旨在培養學生多方位發展,豐富和提高學生的學術及表演能力。音樂學院將採用中英文雙語授課,並提供其他語種如義大利語、德語和法語課程。學生將在這裡接受全方位、高水準的訓練,在畢業時能夠勝任表演、教研、音樂管理等職位。音樂學院將對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畢業生授予香港中文大學學位證及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畢業證。
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1年音樂學院首年啟動招生,擬面向廣東省招收第一屆音樂類本科生,招生專業及計劃等要求如下:
報考條件
(一)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廣東省音樂類專業報考條件。須參加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與所報考專業(招考方向)相對應的音樂類術科統考,且音樂術科統考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廣東省相關要求。
(二)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
(三)由於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課程以英文授課為主,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四)音樂表演-聲樂方向目前暫時僅招收美聲唱法的考生,請非美聲唱法的考生慎重報考。
錄取辦法
(一)音樂表演專業安排在藝術類本科批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建議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平行志願的第一個志願填報。
(二)出檔考生,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後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音樂術科統考成績、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英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
入學規則
(一)學校將繼續加強入學後對音樂類錄取新生的政治、專業、健康等方面的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取消學籍,並通報廣東省招生考試機構倒查追責。
(二)學生入學後,除鋼琴外,其他器樂應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借。
(三)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附則
本簡章自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本簡章如有與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廣東省的規定為準。
* 文章信息來自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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