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德資源(08125.HK)公布,公司董事會最近已獲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陳志遠告知,彼於香港證監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就奇峰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其股份於2020年6月於聯交所除牌)(「已除牌公司」)的事宜向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的日期為2020年12月18日的呈請中被列為答辯人之一。
證監會於呈請中指稱(其中包括),陳志遠(彼於2007年4月至2010年6月為已除牌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未能以應有的合理謹慎、技能及勤勉履行彼作為已除牌公司管理層的職責。
董事會已獲陳志遠告知,彼並不同意證監會於呈請中的指稱,並擬對呈請竭誠抗辯。
由於呈請與公司或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無關,故董事會認為,呈請將不會對集團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亦不會對陳志遠履行作為執行董事兼公司主席的職責造成任何重大影響。
(文章來源:格隆匯)
本文不構成投資建議,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