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聊的這個案子,是一起發生在江蘇省的強姦案。一名年輕女孩為了多賺些錢,平時在工作之餘兼職做平面模特。一天,女孩在網上與他人約定有償拍攝性感照片,對方支付給女孩可觀的報酬。拍攝當天,攝影師採取暴力手段意圖強姦女孩。下面,我們來一起看看事情的經過——
女孩小琳今年20多歲,由於長得漂亮,身材凹凸有致,從上大學起,就開始在外兼職做模特,賺取外快。
隨著小琳畢業步入社會,開支不斷增大,所以在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之外,小琳仍時常兼職做平面模特賺取收入。
一天,一名自稱是某雜誌攝影師的男子大偉在網上聯繫小琳,稱自己正在物色一名模特拍一套性感寫真,價格可以商量。
小琳看到信息後不由有些心動,但對方的條件卻讓她有些猶豫,原來,大偉要求給小琳拍攝赤身私房照片。
小琳從未拍過這種照片,於是對大偉表示拒絕,但大偉隨後不斷提高價碼,還稱自己看過小琳的其他作品,很欣賞她,希望能夠合作。
在大偉的言語攻勢下,小琳最終答應了,並提出必須私密拍攝,而且只能拍攝身體,自己不露臉。
大偉很爽快地答應了,說會做好保密,還稱為了避免尷尬,只有他和小琳在場,不會讓第三人在場。隨後,二人約定在一酒店開房拍攝。
半個月後的一天下午,小琳按照約定,來到大偉提前預定的一家酒店,與大偉見面。
見面後,小琳脫去衣物,大偉開始拍攝。起初大偉還正常拍攝,但隨後又要求小琳做一些不雅姿勢,小琳表示拒絕。
隨後,大偉原形畢露,以拖拽、毆打等方式,試圖強行與小琳發生關係。
小琳強烈反抗,並大聲呼救。數分鐘後,聞訊趕來的賓館工作人員將小琳救下,大偉未能得逞。
隨後,小琳撥打110報警,公安民警趕來將大偉抓獲。大偉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
經鑑定,大偉導致小琳身體輕微傷。
公訴機關以涉嫌強姦罪將大偉訴至法院。
經審理,法院判決大偉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分析】
1.關於強姦罪的法律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關係的行為,規定在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該條法律規定,犯強姦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事實認定本案中,大偉違背小琳的意願,通過拖拽、毆打等手段,企圖強行與小琳發生關係,其行為觸犯《刑法》第236條規定,構成強姦罪。
3.量刑考慮(1)大偉意圖強姦小琳,因賓館工作人員制止,系因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為構成強姦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大偉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願意接受處罰,並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綜合以上犯罪情節,法院判處大偉兩年有期徒刑。
【點評】憑藉自己優越的身體條件,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賺錢這本身無可厚非,但女孩在外還是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別對方的真實企圖。
如果對方提出過分要求,要注意審查對方資質,找同伴結伴而行,切不可財迷心竅,把自己往虎口裡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