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是我們生活在世界上的每個人都孜孜不倦追求著的高尚品格。
從小學的時候,學校裡就開始要求我們「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而細數那些對世界作出巨大貢獻的人,無一不是具有良好美德的人。
曾有「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將忍讓視為一種大格局的胸懷;也有「得忍且忍,得耐且耐,不忍不耐,小事成災」,強調懂得忍讓才容易成功。
然而凡事有度。在現代社會,「忍讓」這種品質需要看面對的對象和具體的事件。而在一段親密關係中,往往越是害怕關係破裂的那個人越會忍讓。因為患得患失,所以可以容忍對方一而再再而三地突破自己的底線,去忍讓對方。
在人類進行社交活動的時候,其實最能反映出一個人的性格特點。比如性格強勢的人,在社交場合就會表露出自己的強勢和對大局的掌控力,以自己的意志力為先,不容易被他人意志所左右。而有人則相反,性格懦弱,沒有自己的主張,更容易隨波逐流,跟著別人的意見走,哪怕這個意見是有損自身利益的也很難出聲反駁,只能默默忍受。
忍讓,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定時間內的「風平浪靜」,但對於個人來說,很容易因受到委屈而感受到憋悶和不忿;另一方面,對於別人來說,容易給他們造成「你是一個可有可無」、「軟弱可欺」的人的印象,給自己招來「噩運」。
忍讓,也許是一種美德,但這種美德需要看運用在什麼樣的方面:如果是為了維護一個比自己弱小的人的權益而忍讓,這是一種美德;如果是為了多數人的利益而決定犧牲自己利益而忍讓,這也是一種美德。
當忍讓成為一種美德時,它才是值得的。在積極心理學上說,美德是至善至純至高的人性的結晶。
當一個人的內心對世界有愛時,當他對生命產生尊重、對時間以及萬事萬物感到珍惜時,那麼他自然而然地就會產生美德。擁有美德的人也會反過來感覺到世界的美好。
而忍讓作為一種被動的收斂,往往只會發生在「弱者」面對「強者」的場景,這裡的強弱有雙方身份、力量以及當時所處局面是「主動」還是「被動」之類的區別。
在這種情況下,忍讓往往是一種自卑的體現,是懦弱的自我安慰,或者是因為不願放棄當下已有的關係以及現狀時做出的妥協,是對自己真實情感狀態的一種扭曲的隱藏。
個體生命因某種目的或未者追求某種結果而對自己尊嚴和原則的割捨;個體為了獲得「愛」而對自我訴求作出的閹割;個體為了獲得他人尊重而退讓進而喪失原則,這些「忍讓」都已經脫離了「美德」的範疇。
往往出於個題目的進行忍讓的行為,都會陷入「墨菲定律」的怪圈中。
「墨菲定律」指的是:一件事即使它只有0.01%的可能會變壞,那麼它最終也還是會發生,而且一旦發生就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損失。
通俗點來說就是:你越害怕它發生,它越會發生,而且發生的後果可能會比你之前想像中的損失還要慘重。
當一個人變得患得患失時,內心就會開始扭曲,當關鍵人物忽視了自己的付出時就會開始疑神疑鬼,逐漸變得敏感、陰晴不定,懷疑他人,甚至仇視他人。
因懦弱而產生的忍讓行為究竟是緣何會發生呢?其主要的原因就在於我們給了自己不正確或是不合理的自我暗示。
自我暗示往往會對我們之後的表現產生一定的影響作用,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在上臺表演或者在大多數人面前發表講話時需要不斷給自己「鼓勁」的原因。
自我暗示由五種感官帶來,分為積極和消極兩種。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當你在玩遊戲中需要在看不見內部的箱子裡摸東西時,你就會通過旁人臉上的表情給自己增加心理暗示,比如說當旁人都一臉壞笑的時候,你就會開始猜想箱子內部是不是什麼整蠱道具;再或者如果在你前面的那個人在身售後大叫,你就會暗示自己箱子裡面很可能是個活物或者是其他觸感很別致的東西。
在人與人的交往當中,積極的自我暗示總是會透露出樂觀和融洽的精神狀態,而消極的自我暗示則相反。越是積極的自我暗示越是能獲得好的效果,與之相反消極的暗示則會帶來惡果。
一味忍讓的人的行為建立在消極的自我暗示基礎上,這也許能獲得對方一時的好感,但因為「墨菲定律」,自己所擔心的最後還是會如期而至。
那麼,要怎麼做才能擺脫這種因消極的自我暗示而帶來的忍讓行為呢?首先要學會進行積極地、正面的自我暗示;其次是要懂得掌握一個讓雙方都感覺到良好的「度」,在一段關係中,如何讓自己覺得舒適同時也讓別人覺得舒適,這恰恰能反映一個人的美德、溝通技巧和人際交往能力。
最後最重要的一點是,永遠要把關注的重心放在自己的身上。將「主動權」牢牢把握在自己的手中,否則的話只能夠被動地等待外界對自己的宣判。
忍讓作為一種態度,同時具備自我閹割和自我奉獻兩個完全不同的含義,很多時候,我們都暗示自己的「忍讓」是一種奉獻、是一種大度,殊不知這隻我們對自己的「自我閹割」。在認清何為美德後,願我們往後人生都能與真正的美德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