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0 16:1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這這這...這到底咋回事?
海滄君這就帶大家來看看
這一起
微信詐騙案
案情回顧
2017年,田某(已判決)在海滄租賃了工作場所和倉庫,招募吳某近10人,以扮演未婚女性在「百合網」、「世紀佳緣」等交友網站吸引男性用戶互加微信進行聊天,在獲取對方信任並確定男女朋友關係後,向其高價出售公司所經營的內褲、手鐲、情侶裝、茶葉、化妝品等假冒偽劣及廉價商品的方式進行詐騙。
其中,被告人吳某系該團夥銷售組長,主要從事銷售工作並幫助組員實施詐騙,被告人朱某、胡某系業務員,實施具體的詐騙。
具體事實如下:
1
2018年6月,被告人胡某通過微信號結識被害人宋某,確認男女朋友關係後,以開微店清貨為由讓宋某支付人民幣193.66元購買一盒內褲,後又以送禮物為由誘騙宋某聯繫高某扮演的閨蜜,由高某繼續誘騙宋某支付人民幣1310元購買香水。之後,胡某又以見面為由,誘騙宋某支付人民幣1360元購買情侶裝。
2
2018年6月,被告人朱某通過微信結識被害人謝某,確認男女朋友關係後,以送禮物為由誘騙謝某聯繫高某扮演的閨蜜,由高某繼續誘騙謝某支付人民幣1980元購買手鐲一隻。之後,朱某又以見面為由誘騙謝某支付人民幣1000元購買情侶裝。
3
2018年7月,被告人吳某通過微信結識被害人張某,確認男女朋友關係後,以送禮物為由,誘騙張某支付人民幣1580元購買手鐲一隻。
除上述詐騙事實外,胡某還騙取其他被害人款項人民幣7254元;吳某還騙取其他被害人款項人民幣2324元;朱某還騙取其他被害人款項人民幣1196元。
法院認為
被告人胡某、吳某、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均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胡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二、被告人吳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三、被告人朱某犯詐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詐騙團夥規模化發展且屢屢得逞
就是抓住了不少男士的心理
面對美女的「殺傷力」
甄別能力降低、虛榮心作怪、
拉不下面子拒絕
網絡交友需慎重!
網上交易要謹慎!
文案/編輯:方銳
資料:海滄法院
漫畫來源:黃埔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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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賣茶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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