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劇《吸血鬼日記》裡的女主多漂亮善良,但是當家裡真有個吸血鬼女友,說多了都是淚……
「分手後工資卡醫保卡至今不肯還我,房產要分一半,還每晚到我家洗澡。」這搞得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秀色小區的羅先勇很鬱悶。
朋友讓他勸勸老婆,結果他倆在一起了
昨日上午,在三號線回興軌道站附近一家快餐店,記者見到羅先勇。他個子不高,穿著一件藍色的棉衣外套。「她給我買的東西不多,這件衣服算一件。」他摸著衣領,語氣中帶著一絲懷念。
羅先勇說,身上這件外套是前女友給他買的為數不多的東西之一
女友何娜(化名)今年33歲,小羅先勇6歲,在一家電器公司上班。談起兩人的相識,羅先勇至今還記得很清晰:「當時,她丈夫是我同事,他們倆鬧離婚,她丈夫讓我勸勸她。」羅先勇說,同事覺得他能說會道,讓他加妻子QQ勸她回心轉意。在同事的請求下,羅先勇加了何娜為QQ好友,平時有空就幫忙勸勸何娜。
羅先勇被何娜的感情打動,他同意了留在重慶,搬入了何娜租住的房子裡。他也在汽車配件公司找到了工作。羅先勇說,自己也曾有過婚史,對何娜很珍惜,想給她更好的生活。2014年1月,兩人決定在渝北區購買一套住房。由於羅先勇之前沒有工作沒什麼存款,首付款就由何娜墊付,何娜出了八萬,加上羅先勇的一萬多,湊了這套33萬小戶型的首付。
儘管房產證寫的兩人的名字,但何娜說,兩人要結婚,這套房子理應由羅先勇全資購買。這八萬是她借給羅先勇的,再加上兩人之前在一起租房子的費用都是何娜負責,因此,她讓羅先勇籤下十萬元的欠條,房子購買後用工資抵債。
分手後要一半房產,工資積蓄全被拿走
「當時,我是不願意的。」羅先勇說,但想到房子已經購買,兩人遲早會步入婚姻,一家人沒必要因為錢太糾結,他便籤字畫押。籤名後,何娜小心收好了那張欠條。
欠下欠條後,何娜以還債為名,上繳了羅先勇的工資卡和醫保卡,就連羅先勇的支付寶,也被掛在何娜的手機上,方便她隨時轉帳。
記者從羅先勇的工資簡訊上看到,他一個月的收入在7000—8000元左右,還有住房公積金和年終一萬多的獎金。而這些收入,都被何娜佔為己有。羅先勇痛苦地告訴記者,每個月,何娜只給他300元,包括他一個月的夥食費和交通費,還要負責給何娜做飯。「如果我錢用完了,她也不會主動給我,等我找她要,她才會給我200元。」
每月只有300元傍身的羅先勇,同事聚餐,抽菸打牌——一切花錢的娛樂活動,都與他無緣。就連身份證,也被何娜拿走。「有幾次我想用支付寶挪點錢出來,發現密碼根本不對。我這才發現,原來支付寶的密碼也被她改了。」
上月,羅先勇盤算著,自己每個月工資到手7000多,近兩年的工資,加上年終獎和住房公積金,應該已經將欠何娜的錢還清。他提出讓何娜歸還工資卡,何娜拒絕,反問他拿工資卡想幹嗎。「我離婚前也有孩子,我想存點錢,以後給孩子買一套房子。」羅先勇沒想到,他這一番話直接讓何娜氣炸了,兩人大吵一架,何娜收拾了行李,搬到同一棟樓樓上24樓父母家居住。至於羅先勇的工資卡,何娜卻沒有歸還。
分手後不還工資卡,還要來洗澡蹭水電
「分手後,我問她好幾次,她都說分,不肯留一點情面。」羅先勇嘆了口氣,這所住了兩年的小房子,也以40萬價格即將賣給別人。這所房子是自己辛辛苦苦攢錢買的,但因為寫了何娜的名字,所以也要分她20萬。
羅先勇說,雖然何娜拒絕和好,但最奇葩的是,何娜居然每天從24樓到8樓自己家來洗澡。「我問她,你們家沒有洗浴用品嗎?為什麼要在我這裡洗。她居然回答說,這個房子也有她的份,她有資格來用這裡的水電氣費。」羅先勇說,「幾乎每天晚上都來洗,昨晚都來了的。」他還曾經幻想過這是何娜願意和好的暗示,但何娜將他的微信和手機全部拉黑斷了他的念想。
「我讓她把工資卡還我,她死活不肯,還在花我的錢。」羅先勇無奈,去銀行辦理了掛失手續才將工資卡拿回。但他也沒有想到,11月份的工資一到,何娜就立刻用支付寶轉帳將錢取走,「我當時生氣得想揍她一頓。」羅先勇說,何娜過來洗澡的時候,他逮住她讓她歸還這個月工資,何娜只好拿了1800元給羅先勇。「她說沒有錢了,先欠著我5000。」何娜還個羅先勇打了個借條,但趁羅先勇不注意,何娜又偷偷把借條拿走了。
她告訴記者:不解釋,法院見
羅先勇說,自己最擔心的的就是在何娜那裡還有一份自己籤字畫押的欠條。「那十萬元,這幾年我已經還清了,我讓她把借條還給我,她不肯,說要房子賣了錢分給她才還給我。」羅先勇擔心,何娜如果不歸還會再次以這個借條為由,讓自己再還10萬元。
記者致電何娜,電話接通後,記者詢問為何不歸還羅先勇十萬的借條,何娜一聽到記者表明身份,立刻回答:「這是我們倆的私事,我們自己會處理。」記者還想深問,何娜直接回覆:「你轉告他,什麼都不用說了,想找我要錢就走法律程序,我們法院見。」隨後,何娜掛掉了電話。
兩分鐘後,羅先勇的手機響起,是何娜發來的簡訊:「你這種卑鄙無恥的小人,居然給媒體說我,我詛咒你一輩子都得不到幸福。」
何娜給羅先勇發的簡訊
「她就是這種性格,我一提到錢的事,她就在家裡砸被子,砸碗。」羅先勇說,他至今都不敢告訴父母積蓄被何娜拿走,與何娜分手的事。「工作那麼多年,現在身上就一千多元,我真的覺得對不起孩子,對不起父母……」
律師:一定要拿回欠條
針對羅先勇的情況,記者諮詢了重慶天億(渝北)律師事務所鄒國銳律師。鄒國銳律師建議羅先勇一定要將欠條拿回。「羅先生不應該將工資卡直接給女友還錢,這樣無法產生還錢銀行轉帳的證據,如果對方拿出欠條要求再次還錢,很難拿出自己已經還款的證據。」
來源:都市熱報
認為何娜應該交出欠條的點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