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不到一年,轉帳近百次花了11萬,十堰小夥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在網上認識的「90後未婚妻」,真實身份竟然是42歲已婚農村婦女,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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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上認識90後女友「小芳」
2017年3月初,鄖陽區30歲男子阿民在山西省大同市打工時太過無聊,便用QQ尋找「附近的人」,偶然加了一個「親親寶貝」的陌生女網友。開始對方很冷淡,直到一個月後,二人漸漸聊了起來。
女網友告訴阿民,她叫小芳,23歲,在家裡幫家人做生意。聊著聊著,阿民加了小芳的微信「煙花散盡」,二人聯繫越發頻繁。
2017年4月28日,小芳發給阿民0.52元微信紅包,阿民高興萬分,隨即給小芳發了52元紅包表明誠意與愛意。隨著感情逐漸升溫,二人很快逐漸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並以「老婆」、「老公」相稱。
當年9月份,小芳告訴阿民,因自己迫不及待想結婚,便讓其父親選好了日子,約定2018年正月初九與阿民到鄖陽區老家結婚。小芳甚至還給阿民的父母打電話進行問候,並稱要孝敬老人,給老人錢。阿民感覺「未婚妻」善解人意、細心體貼,更是毫無保留的「陷入愛河」,不能自已。
㊣ 未見面陸續轉帳近百次
雖然未曾謀面,但二人幾乎每天都會聊天,感情如膠似漆,阿民對「未婚妻」小芳深信不疑。每當想要看看「未婚妻」的自拍照或是視頻聊天時,阿民覺得總不是特別順暢,有時小芳會說「信號不好」,有時又說「幫家裡幹活」。
面對阿民著急見面的請求,小芳總是各種推託。即便如此,阿民仍相信是因為「未婚妻」家裡事情太多,沒有在意。
但自從2017年4月28日阿民給小芳發送52元紅包開始,小芳的要錢理由就層出不窮:五一國際勞動節、過生日、考駕證、同學結婚、買化妝品、裝修房子、買手機、手機摔壞換新、再摔壞再換新、天熱買水買零食、日常買衣買早餐……阿民每次都在第一時間轉帳、發紅包,小則幾十元,多則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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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來「嶽父嶽母」多次登場
小芳將阿民當成了「提款機」,阿民卻把此當作是「愛的儲蓄」。2017年9月份,小芳怕阿民「亂花錢」,要求阿民每個月將工資全部上交、由她保管,阿民因為「愛得深沉」,每個月16日準時將5000至8000元不等的工資轉帳給小芳。
不僅如此,小芳的「父親」、「母親」多次登場,打電話、發視頻,一切進展有模有樣。
第一次視頻時,小芳就和「母親」同時「出鏡」:小芳膚白貌美大眼睛、其母大誇阿民長得帥,阿民甚是歡喜。
2018年1月,小芳「父親」來電,稱要給小芳買車,作為他們的婚車,要求阿民轉2萬元給小芳,並「約定」等資金周轉開了,就把錢還給阿民,阿民隨即照辦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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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妻」失聯後報警
小芳精心為阿民編了一張「愛網」,多次與阿民商討結婚安排及婚後生活規劃。也正因如此,阿民特別珍惜這段「緣分」,憧憬著美好生活。期盼見到心上人,阿民多次提出前去探望,小芳均以各種理由搪塞、拒絕。原本定於2018年正月初九,即公曆2月24日結婚,也充滿「坎坷」,「計劃」趕不上「變化」。
今年元旦,阿民問是否能如期結婚,小芳回覆:必須的。可沒過多久,阿民等來的卻是小芳「奶奶」過世、當地風俗不能出遠門的消息,「婚期」只好延遲到正月十九。而到了2月26日,小芳又突然稱其父親「悔婚」,並在電話中與其父親發生爭執。隨後小芳便將阿民微信拉黑、失聯。
今年2月26日,在家人勸說下,阿民選擇了報警。
鄖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在詳細梳理阿民的經歷後,基本確認這是一起以戀愛結婚為誘餌的詐騙案。
民警多次與阿民進行溝通交流,並在固定相關證據後,對阿民千叮萬囑,一定不能再匯款、避免擴大損失,同時一有進展,要迅速與民警聯繫。
而此時,阿民已為「未婚妻」小芳轉去了11萬元。
㊣ 心存幻想再次被騙
沒想到阿民執迷不悟,仍然抱有一絲幻想,最終再次被騙。
今年3月份,阿民離開鄖陽區到山西務工。當月下旬,小芳再次出現,稱其失聯是因為與家人鬧翻、吃了安眠藥,隨後被搶救回來。小芳以檢查身體為由,要求阿民再次轉3000元,阿民考慮再三,最終還是背著民警又轉了2500元。
接著,小芳又多次追要剩下的500元,阿民這才醒悟,趕緊與辦案民警取得聯繫。民警得知情況後,立即對阿民進行批評,並要求其停止匯款,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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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9月份,小芳再次出現,目的還是想讓阿民匯款。這次小芳稱自己手頭有92000元,想要阿民再匯8000元,湊夠10萬元就來鄖陽區找阿民,買房、結婚。阿民早已醒悟,果斷拒絕。
㊣ 「女友小芳」到底是誰?
案發後,鄖陽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工作專班分頭開展調查,因阿民務工地點不固定、部分證據已缺失,小芳的個人信息也非常有限,工作難度較大。而事實上,小芳系冒充他人信息實施詐騙,也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民警的偵查方向。直到今年10月份,民警成功獲取小芳的真實信息,並第一時間將其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11月上旬,鄖陽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趙華偉帶領專班民警,前往山西省平陸縣駐守偵查20多日,在當地警方的大力協助下,一舉將小芳及其同夥成功抓獲。
案件告破、真相大白。讓民警大跌眼鏡的是,阿民苦苦思念的「未婚妻」小芳,真實身份是43歲的農村婦女張某。
犯罪嫌疑人張某
而阿民在微信中看到的年輕女子是她女兒,與阿民多次通電話的「老丈人」,則是她的丈夫。
張某為獲得阿民信任、騙取其財物,不惜多次拉丈夫、女兒「下水」,精心編織陷阱,巧立名目實施詐騙。
11月22日,記者從鄖陽警方獲悉,張某及丈夫、女兒均被鄖陽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民警將破案的情況向阿民通報後,阿民不敢相信,直呼「很受傷」。為挽回阿民損失,民警積極做工作,促使張某補齊贓款。得知11萬餘元損失已被追回,阿民憤懣地說:
「我不想談錢,我現在是感情被欺騙了!」
—— END ——
消費者也應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把違法產品、企業的名字轉發給更多的人,用自己的力量,共同改善身邊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