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王女士認識了吳先生,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兩人都覺得彼此很合適,於是便生活在了一起,一晃就是整整六年了。可是在這六年的時間裡,兩人卻始終沒有打結婚證。調解前,王女士委屈地哭訴,因為在沒有打證的這六年裡,她為身旁的這個男人還了債,甚至還為他生下了一個孩子。可是她所有的努力,始終換不來這一本結婚證,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說起這個條件,吳先生介紹道,他曾與前妻在昆明建了一套房,其中一二層是歸屬於他的財產。而女友的要求就與這有關,非要他贈與性把這些東西,劃分到她的名下。
這對於吳先生來說,肯定是不能接受的,女友本身就有著很多房產。自己就只有這麼一個住的地方,要是給出去了,那他該住哪裡去。而女友的解釋就一句話:我要叫你沒有退路,你這一輩子就要跟著我過。
王女士補充道,交往期間的時候,男友就對他隱瞞了債務情況,要不是他二嫂透露出來,以及要債的人上門,她可能還不知道這些事,這讓她對吳先生產生了不信任。最起碼知情權這點,丈夫必須要滿足到,至於能不能接受那就是她的事情。而之所以要提房子轉讓這件事,就是想要一份安全感罷了,想看看男友會不會為了她迎難而上。
在那之後,王女士意外懷孕了,這讓本就猶豫不決的她,徹底斷了後路。可協議不籤訂,她還是不安心。這時候吳先生一個親戚給了一個建議,那就是等孩子出生後,把那兩層房,共同贈給她與兩人共同的孩子,這樣就沒有後顧之憂了。為此吳先生很高興地答應了,而沒有退路的王女士也只能默默等待孩子的出生。
終於孩子算是生下來了,可讓王女士沒想到的是,男友的態度卻又變了。她不能接受,沒領證就生孩子,這已經是她最大的誠意了,可男友卻又不願意籤字了。吳先生解釋道,這都是因為平日裡吵的次數太多了,他開始對這段感情失去了信心,覺得自己和女友可能走不到一塊兒去,於是他在贈與協議上,再一次猶豫了。
吳先生詳細列舉了日常生活中的例子。就好比吃飯這件事,聲音一大,女友就對著他大罵:吃飯像豬一樣。還有拖地,一點點不乾淨,就讓他重新拖一遍。有時候為了工人的事,女友還會因為他管理不到位,直接就是給他一巴掌。
更過分的的是,女友還會時不時地把他衣服從家裡扔出去,讓他走。這些都是他一直壓抑在心裡的事情,他感覺自己活得很沒有尊嚴,被女友處處挑剔著。
王女士不樂意聽了,這就是惡性循環造成的後果,要是當初把協議籤了,今天就不會有那麼多的事情。而且男友可以在這件事上反悔,可她在生孩子這件事上,又怎麼去反悔?怎麼就不能想想她的感受,誰會無緣無故就吵架的,這一定都是有前因後果的。
調解員胡劍雲提醒王女士,她尋求安全感的方式是有問題的,不僅沒有得到想要的關愛,反倒是讓吳先生陷入了兩難。同時李凡提醒道,結婚證不應被視為一種武器和保障。另外朱永卓表示,雙方都各有顧慮,最終只會遍體鱗傷。最後劉鋒覺得,吳先生應看到女友的付出,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調解結束了,其實王女士和吳先生內心一直期盼著這一天,無奈卻被一些不該有的懷疑顧慮所牽絆。好在他們之間並不缺感情基礎,雖然糾纏六年,但沒有一個人真正地提出過分開。今天這場調解對他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希望他們能夠把握好這一次機會,儘快領完結婚證,積極地調整好自己的狀態,忘卻過去的六年,過好接下來的一個又一個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