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向青眼詢問稱,「範冰冰已經從FAN BEAUTY品牌所屬公司退股了,這是否意味著FAN BEAUTY品牌不屬於她了?」對此,青眼調查了解到,爆料者所說的「FAN BEAUTY品牌所屬公司」是指縱橫星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範冰冰旗下公司已於今年6月完全退出對該公司的投資。
根據範冰冰工作室此前發布的聲明,北京縱橫星購現為FAN BEAUTY品牌相關產品的授權合作夥伴之一。這意味著什麼?
範冰冰退股縱橫星購
根據企查查信息顯示,北京縱橫星購目前的唯一股東為星購科技有限公司,後者的實際控制人是持股65.23%的劉仕儒。而範冰冰先後曾通過持股的無錫愛美神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及控股98%的北京美麗宮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參股過北京縱橫星購。
截自企查查
根據北京縱橫星購的多次變更信息顯示,2016年6月1日,該公司通過經營範圍變更,新增「化妝品」一欄,正式從事與化妝品相關的經營;2018年11月13日,愛美神新增為縱橫星購的投資方,持股為25%。當時,範冰冰和前男友李晨均為愛美神的股東,且李晨任該公司企業法人。
截自企查查
近2個月後,2019年1月15日,範冰冰和李晨雙雙退出愛美神股東行列;同年3月11日,愛美神也正式從北京縱橫星購退股;與此同時,由範冰冰持股98%的北京美麗宮新增為縱橫星購的投資人,企查查顯示,北京美麗宮曾持有北京縱橫星購49%的股份。而今年6月28日,北京美麗宮從北京縱橫星購退出。目前北京縱橫星購由天津星購科技100%持股。
截自企查查
截至目前,從股權關聯上來看,範冰冰已不再持有北京縱橫星購任何股份。
由控股轉為授權
眾所周知,FAN BEAUTY自誕生以來,一直對外宣稱為範冰冰的自創美妝品牌;並且,FAN BEAUTY的官網版權和品牌官方微博的認證,均為北京縱橫星購;範冰冰也的確曾通過旗下控股公司投資了北京縱橫星購。不僅如此,「FAN BEAUTY 品牌為範冰冰親研」等相關推廣宣傳也充斥著網絡。
因此,在公眾的認知裡,FAN BEAUTY是由範冰冰投資的北京縱橫星購所運營的美妝品牌,是名副其實的明星自創品牌。由此也獲得粉絲和消費者的買帳,產生銷售行為。此外,通過創立FAN BEAUTY,「自強不息」「勵志」等關鍵詞也成為範冰冰的新人設,可謂是賺足了眼球。
然而,隨著範冰冰旗下的北京美麗宮退股離開北京縱橫星購,也由此產生了消費者對於其創業誠意的質疑。
雖然,在FAN BEAUTY官網和官微上,還有大量範冰冰的宣傳圖片。從表面來看,範冰冰的退出對FAN BEAUTY的經營並沒有產生重大的影響。但是,也有消費者表示,「自己買FAN BEAUTY的產品完全是因為該品牌為『範冰冰親自打造』,如果範冰冰不再持股FAN BEAUTY,即便是還有代言,也是另一回事了。」
截自FAN BEAUTY官方微博和官網
因此,今年7月「範冰冰不再是FAN BEAUTY品牌最終受益人」的言論就開始網上流出,7月25日,範冰冰工作室也立即在微博上進行了闢謠並發布聲明稱,「範冰冰為FAN BEAUTY品牌的創始人,從未將該品牌轉讓至任何主體」,同時該聲明還表示,「北京縱橫星購系『FAN BEAUTY』品牌相關產品的授權合作夥伴之一。」
截自範冰冰工作室官方微博
根據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目前,「FAN BEAUTY」「FAN BEAUTY SECRET」兩個商標的第3類商標所有權均為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註冊時間分別為2017年11月7日和2019年11月21日,而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則為範冰冰100%持股企業。值得一提的是,FAN BEAUTY目前所有產品備案的委託生產企業均為北京縱橫星購。
截自中國商標網
對此,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表示,如果FAN BEAUTY商標歸屬範冰冰旗下工作室所有,那麼,她就有權將商標授權給其他方使用,並且從理論上可以同時授權給多個企業同時使用。「除非雙方在授權時,籤訂了唯一授權的協議。」
此外,鄧剛還介紹,通常企業獲得品牌授權後,原則上由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對產品品質和運營進行負責,品牌商標持有方不負責。「但也不排除,在籤訂授權合同時,規定商標的持有者或者品牌代言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他補充道。
也就是說,一般意義上講,範冰冰雖然仍是「FAN BEAUTY」品牌商標的持有者,但是FAN BEAUTY品牌的生產、經營等已與範冰冰沒有直接關聯。
「事實上,這種商標授權的形式也很常見,典型如南極人、迪斯尼等。」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目前範冰冰雖然已退出了北京縱橫星購,但也存在著為FAN BEAUTY品牌代言人,或者通過視頻、圖片廣告等方式合作的可能性。
中國明星推化妝品「雷聲大雨點小」
回顧範冰冰的化妝品創業之路,可謂是一路高調。
自2018年「偷逃稅事件」後,範冰冰銷聲匿跡了大半年。2019年時,範冰冰再次進入工作視線時,就是以FAN BEAUTY品牌創始人的身份。去年,範冰冰還多次高調出現在化妝品行業的會議和活動中,展現了其用心打造美妝品牌的決心。
然而,就當行業都以為,範冰冰要開始正兒八經做美妝生意時,範冰冰又悄然「退出」了,不禁令人唏噓。
毋庸置疑,將一個美妝品牌運營好,需要在研發、生產、營銷端等花費較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而且投出與產出還不一定會形成正比。縱觀當下化妝品品牌中的佼佼者,沒有哪個是一蹴而就的,這顯然也與明星效應短期就帶來的巨額收益會形成很大的落差。
事實上,不僅是範冰冰,在多個明星自創的美妝品牌中,除了張庭旗下微商品牌TST保持著不錯的聲量和市場銷售外,其他品牌多是曇花一現。譬如,劉嘉玲的凍齡面膜、張馨予的「MISSZHANG」、黃曉明和Angelababy創立的ah、郭德綱的波碧水bobi water、李靜的靜佳Jplus等。
因此,範冰冰這次的經營調整也並不為奇。
此外,隨著今年七夕範冰冰正式代言嬌蘭,顯然,範冰冰的事業重心也已不在自創美妝品牌的打造上。
因此,範冰冰選擇將「FAN BEAUTY」商標進行授權,一方面可以通過更輕鬆的方式獲得收益;同時,也讓品牌獲得了更多的可能性。不過,根據青眼此前的報導,FAN BEAUTY目前面臨著代工企業違規的風險和整頓市場假貨的挑戰。該品牌未來的命運會如何,就要看被授權企業的能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