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2月15日 地點:永嘉縣法院
男子鄒某對姑娘一見鍾情後,萌生了以「英雄救美」的戲碼去俘獲芳心,不料「妙計」慘遭識破。
今年6月,鄒某在KTV認識了年輕姑娘姚某。見姚某面容姣好、楚楚動人,鄒某眼神就怎麼也移不開,找機會要來了姚某的聯繫方式。
「怎樣才能讓姚某愛上自己?」鄒某苦惱很久後,想到了辦法。他跟姚某說,自己要回永嘉鶴盛老家看望家人,讓她假扮女朋友「讓家人高興高興」。見鄒某苦苦哀求,天真的姚某不忍推辭,答應了。
她並不知道,鄒某計劃的其實是一出「英雄救美」的大戲。為此,他還提前準備了絲襪、膠帶、玩具槍等道具。
兩三天後,姚某帶了閨蜜譚某隨同鄒某來到鶴盛鎮。3人一起到蓬溪村一風景區內捕魚玩耍。鄒某覺得這是個機會,便藉口上廁所,趁機換了衣服、頭套絲襪,手持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和假槍,偽裝身份對2位姑娘實施威脅、恐嚇。他還拿出塑料膠帶,將譚某和姚某的手腳捆住。為了演得逼真,捆綁過程中,鄒某還要求譚某將姚某衣服撕下蒙住其眼睛,並恐嚇姚某要脫掉她的衣服拍攝裸照。
但人算不如天算。讓他沒想到的是,雖然換了裝蒙了面,他手上的紋身卻讓姚某識破了他的真實身份。掙脫捆綁後,2位姑娘與鄒某扭打在一起,隨後逃離現場並報警。
經鑑定,2位姑娘受輕微傷。今年8月,鄒某在溫州一服裝廠被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鄒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由於鄒某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又犯罪,繫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最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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