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伴侶走後,剩下的那個,要像渣男一樣無情無義地活著,這理所當然,值得祝福。
伴侶離世了,一段婚姻過去了。既然都過去了,難不成一定要日日夜夜以淚洗面才對得起旁人嗎?人生是自己的,以淚洗面是一天,開心溫暖也是一天。人走了,活著的那個,還是要向前看。
01.
@水清心淡
舅舅舅媽感情很好,舅媽生病,舅舅全心全意陪護,舅媽去世的時候,舅舅傷心得不行,整夜整夜地失眠。結果不到一年就和當時病房的護士好上了,舅媽周年祭的時候都忘了,全家出去玩了,對,舅舅的孩子,也就是我的表哥,都管那個護士阿姨叫媽了。親戚朋友們有的頗有微詞,特別是舅媽的娘家人,多少有點小小的不滿意。但總體上,大家都表示理解——只要當時是真心的就好了。反正舅媽都已經走了,走之前沒有感受到人情冷暖,已經是最大的善。
所以我經常對我老公說,如果我不幸離開得早,我願意他很快投入新人懷抱,不用惦記我。惦記一個死人,或者一個離開的人,那個人也不知道,自己還徒勞傷心,用不著這樣。
在一起的時候好好愛,離開了少留戀;生前請對我好,我死後趕緊忘了我,投入你們自己的幸福。
02.
@青苔
朋友的叔叔,和妻子相親相愛30年,在妻子胃癌期間出錢出力盡心伺候3年多……妻子離世時,他的極度悲傷都真真兒的。轉眼一年不到他就找了個新媳婦,一對新人恩恩愛愛也是真真兒的。又一個清明節,去給亡妻掃墓哭得動情也是真真兒的……
心理學上說,感情越濃烈的婚姻伴侶,對情感的需求也越高,所以失去另一半後,也會更急迫地想要建立新的伴侶關係。用情深的人,失去了太傷心,留下的空白需要有人來填補。如果一直沉浸在傷痛中,會抑鬱的。
就像梁實秋,悼念亡妻而寫《槐園夢憶》,寫得那麼情真意切,肝腸寸斷,可第二年便立刻覓得新歡。但你能說他寫的不是他的真情實感嗎?你能說他對亡妻不是真的思念嗎?
只要真心愛過就好了,沒必要在時間長短上糾纏。走的人已經走了,而留下的人,還要活著。生活總要繼續。
告別過去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活得好。將前任永遠藏在心裡,然後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沒毛病——對於相愛的人來說,無論何時何地,是生是死,他/她也是希望你幸福的。
過得好就好,理解萬歲,不必太介意了。
03.
@櫻花雨
閨蜜的媽媽去世一年後,她爸就找了個年輕的女人再婚了,只比閨蜜大10歲。她爸再婚後,閨蜜心理上一直過不了關,和繼母的關係淡淡的,因為閨蜜的不喜歡,據說那個阿姨還哭過。不過閨蜜也算明理,直接對繼母說:
「這事兒跟你沒關係,我只是覺得我自己以前對不起我媽,我現在也過不去這關,也沒辦法接受你,你們過你們的日子,不用管我。」
其實我知道,閨蜜心裡對她爸爸還是有點怨氣的,她爸媽結婚20年,感情一直很好,她一直以為,在她爸的心裡,她媽媽的地位是無人代替的,但現實是,這個位置很快就由另外一個女人坐上了,而且這個女人比她媽媽年輕那麼多,也似乎更受她爸爸寵愛。
我理解她,但並不支持她的行為。我媽去世以後,我爸也是迅速地相親找女朋友,作為女兒,我並沒有覺得他對不起我媽,反而希望他快點找到老伴。因為我媽活著的時候,我爸對她很好,所以作為女兒,我發自內心的希望他們都能幸福。
一段婚姻裡,只要相守的那麼多年自己問心無愧,另一半走後,立刻找下一個,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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