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22日 08:41:18 中財網 |
原標題:恆興黃金:法院會議適用之粉紅色代表委任表格
Hengxing Gold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恆興黃金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2303)
法院會議適用之粉紅色代表委任表格
適用於按開曼群島大法院指示召開的持有恆興黃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港元的股份的本
公司股東的法院會議(或其任何續會)(「法院會議」)的粉紅色代表委任表格。除本代表委任表格另有界定外,本代表委任
表格所用詞彙具有日期為
2020年
12月
22日的法院會議通告所述綜合計劃文件所界定者所賦予的涵義。
開曼群島大法院
金融服務部訟案編號:金融服務部
2020年第
296號
有關公司法(
2020年修訂本)第
15及第
86條
及有關
1995年大法院規則第
102號頒令
及有關恆興黃金控股有限公司
本人
╱吾等(姓名)
(地址)
為恆興黃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港元的股份共
的持有人,茲委任(姓名)
(地址)
或如未能出席,委任(姓名)
(地址)
股(見附註
1)
或如未能出席,委任法院會議主席(見附註
2)作為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出席謹訂於
2021年
1月
13日(星期三)上午十時
正(香港時間)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
18號中環廣場
35樓舉行的法院會議及其任何續會,並就會上的任何決議案或就此提
呈的動議代表本人╱吾等投票。本人╱吾等授權及指示委任代表,按指示(見附註
3)對以下決議案進行投票:
贊成計劃
反對計劃
(見附註
3)
(見附註
3)
日期:
2020年月日簽署:(見附註
4及
5)
附註:
1.
請填上以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數目;如未有填寫股份數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於本公司股本中所有以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有關。
2.
股東可選擇委任一名以上人士作為其代表。倘作出該委任,請刪除「或如未能出席,委任法院會議主席」字樣,並於空欄填上所委任人士的姓
名。對本代表委任表格作出的任何更改均須由簽署人士簡簽示可。
3.
重要提示:如閣下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註有「贊成計劃」一欄內填上「
」號。如閣下欲投票反對決議案,請在註有「反對計劃」一欄內
填上「
」號。如未有在適當欄內填上「
」號,則閣下的委派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閣下的委派代表亦有權就法院會議通告所載決議案以
外並於法院會議上正式提呈的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4.
如委任人為公司,則本表格須加蓋公司印章或經公司負責人、律師或其他正式授權人士親筆簽署。
5.
如屬聯名持有人,只需其中任何一名持有人簽署即可,但需填上所有聯名持有人的姓名。
倘屬本公司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該等聯名持有人中的任何一位均可親身或委派代表就該等股份進行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者,但如
有一名以上該等聯名持有人出席法院會議,則擁有優先權之一位人士可於會上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聯名持有人之投票將不
予採納,就此而言,優先權取決於只有在股東名冊內就該等股份排名首位並親身出席法院會議的上述其中一位人士,方有權就該等股份投票。
6.
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法院會議指定舉行
時間
48小時前(即
2021年
1月
11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香港時間))或其任何續會填妥、簽署並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
183號合和中心
54樓,方為有效。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法院
會議(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
7.
委派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
8.
上文所載決議案將於法院會議上以投票表決方式釐定。
9.
倘於
2021年
1月
13日(星期三)上午八時正或之後「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極端情況生效,及╱或香
港天文臺於
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八時正或之前宣佈於未來兩個小時內發出上述任何警告信號,則法院會議將自動延至下一個營業日(即
聯交所開門營業進行交易的日子(
星期六、星期日或公眾假期除外))(「營業日」)(該日上午八時正至上午十時正並無「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
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極端情況生效),在此情況下,法院會議將於該營業日上午十時正假座香港灣仔港灣道
18號中環廣
場
35樓舉行。法院會議於懸掛三號或以下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仍如期舉行。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本公司股東
應因應其本身之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出席法院會議,如選擇出席法院會議,則務請小心注意安全。
10.
計劃的全文及闡釋計劃影響的說明函件載於本公司及山東黃金聯合刊發日期為
2020年
12月
22日的綜合計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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