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綜合/文 孫婷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28日報導,「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承認中介賣淫以後,臺灣檢方以「妨礙風化罪」對劉喬安等人提起訴訟,此案28日在臺北「地院」再次開庭。據臺媒報導,庭審中劉喬安稱願捐15~20萬新臺幣(約合3-4萬人民幣)請求輕判,但隨後劉喬安在臉書否認此事,稱不是自己提的,並引用一則烏龜和魚的故事,暗示不在意別人的看法。
臺灣檢察官起訴認定,戴君儀(人稱「戴姐」,此次中介賣淫集團首腦之一)自2010年至去年10月,共介紹11名女子出國賣淫27次。鍾宜姿(劉喬安室友,另一位中介賣淫集團的首腦)自2014年4月至去年9月,介紹賣淫6次。劉喬安除協助鍾女物色應召女子、介紹賣淫2次,其中一次介紹女子到澳門,3天獲利14萬元新臺幣(約合2.8萬元人民幣)外,還幫忙在男客挑選應召女時炒熱氣氛。
此外,據《聯合報》報導,劉喬安表示本案她不是首腦人物,參與程度低,且有未成年女兒要撫養,自己是藝人,可配合做公益活動,也願意拿出15~20萬新臺幣(約3-4萬人民幣)的公益捐款,擁有初級芳療師證照的她,下個月將升級成為中級芳療師,當初只是貪玩才觸犯「妨害風化罪」,期盼法官從輕量刑,且抱歉浪費這麼多的社會資源。另兩名被告戴君儀、鍾宜姿也分別以罹患癌症、有正當工作卻負債百萬等理由請求法官輕判。
但是對於以公益捐款請求輕判的報導,劉喬安本人表示「很煩」,29日晚,劉喬安在自己的「臉書」上發布狀態,稱自己從未提過「公益金」一事。
「很煩ㄟ 我不是大善人,沒有那麼逞強,不要一直把我當焦點。好了,可以了,謝謝!公益金不是我提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法庭記者沒有寫誰提的!」還配了一張翻白眼的表情。
此外,劉喬安還發表狀態講了一個烏龜的故事.
一條魚問烏龜:「為什麼你遇事就躲,縮在殼中。」烏龜慢悠悠地伸展四肢說:「別人的評論重要麼?那不是逃避,只是求一個安靜的環境而已。」魚:「可是被罵了也不在乎麼?」烏龜看了魚一眼,慢慢轉身:「這就是為什麼我活的比你久的原因!生活中做好我們自己很重要,別人願意怎麼說,就怎麼說吧!」喜歡你的人,你怎麼做都是對的!不喜歡你的人,你做的越好越看不上你!
好一碗「不在意別人眼光」的雞湯!
評論中,劉喬安再次提及「公益金」一事,稱不是自己提的。
給出的理由是,做公益是私人的事,不會拿來交換!「拿公益裝可憐,我到底還是不是人啊」。
而在開庭前,劉喬安的「臉書」是曬生活、曬包、買東西:
據臺媒3月31報導,臺北「地檢署」於2015年年底偵辦「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本名劉依函)涉犯跨國賣淫案,認定全案共有2個賣淫集團,雖然其以戴君儀為首的「戴姐」集團,被旗下小姐檢舉性剝削,但北檢調查後並未發現有涉犯《人口販運防治法》的相關事由,至於以鍾宜姿、劉喬安為首的賣淫集團,旗下的女子作證均表示是自願的,檢察官因此認定3人僅中介女子賣淫,依妨害風化罪將劉喬安、鍾宜姿、戴君儀等3人起訴。
5月21日,本案首次開庭,劉喬安承認2度協助中介賣淫,法官將她的限制出境處分解除。
劉喬安曾於2014年參加「太陽花學運」靜坐,被拍到頭戴「民主不能被交易」布條、身穿熱褲、馬靴的照片而走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之後卻屢傳爭議,包括創辦「愛飛翔少兒關懷慈善協會」被質疑斂財、遭臺媒踢爆是開價十萬元的高檔援交妹,於2015年被檢方查出涉嫌跨國中介賣淫。
劉喬安最初喊冤
劉喬安「走紅」照片
劉喬安起初被臺灣檢方傳訊時並不認罪,還在「臉書」po文稱「再有任何不實謠言和指控,我一定追溯(訴)!」但檢方查出2014年4月至去年9月間,劉喬安涉嫌2度為鍾宜姿介紹女子在臺港澳等地性交易,鍾女與「戴姐」戴君儀,還以「選秀」名義讓男客挑選佳麗,戴女再介紹女子在臺灣或美、日等地性交易。隨後 ,劉喬安終於承認中介賣淫,但稱自己是一時貪玩。
報導稱此案法官速審速結,決定改依簡式審判辯結全案,定6月30日上午宣判。
本文來自:政經資訊新媒體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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