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發布了重大政策,從六月份開始,就算有外國人登錄證的人(F4除外),來回韓國需要提交"再入境許可"和"診斷書"。這就意味著,中國人去韓國將變得非常的困難。畢竟韓國政府要求的"診斷書"必須是韓文或者英文的,在國內很難開出來。聽到這個消息後,一些讀者問我:"去韓國都變得這麼困難了,到了韓國之後還要被強制隔離嗎?" 對此,我今天就給大家普及一下。
現在任何人進入韓國境內的時候,必須要依法強制隔離。除了得到韓國大使館的"赦免隔離金牌"的人之外,就算韓國人回到祖國也要被強制隔離。強制隔離有兩種方式:有住所的人會在自己的家裡自行隔離,沒有住所的人要帶到政府運營的隔離設施強制隔離。兩種隔離時間都是14天,如果被帶到政府的隔離設施,必須每天要交納10萬韓幣的隔離費用。所以目前沒有在韓國有住所的人來韓國,不是很方便。
但是在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有住的地方就等於是有住所。所謂的"住所"指的是,以自己的名義購買、租賃的房子,或者配偶、直系親屬的房子。所以,朋友的家、酒店之類的並不是可以自行隔離的"住所"。一旦到了韓國之後,機場的檢疫人員會確認入境人員有沒有"住所",如果拿不出有"住所"的證明,會統一被帶到政府的隔離設施。比如:某某研修院宿舍之類的。聽說隔離環境千差萬別,沒"住所"的人來之前要做好心理準備。
有"住所"的人相比在設施隔離的人舒服多了。但這並不意味著,在家隔離也很自由。首先,在家隔離的過程當中也要遵守一些列的隔離規定。比如:不跟同居的人一起吃飯、公用房間和洗手間。還要特別注意的是,千萬不能以任何理由離開"住所"一步,哪怕是扔個垃圾也不可以。根據法律規定,違反了隔離規則將會被處以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者最高1000萬韓元的罰款。
或許有些人會嘲諷:"就算在隔離期間出了趟門,至於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嗎?頂多也就罰款而已吧?" 一名27歲的韓國人在居家隔離期間,出去喝了酒,就於5月26日被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4個月。如果外國人在隔離期間違反了規定,不僅要承擔"感染病的預防與管理有關的法律"處罰,還要被強行遣送回國。法務部官網的公告顯示,從4月1日起已經有24名外國人因為違反了隔離規定被強制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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